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Asuka: 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 07/07 13:27
→ LoveAsuka: 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 07/07 13:27
→ LoveAsuka: 其規定。 07/07 13:28
推 ilovesnow: 剛好掉在路邊的球棒算是哪種? 07/07 13:58
推 GSX150s: 當然不能自我限縮阿,掉在路邊的竹竿不是警械就不能用膩 07/07 20:35
推 ComfortPTT: 如果鎮暴槍不是行政院核定的警械,就法律層面應該可以 07/07 20:44
→ ComfortPTT: 算是路邊隨手抄的板凳之類的 07/07 20:44
推 ComfortPTT: 生存遊戲店的BB槍也可以算是鎮暴槍,連一般民眾都能買 07/07 20:47
→ ComfortPTT: 來當作防身 07/07 20:47
推 YoungTeeLin: 說BB槍防身的別亂了沒制止力不說社維法先找上門 07/08 08:45
推 wieter: 亂買這種槍,小心被移送槍砲 07/08 10:07
→ knightking: 以前辣椒水還沒規定時,自己買來噴人被記申誡 07/08 19:34
推 windowdoor: 答案是不行… 07/12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