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PC_Pol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新聞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573815 ---- 新聞內容: 逆轉無罪遭打臉!猛踩油門撞警察 最高法院不認同高院見解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員的2名員警,5年前據報前往路邊處理一起駕駛人闕 男在車內昏睡但未熄火的案件,未料闕男驚醒後竟猛踩油門,差點拖行2名員警,涉犯毀損 公務、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罪;高院認為,檢方的舉證,無法證明闕男衝撞警察,逆轉改 判無罪,但日前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判決書指出,闕男於2014年7月24日傍晚6時許,將車子停在路邊並在車內昏睡,路過民眾見 車子未熄火擔心不測,所以通知警方前往處理。2名派出所員警到場後,先呼叫、拍打車窗 ,發現闕男沒有反應,遂通知消防隊員到場擊破車窗、將門鎖打開,其中一名黃姓員警欲將 闕男的右腳移開油門踏板時,闕男忽然驚醒,並踩踏油門往前衝撞2名員警停在前方的警用 機車。 闕男開車逃逸途中,另在三重區頂崁街210巷28弄口,不慎撞擊路人,導致路人有多處受傷 ,但闕男沒下車察看反而直接開走。警方依據闕男掉落在現場的車牌,循線查獲闕男到案。 一審認為,闕男無視公權力及員警安危,毫無俊悔之意,判處1年10月,但二審卻認為,檢 方提出的證據資料,均無從證明駕駛人的特徵與闕男相符,而車主證稱如何將車輛交給闕男 的說詞,也有重大瑕疵,無法說服法官認定闕男有罪,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認為,高院 未傳喚2名員警到庭交互詰問、未調查應調查事項,逕行改判無罪,恐有違背經驗法則、疑 有速斷之嫌,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79.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63881028.A.775.html
walkingdead: 有時候看到這種新聞(在未看到判決書前)都會想「究 07/23 19:45
walkingdead: 竟是我們對於法律的見解與檢察官、法官不同,還是真 07/23 19:45
walkingdead: 的就是這麼多法匠?」 07/23 19:45
wieter: 法官是在教以後大家都戴面罩犯案就無罪了 07/23 20:55
kenbbc12321: 台灣人不需要真相,只要有人扛罪就好 07/23 21:25
kenbbc12321: 重點是犯嫌特徵跟是否相符,有沒有其他人頂替,檢方 07/23 21:28
kenbbc12321: 都沒辦法提出有利的證據,只要補強這點,基本上還是 07/23 21:28
kenbbc12321: 判有罪 07/23 21:28
kenbbc12321: 這也牽涉到最初證據補強,是否有指紋等其他證據補強 07/23 21:30
kenbbc12321: ,所以也不能完全怪法官 07/23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