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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n7722 (腳很痛)》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男跑「國道散步」遭警攔 學長旁邊講電 : 時間: Sat Apr 25 20:02:57 2020 : : 警網兩人一組 : 遇到事情有共同的想法,當然就一起幫忙一起做 : 但是如果兩個人對個別事件的法律觀點不同 : 那怎麼辦呢 : 以以案為例,如果一人認為要壓制(管束)? : 一人認為可能不需要?甚至認為可能違法疑慮? : 那是該明哲保身(完全不出手一定沒事) : 還是先幫忙再說(但自己就跳進去了,若有違法也是一起承擔) 所以才有帶班機制,以官階高為先,官階相同以年資較深者帶班 我忘記出處了,法條沒找到,可能在某些SOP裡面,麻煩知道學長補上 如果非帶班人員你明知帶班者下違法命令還去執行才會有法律責任 這在公務人員保障法有規範 大家來事後諸葛一下,討論讓明天更美好 以下提供一點個人小見解,不論是非對錯,只為下次遇到能處理的更好 法條內容不引述,各位自行google警察職權行使法19.20條 : → choufoun: 假設後續該男向控制他的學長提出妨害自由告訴,並主張 04/25 20:59 : → choufoun: 自己只是想自行步行離開,並沒有要衝撞車道的意思,不 04/25 20:59 : → choufoun: 知道我們檢察官跟法官大大們會有何見解 04/25 20:59 這時候就看你蒐證的證據到哪裡,足以讓檢察官及法官心證滿足管束要件 講的很抽象,但這是真功夫,每個人認定及作法都不同 不然你可以告訴他不服管束可以聲請提審,直接送到法院去讓法官背書 既解決當下危害,又擺脫妨害自由的部分 : 推 atgo1207: 是不是一開始還在國道就要管束帶返隊請家屬到分隊接了? 04/26 00:11 : → atgo1207: 帶下交流道之後有管束要件嗎?還是說他就是表明要跑回國 04/26 00:11 : → atgo1207: 道上?因為影片只看的出來當事人是要離開然後被拉扯,單 04/26 00:11 : → atgo1207: 純這樣看好像是沒有管束要件?之後出事也不關警察的事吧 04/26 00:11 警察工作很是很結果論的,所以當警察才會這麼辛苦啊,除了花體力還要動腦 穿著制服執行公務你就肩負很多"義務"不是你以為我不用做就真的不用做的 就像之前派出所鬥毆篇所述,該演的戲還是要演足 不作為被家屬告瀆職或國賠不ey 瀆職也許不會成立,但國賠很難講,畢竟法條框的好好的 國賠法第2條後段: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要麻你今天都不要動他,一旦啟動保護管束你就要確保他妥妥的直到交接給其他人 不然你怎麼敢認定危險或危害結束?? : 推 Belphe: 我覺得啦,看大備為要怎麼做為主。如果學弟大備要把他保護 04/26 00:41 : → Belphe: 管束,學長就應該幫忙壓制;如果學長大備,學長都說不用攔 04/26 00:41 : → Belphe: 他了,學弟還是去壓就不識相。如果巡邏這網兩個都不是大 04/26 00:41 : → Belphe: 備,警察文化的潛規則不就是以資歷深的為主嗎? 04/26 00:41 同意 如開篇陳述 : 推 socepkea: 穿上這身制服,在必要時你就有義務要做法律賦予你的權力 04/26 08:58 也才知道自己要怎樣拿捏作為 最後小小猜測情境 國道兩位學長將對象載下交流道,對象就要走了,學長A通知下屬,學長B拉住對象 問題1:危險或危害結束了? 問題2:為何讓他下車,又不讓他走? 問題3:如果不是大心臟認定危險或危害結束,直接讓人走 依規定應該交給家屬或送醫,甚至給派出所交接,大家都下車幹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109.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87880942.A.38E.html ※ 編輯: hijack8591 (180.218.109.49 臺灣), 04/26/2020 14:04:25
kenbbc12321: 提審是讓法院背書,這.....04/26 14:46
SIGSauer: 法官裁定釋放代表違法餒04/26 16:21
是啊 至少不會讓違法一直持續 不過人都帶到法院 也沒有危險了吧
P1986625: 那個派出所要讓你交接04/26 17:00
正常是沒有啦
ray80711: 交給派出所交接是哪招04/27 00:11
CashHunter: 抱歉我書讀得少,請問哪個規定要交接給派出所?04/27 00:14
請先別急著生氣 沒有規定說要交接派出所 只是作法的可能性而已 ※ 編輯: hijack8591 (180.218.109.49 臺灣), 04/27/2020 00:19:24
ComfortPTT: 影片開頭的情境確實滿奇怪的正常是不會發生的狀況04/27 00:32
walkingdead: 我要是接到國道戴這種案件給我,我一定噴番並問候你04/27 00:59
walkingdead: 全家祖宗十八代04/27 00:59
mudafucka: 題外話,有遇過更扯警備隊站大門的學長,連民眾問個路04/27 01:40
mudafucka: ,都可以叫來派出所,真心覺得學長低能兒04/27 01:40
park00849: 給派出所哪招,你薪水要不要給派出所,領一樣的錢不會04/27 01:56
park00849: 處理事情啊?04/27 01:56
HeyJayK: 怎不說交給保警總隊?每次都給派出所是怎樣?當下人?04/27 05:03
w225562003: 是有什麼可能的作法要交給派出所???黑人問號04/27 06:33
w225562003: 是「交接」還是「推」????04/27 06:37
adoko: 果然警察擅長的還是搞自己人@@04/27 09:49
asd8563214: 給派出所?那國道領薪水是專門在推案件?04/27 17:41
ultramanleon: 捷警都能交接給派出所,國道有交接給派出所我也不意04/27 18:04
ultramanleon: 外04/27 18:04
總算有人接受我的說法了 我也接過捷警案件ㄏㄏ
ray80711: 唉捷警也是不知道幹嘛用的04/27 19:20
※ 編輯: hijack8591 (223.138.7.27 臺灣), 04/27/2020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