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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58398?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fb 新聞內容: ---- 台南44歲吳姓男子去年3月間晚間在自家喝高粱酒, 隔天上午騎機車外出用餐,轉彎時未 打方向燈,遭員警攔查,聞到身上有酒氣,經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8毫克,檢方聲請 簡易判決處3月徒刑,吳稱沒意識到前夜酒氣未退,沒有酒後駕車的認知和故意,台南地 院合議庭認無法排除此可能性,根據無罪推定原則,撤銷原判決,吳無罪。 檢警調查,吳3年前,酒駕自撞受傷送醫,經醫院抽血檢驗,測得其血液酒精濃度240mg/d l,換算吐氣中酒精濃度達1.20mg/l,經簡易判決處2月徒刑,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去 年3月13日晚上9時50分,他在自家喝高梁酒,隔天上午10時騎機車出門,在官田區南64線 道路段,因轉彎時未開啟方向燈被員警攔查,經酒測酒精濃度達0.28mg/l。 檢方簡易判決,認吳為累犯,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吳不服上訴。他抗辯,酒測器可 能存在誤差,應該扣除誤差值,且警察拒絕第二次酒測並不合理,應該給予重測機會。辯 護人主張,吳睡了一晚,沒有認知到體內酒精尚未消退,吳沒有酒後駕車的認知和故意。 合議庭調查,依酒測器誤差值為正負0.03mg/l ,即使扣除酒測器容許誤差值,吳的酒測 值仍然超過法定0.25mg/l,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論有無超過規定標準,不 得實施第二次檢測。但檢測結果出現明顯異常 ,應停止使用該儀器,改用其他儀器檢測 。 合議庭認為,刑法上原則上只處罰故意行為,本案並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吳有酒精未退的認 知;吳辯解說不知道自己酒精還沒有退夠,院方也認為這是可能存在的情形,既然沒有充 分的證據足以推翻否定吳的辯解,根據無 罪推定原則,就只能判決被告無罪,以免無辜 的人遭法院冤枉。 呵呵! 逮丸的法官真的不意外 大家以後被攔到就說我昨天喝的就好 難怪酒駕一堆 有人被撞市長就震怒 大執法三天然後就沒事了! 犯罪天堂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60.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50807994.A.B24.html
stu020100: 學長冷靜 實在是受不
了啊!02/22 12:14
walkingdead: 一堆法匠zzzzzz 02/22 12:27
feedcat: 喝完酒7天不准騎車啦幹 不然就讓你七天之後只能回家02/22 12:48
SkateHard99: 台灣司法體系人才備出,這種綜藝判決不ey02/22 13:08
asd8563214: 法匠水準 02/22 13:18
ss87666: 這個我真的不行.... 02/22 13:25
a135791hdhc: 一堆屁孩只會讀書 考上法官亂判一通 02/22 13:43
a135791hdhc: 難怪現在要改成實務三年才能考02/22 13:43
kreuzritter: 套句偵查隊學長講過的,反正有移送出去就好了,我們02/22 13:44
kreuzritter: 又不是法院,背負那麼多社會責任感幹嘛02/22 13:44
rty4455: 大家都說昨晚喝就好了 我又不是故意的XD02/22 13:50
b7061334: 看到了吧,以後這樣照著辦就對了02/22 13:52
tsaimf1991: 以後民眾又有可參考的理由囉呵呵02/22 14:04
tmac8300: https://i.imgur.com/Y66NeES.jpg02/22 14:05
wim1990: 是說反正算績效有移送就好 後面的已警察的位階根本管不02/22 14:07
wim1990: 著r02/22 14:07
dfg99: 昨晚喝的 好棒02/22 14:20
A791027A: 紅單還是要繳吧02/22 15:02
hwa6519: 台南市長震怒!!!森氣氣02/22 15:39
ted3306: 酒空:水 又上了一課(筆記02/22 15:44
yuxiang: 真他媽優秀....02/22 16:07
arishina: 一堆8+9會唸一點書還不是去當警察,抓吸毒抓到邊罵髒話 02/22 17:14
arishina: 邊揍人,結果自己在賣大麻。 02/22 17:14
kreuzritter: 人家搞不好農經背景出身的研究一下品種改良啊 02/22 17:29
justempty: 未必故意....02/22 17:36
swt24090: 以後推廣酒駕被抓到要說是昨天喝的,你無罪我拿移送書報02/22 19:06
swt24090: 獎,大家一起增加雞笑,你說好不好www 02/22 19:06
keepwild: 鬼島司法亂源就是這些司法官 02/22 20:02
※ 編輯: duncan3254 (1.174.160.215), 02/22/2019 20:18:14
a4567850: 那個被調去六龜的表示: 02/22 20:35
TheDivision: 以後比照辦理 02/22 22:09
LT134P: 有判決書可以參考嗎 不然怎麼可能判這麼扯 02/22 22:26
yuan7890: 所以酒精殘值是在說假的囉@@.. 02/23 08:29
gool888: 這法官腦袋裏裝的是什麼? 02/23 10:07
nerv072: 腦包判決 大酒駕時代來了 02/23 10:50
ray80711: 到底有哪個法官腦袋是正常的 02/23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