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567850 (你在想色色的事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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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所長暗示警員銷罰單被PO上網 向警員求償
時間Mon Mar 25 16:59:48 2019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1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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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所長暗示警員銷罰單被PO上網 向警員求償遭駁回
台南市已退休趙姓警員,2016年2月間認為所長「暗示」他撤銷交通罰單,退休前將事件
寫在台南市警察局長專屬粉絲頁,所長看到後認為趙P0文內容不實,向法院提告民事損害
賠償;台南地院法官調查認為,所長是要求趙可否先告發,讓被開罰單者先拿去繳罰款,
不必再等罰單寄達,認定趙誤解所長的意思,PO文內容縱然讓所長不悅,未構成有不法侵
權行為,駁回趙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所長主張,2016年9月5日下午6點多及6日晚間9點多,趙在臉書「阿仁局長室」PO兩篇文
章,因為內容不實,被他好友與同事看到,也在LINE群組廣為轉傳,有同仁與長官安慰或
質疑他,使他身心、名譽嚴重受創,他並沒有暗示要求趙徹銷罰單。趙在退休前對他挾怨
報復,又無悔意與歉意,求償50萬元。趙反駁說,他在「阿仁局長室」寫的都是事實,未
惡意以不雅文字罵所長。
法官傳喚陳姓警員做證,所長把違規通知單交給趙時說:「是某分局長司機的親戚,可否
處理一下,先告發讓對方拿去繳罰款」。但趙聽到可否處理一下時,即截斷所長的話、回
應說「開就開了,要處理什麼」。
法官認為,所長沒立即解釋是要趙先開罰單,使趙誤解是曹要他註銷罰單,導致趙上網PO
文質疑;所長未立即解釋與回應,造成趙誤解、主觀臆測事件過程確信是事實,字詞縱然
讓所長不悅,也難以構成有不法侵權行為。另一名張女逕舉單也有類似使趙員誤認所長要
求部屬銷單的情事,因此判PO文的趙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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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rong: 呵呵,話說司機的親戚真大 03/25 17:49
噓 Igweit: 牽這麼遠 03/25 17:57
噓 A122353844: 這就是要他處理一下啊== 不然處理有啥意思 在給給笑 03/25 18:26
→ A122353844: 啊 03/25 18:26
噓 sexyboy5566: 分局長「司機」的親戚 03/25 18:29
噓 nerv072: 原來是分局長司機的親戚部分啊 03/25 18:40
噓 shutout5566: 這麼明顯還要凹 呵呵 03/25 19:10
噓 choufoun: 司機的親戚 03/25 19:23
→ bowbow88: 師爺給我翻譯翻譯什麼叫處理 03/25 19:40
噓 TheDivision: 所長安內母湯喔 不能隨便處理啦^_^ 03/25 19:51
噓 fireforce: 哇靠 還可以這樣凹喔 厲害厲害 03/25 21:55
→ atgo1207: 處理一下 什麼年代了還在銷單 03/25 23:28
噓 iuexeyz: 哇,我還聽過被開A3肇逃要消單的呢 03/26 06:43
噓 apple2010630: 撤單算什麼~幫議座處理的可多了 03/26 21:18
→ kissung: 處理(X)。自己繳一繳(0)。 03/26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