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iSports: 個人覺得沒用!授權讓我們開槍打死免責才有用! 03/11 12:10
→ blackskyz: 打到無辜的人怎麼辦? 03/11 12:14
→ WiiSports: 算他衰!XD 03/11 12:17
→ Alan1989: 算他雖這樣太不負責,責任應該歸屬於滋事群眾or所屬業 03/11 12:25
→ Alan1989: 者,畢竟你們不滋事,我們就不用開槍,死人當然算你們 03/11 12:25
→ Alan1989: 的XD 03/11 12:25
推 fireforce: 開案是小事吧 哈哈 03/11 12:34
→ fireforce: 重點是以後辦這種垃圾案件不會被8+9秋只罰錢而已啦 哈 03/11 12:35
→ fireforce: 哈哈哈 03/11 12:35
→ fireforce: 樂觀其成 03/11 12:35
推 choufoun: 8+9:罰錢而已啦 林杯某咧ㄍㄧㄚ啦! 03/11 12:57
推 ppp11248: 1樓真的是警察嗎? 03/11 13:00
噓 ilove0shanya: 一樓不錯哦 03/11 13:41
→ ilove0shanya: 警察素質真的很棒 03/11 13:41
推 time3412: 構成要件更明確 刑罰更重 才不會對他們沒皮條 03/11 15:01
推 umaga1: 給推 社會秩序維護法根本沒用 03/11 16:16
推 s955055: 推,增加嚇阻 03/11 17:29
推 mudafucka: 社秩法跟屁一樣... 03/11 17:59
推 tsoumoo1988: 題外話一下,由此可見把事情鬧大就會有人注意,那為 03/11 18:02
→ tsoumoo1988: 什麼我們警察不來個「無限期大罷工」,我相信只要我 03/11 18:03
→ tsoumoo1988: 們停機一天,光是車禍沒人處理就很叫人頭痛的了。 03/11 18:03
→ tsoumoo1988: 一個人的力量薄弱,但要是全台灣7萬名警察一起團結呢 03/11 18:04
推 zzxx1017: 7萬名,可以不要把官算進去嗎 03/11 18:16
推 nerv072: 官會沒人載 要自己開車 hen不方便 03/11 18:21
推 fatcop: 官只會氣噗噗說要辦罷工的員警 03/11 18:54
推 tsoumoo1988: 官有比一條線的人多嗎?我們基層的力量可是很大的。 03/11 18:56
推 crazy586371: 可是學長,公務人員依法不得罷工,有法律依據的… 03/11 19:12
→ chiling0107: 怎麼能說被打到算他衰...用槍四大守則一條就是認識你 03/11 20:14
→ chiling0107: 目標的對象跟身後可能被打到的人啊 03/11 20:15
推 gn020973888: 罷工簡單阿 報考三四等考試37歲以前全部報名.37以上 03/11 20:23
→ gn020973888: 請事病假 03/11 20:23
推 hwa6519: 應該直接警棍拿起來狂催,之後再叫他們滾,辦社維跟本沒 03/11 21:49
→ hwa6519: 屌用 浪費時間 03/11 21:49
推 tsoumoo1988: 樓上,20年前的學長們的確是那樣XD 03/11 22:07
→ s606051: 推樓上上 03/12 07:12
推 yuxiang: 爽啦趕快修法過啦,免得被屁孩嗆罰錢就好啦 03/12 08:28
→ yuxiang: hw大,老學長們確實是這樣跟我們說的XD不過現在眼睛攝影 03/12 08:29
→ yuxiang: 機太多不能了 03/12 08:29
→ ekrneast50: 我辦過妨害秩序啊,到最後都不起訴是在辦爽用的 03/12 15:49
→ john511: 民粹社會,何來公權力之有! 03/13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