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heDivision: 幻想的電話嗎0.0 01/29 16:10
噓 asd8563214: 認真問 目前有哪位主管來出面說明嗎哦好像還沒看到 01/29 16:20
→ asd8563214: 所以針對出示證件這塊就安靜等風頭過這樣? 01/29 16:20
推 tony870414: 原來警職法第四條都是假的 01/29 16:54
噓 ugotnostyle: 上頭沒guts 平時很愛發文 這次為何靜悄悄 乾脆全國 01/29 16:58
→ ugotnostyle: 佛起來 01/29 16:58
推 b7061334: 一片靜默,以後一句話先問服務證堵住老警察所有套路 01/29 16:58
推 s955055: 535跟本案關聯不大吧 01/29 17:41
噓 john511: 無言… 01/29 17:50
推 relio: 我個人認為警察做事不要太認真啦!警察每天擺爛摸魚就好了 01/29 17:55
→ relio: ,反正不做事一樣每個月薪水都會下來,交通違規也不要追車 01/29 17:55
→ relio: 、併排停車當作沒看到、酒後駕車得過且過、通緝犯跑掉就算 01/29 17:55
→ relio: 了、查獲毒品直接銷毀、糾紛自行協調不介入,這樣人民才會 01/29 17:55
→ relio: 幸福才有小確幸才不會擋人錢財,因為警察做太多不僅民眾責 01/29 17:55
→ relio: 難、網友霸凌、仕紳關說、民代施壓、長官不挺、媒體批判、 01/29 17:55
→ relio: 民嘴謾罵、檢察官起訴、法官判刑,開單認真又得不到民眾認 01/29 17:55
→ relio: 同只會顧人怨批搶錢、執法認真只會遭歹徒挑釁謾罵批執法過 01/29 17:55
→ relio: 當、追車認真出事自己塗牛屎賠錢當義警、執勤認真又有民代 01/29 17:55
→ relio: 出面施壓關說、加強可疑人車盤查嗆人權我最大、設路檢攔車 01/29 17:55
→ relio: 酒測說違反釋字535號(不然要怎麼攔?),造就現在警察的職責 01/29 17:55
→ relio: 就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如不做。」,反正刑事案件一 01/29 17:55
→ relio: 律受理不吃案,至於要不要破案請自行擲爻或祈禱的方式,維 01/29 17:55
→ relio: 護治安本來就不是警察的工作,因為刁民有理由拒檢嗆聲逃逸 01/29 17:55
→ relio: ,配槍只是裝飾品裝備檢查用,開了槍報告打一堆加班加到死 01/29 17:55
→ relio: ,打中嫌犯說不定執法過當還被告賠錢留前科,打到善良民眾 01/29 17:55
→ relio: 準備道歉賠錢終生被看不起,盤查拿證件問證號好像世界末日 01/29 17:55
→ relio: ,查獲毒品百分之百都是用騙用掰誘導式違法同意搜索,績效 01/29 17:55
→ relio: 掛帥好聽是為了治安為了社會為了國家,難聽是主管升官週休 01/29 17:55
→ relio: 二日見紅就放在家享受天倫之樂,基層員警血汗做到死做到中 01/29 17:55
→ relio: 風根本沒有人管你,喝酒就是不能開車,法官還要看有沒有對 01/29 17:55
→ relio: 社會遭受危害,到時候社會出大事、出人命、治安動盪拜託不 01/29 17:55
→ relio: 要怪警察沒有作為,這就是現在台灣社會的氛圍,警察這麼認 01/29 17:55
→ relio: 真執法幹嘛啊?「有功無賞,弄破要賠。」誰還敢認真工作? 01/29 17:55
→ relio: 難怪警界流傳一句「東混西混一帆風順,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01/29 17:55
→ relio: 」根本是台灣現在警察的最佳寫照。 01/29 17:55
→ TheDivision: 樓上字字血淚 優 01/29 17:59
推 atgo1207: 今天新聞不是打臉根本沒道歉 01/29 18:14
→ Shiver705: 可能吸毒吸到ㄎㄧㄤ掉了吧 01/29 18:34
推 ninicf57: 怎麼兩種新聞 01/29 18:34
推 kevin7771210: 推r大 01/29 19:37
推 owl0411: r學長感觸很深 01/29 19:57
推 iuexeyz: 誰能說說釋字535和警職法誰是優先適用? 01/29 20:27
推 choufoun: 在幾年前就看過類似R大的勸警文,如今已深刻體會到 01/29 20:45
→ choufoun: 「苦幹實幹撤職法辦;東混西混一帆風順」的真諦了 01/29 20:45
推 arthur641987: R大的推文怒推 01/29 20:46
推 running9977: 看到內勤長官的爽度 01/29 21:10
→ running9977: 小弟整個震驚不已 01/29 21:10
→ running9977: 外勤警員根本如糞土 01/29 21:10
推 smt3457: 怎麼有兩種版本? 01/29 21:31
推 redface1209: R大中肯 01/29 22:43
推 aa59478: 推R大 01/29 23:14
推 chiangchia: 淚推R大 01/29 23:37
推 ludaddy: 字字鏗鏘有力 01/29 23:52
推 laelf: 推R大 01/29 23:56
推 mmchangchang: 推R大 01/29 23:56
推 nerv072: 平安上下班 績效管他去 干我屁事 01/30 00:15
推 banana246: R大中肯到爆…… 01/30 02:04
推 BuildMyDream: 推R大 01/30 03:28
推 ComfortPTT: 同單位的老學長說本來就應該要出示服務證,還說是警政 01/30 03:46
→ ComfortPTT: 署解釋規定,我聽到差點暈倒懶得跟老人辯法律問題了 01/30 03:46
推 r5e97nk63: 樓上你的老學長是對的,著制服不出示證件違反內規,但 01/30 08:51
→ r5e97nk63: 不違法,可是受檢民眾可以因為不出示服務證拒絕臨檢。 01/30 08:52
推 kobejay: 內規確實是有規定出勤不帶服務證可記一支申誡,但依警職 01/30 09:26
→ kobejay: 法規定制服或證件擇一,那現在又多了個釋字535該如何適 01/30 09:26
→ kobejay: 用先?請問清楚的學長解惑... 01/30 09:26
→ r5e97nk63: 照著內規SOP肯定不會錯呀 01/30 09:34
推 lomi: 當然用警察職權行使法阿,警職法就是因為釋字535號,所以才 01/30 10:00
→ lomi: 立法,適用上沒問題 01/30 10:00
推 DANOW: 推R大 01/30 12:09
推 dtft003: 法律適用原則啊!當然適用警職法第四條 01/30 12:22
推 yjpu: 警察勤務條例->釋字535->警察職權行使法。所以目前是以警職 01/30 12:45
→ yjpu: 法為主,釋字535是解釋文,不可以拿來當作執勤依據 01/30 12:45
推 joejoe21: 台北保大好弱… 01/30 12:46
噓 dontaskme: 連警察自己都搞不清楚 經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施行的 01/30 13:44
→ dontaskme: 才叫法律 釋字是立法跟司法的協調機制 你行政機關就是 01/30 13:44
→ dontaskme: 乖乖按照現有法律去依法行政就好 簡單的三權分立概念 01/30 13:44
→ dontaskme: 而已 01/30 13:44
推 kreuzritter: 違反內規跟執勤依據不同啊,被處分的話可以個案引用 01/30 15:04
→ kreuzritter: 前開法院判決去打救濟 01/30 15:04
推 kreuzritter: 是說回頭想想啦,在鬼島跟民眾講法律,不覺得也是很 01/30 15:12
→ kreuzritter: 好笑的事情嗎,多一點保護自己就少一份報告要打,把 01/30 15:12
→ kreuzritter: 時間用在真正的壞蛋上吧 01/30 15:12
→ kreuzritter: 出勤也是隨身攜帶服務證,要用也不怕沒有 01/30 15:13
推 tsoumoo1988: 但問題是服務證不見了會被砍啊 01/3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