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dlbp: 所以法官在教他們以後被警察追的時候要一槍一槍分開開? 03/06 13:31
噓 Sam60232: 扯 03/06 14:04
噓 fireforce: 貫穿死掉的話 這法官大概要判車子製造商過失殺人 毒販 03/06 14:06
→ fireforce: 只是要恐嚇而已 你鈑金做這麼爛害警察死掉 03/06 14:06
→ qdlbp: 那這樣的話招標單位有責任嗎 03/06 14:33
噓 asd8563214: 這麼認真幹嘛 乖乖領薪水啊 管他怎麼敗壞治安^^ 03/06 14:52
推 karta0749963: 如果是恐嚇,為何不朝天空或地板開槍 03/06 14:58
推 nocturne821: 如果同樣是警察開歹徒2槍的話,大概又是另一個情形了 03/06 14:59
噓 yuxiang: 佛起來啊各位 03/06 15:16
推 currry: 繼續龜內勤實在 有烤雞又超勤 03/06 15:48
→ currry: 每天彈性上班彈性做事 03/06 15:49
→ currry: 中午再休息兩個小時 03/06 15:49
→ currry: 下班健身運動看Netflix 跟女友約個會 03/06 15:49
噓 LoveAsuka: 宜蘭地方法院 不意外 03/06 15:51
推 currry: 身體健康不熬夜1號前還是一樣進戶頭一分都沒少 03/06 16:01
噓 southernwood: 太扯了 03/06 17:10
推 ilovesnow: 佛起來,前面文章績效王5,6年的也差不多該關一關了 03/06 17:35
推 kissung: 恐龍不意外...... 03/06 18:10
噓 ewolf: 法官:開槍沒打死就不算殺啦 03/06 18:39
推 choufoun: 當了幾年食乙獸,薪水還是乖乖的進來戶頭 啊真香 03/06 19:10
噓 nerv072: 是在判三* 03/06 19:19
噓 apple2010630: 佛起來! 03/06 19:42
噓 gool888: 法官沒被恐嚇過,開槍只是小事 03/06 20:38
噓 hwa6519: 真他媽垃圾 03/06 22:01
噓 asd8563214: 食乙食起來 03/06 22:07
噓 z0932757698: 如果打到是不是算過失傷害? 03/06 22:13
推 kreuzritter: 法官普遍仇警本來就不稀奇了好嗎 03/06 22:39
→ kreuzritter: 喔對了,不過法官自宅或社區出事時候倒是找警察找很 03/06 22:40
→ kreuzritter: 快,搜索票也開的特別豪邁 03/06 22:40
噓 bsjimmy: 朝巡邏車擊發難道沒有貫穿的可能性嗎 真是荒謬的判決 03/06 23:59
噓 kloz: 有殺人故意 開槍腰連續擊發?那開一槍打到頭算殺人嗎?這個 03/07 00:29
→ kloz: 法官 大家自己google吧 真的暈了 03/07 00:29
噓 wuzhenwei: 跟我認知刑法真的不一樣! 03/07 00:35
噓 asd8563214: 自由心證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03/07 07:59
噓 ComfortPTT: 智障? 03/07 08:23
→ redredsunsun: google查了更誇張 警察阿SIR加油 03/07 10:37
噓 efgh12345: 看到他之前的判例 唉... 03/07 11:09
噓 dfg99: 這種人當法官真想看看如果是他的親人被開槍,他仍然會認為 03/07 12:45
→ dfg99: 這是恐嚇嗎? 03/07 12:45
噓 warden: 這種法官是腦袋進水? 03/07 12:53
噓 iamany: 無奈 03/07 22:40
→ roc074: 法官以後沒有從警一年的資格都不可以當。 03/08 13:20
→ john511: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51 號刑事判決 03/08 17:27
噓 angel07: 這個最少也是未必故意 03/08 18:07
噓 rty4455: 我們學的不確定故意 不就是明知道可能會有發生危害(殺 03/09 10:44
→ rty4455: 傷別人)的風險,仍然不顧風險繼續從事該行為(開槍)辯 03/09 10:44
→ rty4455: 稱只是要嚇人不就只是脫罪之詞 這樣也能被凹過 以後開槍 03/09 10:44
→ rty4455: 殺人(既遂)就是恐嚇罪加過失致死呀 好棒棒 03/09 10:44
噓 angel07: 同意樓上 03/09 13:26
推 chiachiachen: 法官連故意要件都不會分,87 03/20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