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dfable: 最起碼都有臨停吧12/26 19:22
推 laiabo: 罪疑唯輕,到時候去開庭一定是改成罰少的12/26 19:43
推 roytai: 學長,你要看他檢舉55還56,檢舉55就可以舉發,檢舉56就態12/26 21:00
→ roytai: 樣不明12/26 21:00
推 kingjay: 我是看檢舉照片 如果從後面拍沒有拍前座態樣 我機乎是以12/26 21:05
→ kingjay: 55條舉發 假使拍到前座沒人那就一律以56條舉發12/26 21:05
→ samnpc: 不確定就開55,省得還要跟檢舉人吵12/26 21:30
推 nodash: 反正沒拍到駕駛座狀況我一律開55,你沒開檢舉人還會申訴12/26 21:48
→ nodash: 到警政署跟市長信箱很鬧事12/26 21:48
推 henry910140: 學長 我覺得依影片為主,然後可以致電詢問分局交通12/27 01:44
→ henry910140: 組組長的意見,作為後續學長處理的方針12/27 01:45
→ apple2010630: 不確定就55 12/27 02:18
才跟分局戰完XD
他說開56 我說怎麼開 到時候被申訴是我內
後來想想好像是開55比較理想 這樣也沒得申訴了 因為是最輕處分
※ 編輯: wim1990 (223.141.138.46 臺灣), 12/27/2019 09: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