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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這是友人分享的 友人因無帳號希望能請我代發, 然後小弟今年統調第一梯就要走囉, 所以不需要查我的水表^_< 不多說先上圖 https://i.imgur.com/NuxENy2.jpg 現今社會普羅大眾因為網路發達,因此社交軟體也隨之發展,特別針對是臉書社團(爆X公社、黑X豪門或是各地方社團),因此各縣市警察局、分局對於網路輿情可說是越來越注重(甚至當作比110還重要,還會造冊列管,並請相關人員上網回覆) https://i.imgur.com/OdE6xuT.jpg 而某酚鞠掌得知後便在公務群組內做出此回覆,並通知通報各分駐派出所依規定辦理。 先撇除交通安全部分,每次xx專案一頒佈, 各單位就喜歡搞些行政獎勵,鼓勵同仁多加查察然後針對專案內容拼搏,然而出了輿論或問題後卻常常對外修理自己同仁,從不與外勤同仁站在同一陣線。大家都知道,沒有獎勵的根本沒人要做,那你宣布行政獎勵不就變向要同仁去做? 再回到交通安全部分,既然法律修改了也頒布了,當然同仁也規定辦理取締有何不對?不論是否同仁是所謂的「柿子挑軟的吃」,但違規開罰有何不妥?你叫依規定辦理的同仁情何以堪? 電動車這種的當初開外勞開的跟什麼一樣?(喔對了,根據規定這要稱呼為*移工*),怎麼對象一換到台灣人的時候,變成不要挑軟的吃?老年人騎車根本不管你37、21,發生多少起交通事故?年輕人就該死活該一直被開?這個想法不對吧? 開放各地縣市警察局、分局討論,針對網路輿情想幹譙的還是什麼想說的都一起談談吧~對了,真的不要查我水表啦,我只是代發文的!!!拜託拜託!!!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29.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70772688.A.B4C.html
zzxx1017: 有事情的時候他們會跳出來講自己也是基層 10/11 13:52
nocturne821: 台灣的法律會轉彎的啊,還不明白? 10/11 14:06
tpc231250: 低能 10/11 14:14
chiling0107: 電自跟電輔自沒搞錯的話這真的沒什麼好講的欸... 10/11 14:15
chiling0107: 又要劃地自限成服務業了嗎... 10/11 14:17
samkivn963: 輔助自行車是有踏板的,PO文者自己 10/11 14:23
samkivn963: 也搞不清楚差別,可悲台灣鯛素質 10/11 14:23
samkivn963: 我是XX人Po文者素質不意外 10/11 14:25
ImMyFriend: 笑死 我上次開那些雞巴攤販也被長官說 攤販都不繳罰 10/11 14:40
ImMyFriend: 單 到繳率被檢討 要我不要再開攤販 10/11 14:40
samnpc: 官嘛,習慣就好 10/11 14:45
ffdagger: 呃…電動自行車跟電動輔助自行車真的不一樣喔,73.4的安 10/11 14:58
ffdagger: 全帽只有規定電動自行車而已 10/11 14:58
ffdagger: 不過掌棺重視這種“輿情“真的很無聊,如果真的是電輔 10/11 15:01
ffdagger: 車被開,去申訴紅單不就好了 10/11 15:01
LJGB: 11分彰化不意外 10/11 15:10
asd8563214: 沒背景的官才在那裡跟你要績效,有後台的躺著都能升官 10/11 15:13
chunzheng: 樓上...阿就是因為沒背景想要升官就要績效啊 10/11 15:41
jordonmi: 連3年11、12分就能上的你還期待什麼 10/11 15:48
eateate04: 彰化嘛......你意外嗎? 10/11 16:00
atgo1207: 兩個差很多 沒做功課為了獎硬開也是笑笑啦 10/11 16:14
tony870414: 連車子的種類都不會分.. 10/11 16:22
TheDivision: 官出口 就是法 >< 10/11 16:40
smt3457: 滿好奇:好開單的對象?是指什麼特徵的人? 10/11 17:02
ugotnostyle: 平常不需要背紅單績效的老學長一聽到嘉獎馬上殺起來 10/11 17:21
ugotnostyle: 根本比吳淑珍站起來還神奇 殊不知主管核章還在蓋前前 10/11 17:21
ugotnostyle: 任所長,偉哉 10/11 17:21
wim1990: 本分局開會直接說肇事外 都不開 勸導就好 10/11 17:36
apple2010630: 3件1支不開嗎? 10/11 17:39
dtft003: 話說電輔自行車跟電動自行車是不一樣的 10/11 17:46
LeeFrank: 不開單就擋你假,有看到當然就直接開了啊 10/11 18:18
valkyrie02: sorry不開 10/11 19:49
swt24090: 法律與分局長命令抵觸者,法律無效,慢車6張也是1隻 10/11 19:53
jaggur: 柿子挑軟的吃 你分局長說的沒錯啊 10/11 20:15
nicholas0605: 不過電輔車還是要搞清楚比較好 10/11 20:58
nicholas0605: 到底電動代步車到底算不算電力為主的電動車?? 10/11 21:01
nicholas0605: https://i.imgur.com/7NJuH10.jpg 10/11 21:09
nicholas0605: https://i.imgur.com/bkE7EwL.jpg 10/11 21:09
nicholas0605: https://i.imgur.com/JNcxslZ.jpg 10/11 21:09
nicholas0605: 所以電動代步車好像是比較偏向定義為「行人」 10/11 21:11
john511: 推樓上專業連結 10/11 21:31
john511: 要有照片比較好判斷… 10/11 21:32
leorzkid: 不開又件數太少 真d厲害 10/11 22:02
Kent76435208: 攤販超好笑,扣攤才有獎,但不繳大戶還要列冊不准開 10/11 22:07
Kent76435208: 扣攤只能開臨停,一方面要注意是不是不繳大戶還沒 10/11 22:07
Kent76435208: 獎 10/11 22:07
JohniRunner: 我比較納悶沒有合格標章的 法條都沒有處罰 反而安全 10/11 22:07
JohniRunner: 帽才罰 10/11 22:07
choufoun: 然後年輕朋友不停衝走了,千萬別追車,但每個禮拜要有 10/11 22:35
choufoun: 件數喔 10/11 22:35
atgo1207: 沒合格標章是開32-1條吧 不過講真的沒獎誰會去開 10/11 22:37
duncan3254: 大佛 10/11 22:56
bag4099314: 還好我沒在為了嘉獎幹這些事 10/11 23:57
p14pp1414: 有沒有人覺得開行人,還要寫分局帳號是一件很怪的事情 10/11 23:58
p14pp1414: ?十幾年了,攏美進步 10/11 23:58
weiweiya: 有踏板就放了啦為了獎在那邊凹 10/12 09:15
socepkea: 若確實是電動輔助自行車,那確實不能開 10/12 09:45
socepkea: 拜託專業拿出來,清楚法條,然後再來大聲 10/12 09:46
knightking: 等三寶出事又要幫他們守ㄕㄡ望ㄌㄧㄥˊ 10/12 11:14
lancelot123: 所以原po友人到底開錯還開對? 10/12 17:43
spi9000014: 別開玩笑了 長官們在意的是網絡輿情 而非你基層的聲 10/12 18:11
spi9000014: 音 10/12 18:11
yuxiang: 官字兩個口啊....推ni大 10/12 18:28
lemwsoyha: 當你穿便服當路人甲對官大聲,他肯定跟狗一樣乖乖給你 10/12 20:37
lemwsoyha: 罵。 10/12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