推 yuxiang: 就我之前檢舉別人的方式,對方有達到”任意迫近”,且檢12/22 00:28
→ yuxiang: 舉人鳴按喇叭對方依然逼近是可以成立的;但是開四個圈圈 12/22 00:28
→ yuxiang: 就算申訴沒過,一定會打行政訴訟12/22 00:28
…感覺麻煩了
推 ATE20000: 學長好!小弟個人想法是都有聽到人家按你喇叭了還硬切12/22 00:28
→ ATE20000: 車一般正常人聽到長按喇叭應該會更注意吧......這個不是12/22 00:28
→ yuxiang: 而且罰單明明可以分期,開四個圈圈不知道?12/22 00:29
推 ATE20000: 很奇怪的地方嗎?而且自小客是從重機右後方加速切到左12/22 00:31
在一個尷尬的位置,其實是上往下的閘道直線進入高度較低的快速道路,車道一路延伸不
用再匯入其他車道,影片中自小客出現時在旁邊車道並行
→ ATE20000: 方重機騎士的車道照理來說之前應該看得到重機騎士才對沒12/22 00:31
→ ATE20000: 有說後照鏡看不到就沒事了12/22 00:31
→ ATE20000: 詳細情形還是要以行車記錄器為準 12/22 00:32
行車記錄器有錄到
→ john511: 我也是負負檢舉製單,我會另外檢視能否開未使用方向燈或12/22 00:34
自小客未開方向燈
→ john511: 跨車越車道行駛,總之,盡量避免開43條。一來罰鍰高必申12/22 00:35
案件有分局分出來給我做的,我到接到申訴才知道有另外兩位學長同時以同一位騎士的影
片開其他兩張單,路段法條都不同但時間都有連續性
→ john511: 訴,二來43條的旨意在影響甚鉅,這非常主觀。開這條被申12/22 00:35
→ john511: 訴是必然,就怕還要走法院萬法官不買單…12/22 00:35
瞭解,我挺怕麻煩的QQ
推 xo5378475: 釋字第?275鉢嘛釣秌甈F罰之行為,僅須違反禁止規定12/22 00:37
→ xo5378475: 或作為義務,而不以發生損害或危險為其要件者,推定為 12/22 00:37
→ xo5378475: 有過失,於行為人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無過失時,即應受處12/22 00:37
→ xo5378475: 罰12/22 00:37
感謝學長開釋,至少目前我沒做錯…
※ 編輯: alanswill (117.19.229.238), 12/22/2018 00:58:07
推 littlenain: 可以查行政法院的判決,43條的法條大部分都要強調「惡 12/22 01:03
→ littlenain: 意」,而且是「客觀」上的惡意 12/22 01:03
瞭解 記下了
推 jaggur: 勇敢一點開下去 申訴就給他申啊 12/22 06:54
→ jaggur: 申訴是他的救濟方式 又不是一定撤銷罰單12/22 06:55
感謝學長支持,第一次處理有點抖
(|||゚д゚)
※ 編輯: alanswill (117.19.229.238), 12/22/2018 18:57:50
推 jordan1110: 我也處理過這種案件被申訴,交通組是說以兩次煞車燈 12/23 02:03
→ jordan1110: 來判斷! 12/23 02:03
推 BuildMyDream: 我只想說,我沒聽過一個違規人說自己是故意的。 12/23 03:18
→ ashin0824: 我們分局這類的都給交大開 12/24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