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bighead: 現場維持秩序功能,其他的別想太多,多做多錯也沒人會感03/30 20:06
→ obighead: 激你 03/30 20:06
推 workandrelax: 別讓他們互毆辱罵就好,其他民事範圍別管03/30 20:13
推 k8346591: 小弟處理過一樣的事,現場維持秩序,保持「這是民事問題03/30 20:38
→ k8346591: ,我們沒辦法幫你們決定」的立場就好03/30 20:38
推 tofu0208: 如果堅持要帶走小孩呢?之前有處理過類似的,我也認為是03/30 21:15
→ tofu0208: 民事問題,但是有同事說這是強制罪!? 03/30 21:15
→ yjpu: 我有疑問的點也是在「硬要把小孩帶走」這塊。讓他帶走->男 03/30 21:45
→ yjpu: 方有意見;不讓她帶走->女方有意見,當發生上面行為時,我03/30 21:45
→ yjpu: 們要如何處理比較恰當,且不會有「警方到場都不作為」的問題呢?
03/30 21:45
※ 編輯: yjpu (49.215.196.222), 03/30/2019 21:47:49
推 allen85210: 同上面學長所述,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就好,不要公親 03/30 21:47
→ allen85210: 變事主 03/30 21:47
推 hijack8591: 沒有強制罪的問題,雙方目前都有監護權,都有接見照護 03/30 22:07
→ hijack8591: 小孩的權利,只要他們可以達成共識就好,如果其中一方 03/30 22:07
→ hijack8591: 要帶走也是他們家的事,警方不應介入,給原po參考。 03/30 22:07
→ jr00725016: 沒有相關法條是因為這本來就不干警察的事 03/30 22:32
推 WiiSports: 這可能有略誘的問題 03/30 22:54
推 WiiSports: 關鍵字去google搜尋就有很多可以案例了 03/30 22:55
推 WiiSports: 總而言之,小心處理!這種日後要爭監護權時 拖警察出 03/30 22:57
→ WiiSports: 來作證的不少!我是會私下勸想強行帶走的一方最好想清 03/30 22:57
→ WiiSports: 楚,對以後爭監護權的官司可能會有傷害! 03/30 22:57
推 WiiSports: 以上淺見僅是個人想法,最好還是再去研究一下有沒有錯 03/30 23:00
→ WiiSports: ,因為我也不確定! 03/30 23:00
推 WiiSports: 不過網路上是蠻多有這類案件的作法 03/30 23:02
推 kmtkmtkmt: 處理這種事不要太雞婆 相信我 好的沒你的份 壞的一定 03/30 23:23
→ kmtkmtkmt: 拉你下水 全程錄音錄影 回來寫工作記錄簿 現場有涉及刑 03/30 23:23
→ kmtkmtkmt: 事的一定要處理 家庭問題最麻煩 03/30 23:23
推 WiiSports: 真的樓上的建議是對的 千萬別雞婆 03/30 23:36
推 luciful3: 社工介入那就讓社工處理個案 03/30 23:45
推 chihchung: 刑法240、241妨害家庭罪(和誘、略誘)叫他去法院提出 03/31 00:12
→ chihchung: 告訴、或是申請假處分。比較快...... 03/31 00:12
推 n2987365: 我處理過一件類似的...夫妻分居共有監護權,爸爸帶小孩 03/31 07:33
→ n2987365: 走,媽媽來告略誘,還說她的律師教她的並一定要三聯單, 03/31 07:33
→ n2987365: 除了略誘外順便連保護令一起聲請。基本上現場不要讓情況 03/31 07:33
→ n2987365: 失控,要告啥隨當事人...愛上法院讓他們去法院吵也不要 03/31 07:33
→ n2987365: 自己捲進去。 03/31 07:33
推 shutout5566: 叫他去法院提告不就是吃案喔? 03/31 09:28
→ jerry1919: 他家的事你只要hold住場面別大亂鬥就好 03/31 10:34
→ jerry1919: 某樓哪來妨礙家庭 又沒離婚監護權還是雙方 03/31 10:35
推 shutout5566: 給樓上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728號刑事判決 03/31 16:15
→ shutout5566: 按未成年之子女,其父母在法律上均各享有親權,不得 03/31 16:15
→ shutout5566: 由任何一方之意思而有所侵害。從而,以父或母一方之 03/31 16:16
→ shutout5566: 不法行為,使脫離他方親權時,仍應負刑事上相當罪責 03/31 16:16
→ shutout5566: 。 03/31 16:16
推 rty4455: 反正大原則要告啥都隨他們 他們自己舉證「脫離親權」這 03/31 20:28
→ rty4455: 個東西 他們怎麼說我們怎麼打 想太多傷身體 03/31 20:28
→ rty4455: 錄影畫面存好 以備不時之需 03/31 20:29
推 rty4455: 至於在現場吵小孩要跟誰走 兩邊都不要幫 兩邊都有親權 03/31 20:33
→ rty4455: 都有照顧的權利 只要不是「拖著小孩離開現場」或是「把 03/31 20:33
→ rty4455: 另一方用強制手段放棄爭小孩」都不是什麼不作為 保持旁觀 03/31 20:33
→ rty4455: 者立場全程錄影就好 03/31 20:33
推 yaringg: 更好的辦法,載他們至法院,讓法官解決 04/01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