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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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偷懶警被巡官抓包掰「我去開罰單」 法官
時間Sat Feb 1 00:17:24 2020
新聞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131/16349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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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偷懶警被巡官抓包掰「我去開罰單」 法官靠Google地圖打臉
109-01-31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前警員阿志(化名)一○七年十二月間被督察組抓包擅離職守,為求從
輕處理,竟然在事發隔日趁著執行巡邏勤務時,開單不實填寫,最後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
。新北地院法官找來兩名被取締的貨車司機,再透過谷歌地圖比對,最後認定阿志觸犯行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一年六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提到,阿志一○七年十二月五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執行防制車手守望勤務,
沒想到督察組巡官當天下午一時廿五分前往督導,卻找不到人,因此認定他擅離職守,回
到海山警分局後隨即向督察組組長報告並撰寫督導報告,建議給予申誡處分。
阿志聽聞消息,為了請求督察組從輕處理,同年同月六日上午十時許趁著執行取締違規勤
務期間,在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與溪頭街口取締兩輛一前一後臨停的大貨車,並以車
牌髒汙為由開單告發,接著在罰單的違規時間及違規地點欄位填寫錯誤資訊,最後回到警
局,向巡官聲稱自己當天不在崗位上,是因為前往板橋區民生路與文化路口取締違規,還
出示手機拍攝的罰單照片,博取信任。
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阿志挨告偽造文書罪後,坦言一○七年十二月六日的確有取締兩輛
大貨車,但並沒有任何登載不實公文書的行為,「牌號汙穢的違規行為必須是行駛於道路
上,我去取締時,他們的車輛是停在民生路上面,所以我有問他們是從哪裡開過來的、有
行經什麼路,我是依照他們陳述的路線來填寫違規地點」、「因為沒有確定的事項,我寫
的範圍會大一點,只要駕駛人有行駛在道路上就算,時間我確實是寫錯了,那是誤植」。
不過,兩名司機接受警詢時證稱,事發當天是沿著環河西路到民生路右轉後停在路邊,因
為公司是在桃園,工地則是在板橋,所以近期都在這兩地之間往返,「我們通常是沿民生
路行駛至民生路與長江路口,再左轉長江路往宏國路。」
新北地院法官檢視谷歌地圖列印畫面,發現按照司機所說的路線,並不會行經罰單上登載
的文化路或漢生東路等路段,難以採信阿志在違規地點欄位填寫的內容,最後依行使公務
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他一年六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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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Division: 一隻申誡搞到變這樣 厲害了 02/01 00:20
噓 dothesame: 其實硬要搞警員也真的是吃飽太閒...... 02/01 00:49
推 choufoun: 阿志 02/01 00:55
噓 jordonmi: 阿志阿 你看看你 02/01 01:28
→ asd8563214: 阿志出來打球 02/01 01:39
推 mudafucka: 球你帶人你約 02/01 02:09
推 winds20151: 痾……何必呢 02/01 02:54
→ s921123456: ... 02/01 03:38
推 HXH6698: 樓上都誤會了 這人問題很多的 02/01 04:52
推 crazymark: 球你帶場你佔不來算你輸 02/01 07:34
噓 w225562003: 到底是在想什麼....... 02/01 09:43
→ Yoe41: 求阿志八卦 02/01 09:51
→ pinksparrow: 就是要弄你,不然督察組才沒那麼閒 02/01 10:27
推 currry: 反觀警務員性侵—->緩刑 02/01 10:39
推 zzxx1017: 反觀 02/01 11:10
推 cesarezhang: 有掛 02/01 12:52
推 yuxiang: 反觀 02/01 14:08
→ steven910101: 反觀署長愛將酒駕 緩刑之後不知道處分了沒 02/01 14:32
推 drw6sd6r: 感覺這位學長很有問題 督察組不會吃飽太閒 02/01 14:42
推 loveway: 會被這樣搞...應該也是要檢討吧... 02/01 17:53
推 mh0092001: 好想聽阿志八掛 02/04 09:15
噓 hat13201: 官哪 02/0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