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d8563214: 看到第一句就先推了03/29 10:17
推 aa59478: 推最後一句 03/29 10:23
推 CAMPER0519: 推03/29 10:27
→ kenbbc12321: 司法本來就是來制衡行政,不然早就宣布戒嚴 03/29 10:27
推 ilovesnow: 選擇三級防搶槍套是您的好選擇03/29 10:37
推 a77774444: 司法獨大獨裁又無法制衡的年代,還是別太認真做吧 03/29 10:38
推 danielbillcm: 推 03/29 10:39
推 yyfoot: 推03/29 10:41
噓 asd8563214: 司法根本是個笑話 03/29 10:52
推 shutout5566: 推這篇正解 既然法律如此規定也不需跟它硬碰硬03/29 10:56
推 asd8563214: 說難聽的他在路上撞死一堆人事後處理就好平安下班03/29 10:58
推 iuexeyz: 推,追不了就算了03/29 11:35
推 dothesame: 既然不被重視那就讓他爛到底03/29 11:52
推 ugotnostyle: 佛系中我只服學長你 03/29 11:53
→ mudafucka: 不能同意asd大更多,現在的環境真的讓人心寒 03/29 12:05
推 weapon690: 司法與立法都是笑話~03/29 12:10
推 laup300687: 淚推03/29 12:12
→ ray80711: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03/29 12:16
噓 mrbat: 過失傷害致死......台灣有這種過失加過失的加重結果犯啦?03/29 12:34
感謝mrbat大大指教,小弟用詞不夠嚴謹,再此致歉。小弟想陳述的是,該位用槍的學長
可以為自己爭取的,係其行為應適用刑法第284條,而不應以刑法第271條第2項論罪。倘
若mrbat大大認為小弟的論述仍有問題,希能明文賜教,而非打個問號。感恩~
推 hydraz: 這個真的不推不行03/29 12:37
感謝各位推文的大大~
※ 編輯: john511 (180.217.195.98 臺灣), 03/29/2020 12:48:27
推 h081296: 不推不行 03/29 12:44
推 as532rg131: 只能推了 03/29 12:59
推 ogkdm256300: 幫QQ 03/29 13:04
推 danny920052: 最後一句qq 03/29 13:07
→ mrbat: 也沒什麼賜教啦,我對這案件也沒什麼興趣,單純看到過失傷 03/29 13:30
→ mrbat: 害致死這個現行法上沒有的東西講個話而已。大概懂你想表達 03/29 13:30
→ mrbat: 什麼,但是畢竟人直接就死了,檢察官要辦一定就是直接朝276 03/29 13:30
→ mrbat: 去釐清,不會朝284 03/29 13:30
感謝mrbat大大回應,希望開槍學長一切順利,願不要再有下一個誤擊誤傷亡的案例。
推 rudchin: 警政署就爛阿 整天只會愛與鐵血 常訓裝死 從沒好好跟 03/29 13:39
→ rudchin: 同仁說 不可以用射擊輪胎阻止犯嫌逃跑 根本不符警械使 03/29 13:40
→ rudchin: 條例 要馬就叫立委修法 否則還是別這樣亂射 03/29 13:40
推 kreuzritter: 法院跟百姓都不在乎警察生死了,你在乎普羅的生死幹 03/29 13:49
→ kreuzritter: 嘛 03/29 13:49
噓 frzqp3814396: 警政署好像從來沒明訂哪些狀況可以用槍,一切推給比 03/29 14:10
→ frzqp3814396: 例原則 03/29 14:10
警政署在105.08.08有頒訂「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其中第六點有提到「以交通工具
攻擊警察人員得逕行射擊」,但比例原則會審酌射擊5發(時間)的必要性。
推 erinharvey: 推這一句,別想著主持正義。 03/29 14:22
推 fireforce: 推 03/29 14:27
推 umaga1: 開搶打輪胎無用論 各市警局應該加強宣導 03/29 14:31
推 umaga1: 目前看到很多新聞 拒檢逃逸一直打輪胎的 03/29 14:34
→ umaga1: 那是運氣好而已 運氣差的就像這個新聞一樣 03/29 14:34
→ umaga1: 除非打到水箱 車子才有可能停下03/29 14:42
推 fireforce: 愛與鐵血一樣放追車影片阿 反正出事也不是小編上法院03/29 14:51
→ fireforce: 哈哈 03/29 14:51
推 pei1006: 推 佛系過就好 03/29 15:09
推 Yocason: 「上班對的起薪水,下班對的起家人」,中肯推 03/29 15:12
推 ComfortPTT: 愛與喋血 03/29 16:32
推 ezqq123: 推最後一段 03/29 16:42
推 katsuki2831: 推最後一句... 03/29 17:02
推 Rettier: 謝謝深度分享 03/29 17:25
一昧的怪罪愛與鐵血也不太好,畢竟警察的形象和應受的尊重,真的蠻點點點的。透過一
些宣傳來加分,無可厚非。只是過度營造英雄主義之下,卻沒讓看影片的鴿子瞭解「平安
活下來才能當英雄」的道理,容易讓一些想主持正義的同仁忍不住拔槍射擊。
※ 編輯: john511 (180.217.195.98 臺灣), 03/29/2020 17:47:02
推 choufoun: 上班對的起薪水,下班對的起家人,便足夠了! 03/29 17:45
→ zzxx1017: 英雄比氣長,安全下莊錢進口袋才是硬道理 03/29 17:59
推 sunny1392: 推最後一句 03/29 18:09
推 zxc90147: 賠錢就對了 記得佛一點 03/29 18:12
推 tinco0605: 喜歡最後一句 03/29 18:23
推 ax6080123: 推最後一句!反正上面的只管績效 出事要我們自己扛、司 03/29 18:34
→ ax6080123: 法立法對我們極度不友善、一般大眾實際上也只會在臉書 03/29 18:34
→ ax6080123: 上按哭哭而已 我們幹嘛那麼拼?為了績效好讓上面的更爽 03/29 18:34
→ ax6080123: 喔? 不如爛到底 爛到其他人認為必須有實質改革到時再 03/29 18:34
→ ax6080123: 說吧 03/29 18:34
噓 currry: 命跟錢是自己的 其他都是假的 03/29 18:51
推 howard32114: 推推 03/29 19:10
推 starbucks16: 推 03/29 19:19
推 kobe04226: 淚推 03/29 19:36
→ grantchiue: 老實說這時候抬轎護航的,還有相關警政署消毒的就會 03/29 20:30
→ grantchiue: 開始把仇恨值導向司法機關。講的好像檢察官、法官起 03/29 20:30
→ grantchiue: 訴、判警察有責就是罪大惡極一樣,怎麼不捫心自問, 03/29 20:30
→ grantchiue: 有多少「訓練」和「觀念」是正確教導第一線同仁的? 03/29 20:30
→ grantchiue: 哪一次成功阻止嫌疑人的新聞,沒有誇大或是強調射輪 03/29 20:30
→ grantchiue: 胎的,導致許多學長姐在3秒思考的緊急狀況下,去射擊 03/29 20:30
→ grantchiue: 輪胎? 03/29 20:30
→ grantchiue: 風聲又聽到綜合逮捕術又要回鍋,理由居然是目前沒有 03/29 20:32
→ grantchiue: 其他更有效的訓練方式,那平常考察是考察什麼?專單 03/29 20:32
→ grantchiue: 居然還練習警棍十式,有沒有搞錯啊。 03/29 20:32
推 qvt: 射輪胎不是講很久沒用了嗎? 03/29 21:37
→ joy0983965: 強制扣薪1/3,30年就知道多痛 03/29 21:41
推 doyourwork: 推樓樓上 03/29 21:51
推 ggaaga: 推 03/29 21:54
噓 kelvain51: 不射輪胎那要射那裡呢?對空鳴槍嗎? 03/29 22:20
→ grantchiue: 然後用槍規範也寫對空,問題是對空與對車都被視為危 03/29 22:33
→ grantchiue: 險行為,我們的考察到底都考察去哪裡。可以不要開槍 03/29 22:33
→ grantchiue: 啊 03/29 22:33
→ doyourwork: 回kel:槍械是致命武力,不該期待使用致命武力達到非致 03/29 23:04
→ doyourwork: 命效果,我相信除了電影應該沒人教你攔查逃逸車輛應 03/29 23:04
→ doyourwork: 該使用槍枝射擊,你有很多種其他方式,想想比例原則, 03/29 23:04
→ doyourwork: 有機會建議花時間學習什麼是AOJ、連續強制力、OODA, 03/29 23:04
→ doyourwork: 也許會對你判斷緊急情況有幫助。順帶一提更不該對空 03/29 23:04
→ doyourwork: 鳴槍,你要為你開的每一槍負責,沒有瞄準沒有目標的開 03/29 23:04
→ doyourwork: 槍,沒有意義,更甚者造成無預期的傷亡,如果只是要嚇 03/29 23:04
→ doyourwork: 阻,那出勤帶個鞭炮吧。 03/29 23:04
推 nerv072: 射輪胎沒用。真的講很久了 各單位教官應該都提過 03/30 00:02
推 warden: 簡單來說就是不要開槍,以台灣法律除非你祖墳在龍穴寶位 03/30 00:45
→ warden: 不然都是要做義警 03/30 00:45
推 loveway: 推 03/30 01:16
推 weapon690: 基層為了正義弄的遍體鱗傷 高層逼了績效為了步步高升 03/30 01:49
→ weapon690: 上位者有幾個真正在乎正義的?在乎基層同仁的?別傻了 03/30 01:49
→ weapon690: ,還是趕快處理人事安插自己人比較重要,基層出事了! 03/30 01:49
→ weapon690: 陪你面對的不會是那些打電話來慰問你的署長局長,只有 03/30 01:49
→ weapon690: 你的家人跟你,防彈衣就不說了,還有人為了破格離席呢 03/30 01:49
→ weapon690: ,我還是每天平安下班陪家人才是真的。有學長說過,發 03/30 01:49
→ weapon690: 生事情先顧好自己吧,保命要緊,其他事後再說再追就好 03/30 01:49
→ weapon690: ,你出事了,國家才不會為你做什麼,做事對得起自己良 03/30 01:49
→ weapon690: 心就好。 03/30 01:49
推 hwa6519: 我佛係警察 銘記在心 03/30 01:59
噓 banana246: 訓練科這些高官到底有什麼用呀 03/30 02:36
推 wii8898333: 271主張因果關係因駕駛介入,這部分要有醫學基礎來支 03/30 07:23
→ wii8898333: 撐(如出血量等等),若無還是主張客體錯誤,負過失 03/30 07:23
→ wii8898333: 致死,民事賠償完了事較不花時間吧? 03/30 07:23
推 zxc90147: 人家上面在鬥官位,誰鳥你基層警員 03/30 08:40
推 jackamy520: 馬上有案例教育,白話就是你們不要開槍拜託! 03/30 08:53
推 greenmaplex: 我一直以為我的槍是裝飾用的欸 03/30 11:02
推 zzxx1017: 善良之槍 03/30 13:13
推 p88507007200: 「上班對的起薪水,下班對的起家人」。足矣 03/30 13:46
噓 chinandxian: 射輪胎本來就沒用 到底要講幾遍 03/30 16:35
推 jeter0612: 用車撞就好,拜託 03/30 18:25
→ violin37: 曾經有一位法官在警察局講座講葉驥的案件時曾經說到:他 03/31 00:21
→ violin37: 為什麼不射輪胎呢? 03/31 00:21
→ violin37: 底下有一位行政組長說:射輪胎車子還是能繼續跑。法官曰 03/31 00:21
→ violin37: :蛤?這麼爛喔? 03/31 00:21
→ violin37: 真的不要再用電影情節來形成心證了... 03/31 00:21
→ knightking: 什麼警械使用條例根本是屁,法官不鳥 03/31 07:19
噓 asd8563214: 一個比例原則綁死你,法匠怎麼想怎麼對 03/31 09:25
推 s710262: 遇到疑似酒駕通緝犯 我都請他自行駛離或眼不見為淨 03/31 11:25
→ adoko: 水管有追撞車輛教學 用車止車便宜 04/01 08:30
推 a77774444: 其實不會警員賠的,因為依條例規定合法使用槍致第三人 04/01 15:43
→ a77774444: 傷亡是政府補償的(這也很奇怪,合法致相對人因為法無 04/01 15:43
→ a77774444: 規定,所以就要警員賠),有錯請更正 04/01 15:43
→ a77774444: 但該揹的刑事還是要揹...而且民事和解不知道有無適用 04/01 15:44
→ grantchiue: 樓上講的是行政上賠償,本來就跟警員無關,重點在民 04/02 10:32
→ grantchiue: 事賠償,和可能會有的刑事責任(攻防又是一段心力交瘁 04/02 10:32
→ grantchiue: 的期間) 04/02 10:32
推 q1s2c3764: 推 04/05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