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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49729 ---- 新聞內容:洩漏臨檢消息、包庇酒駕記者 派出所長二審判關二年八月 109-09-10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臺北即時報導 桃園警分局同安派出所前所長薛鑑文洩漏臨檢消息給色情按摩護膚店,又包庇蘋果日報吳 姓記者酒駕案,讓吳免罰四萬九千五百元,一審依貪汙等罪判刑六年,褫奪公權五年;案 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改依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二年八月,褫奪公權二年,另公務員洩 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薛鑑文九十九年一月至一○一年八月擔任同安派出所長,他明知轄區內有違法 色情按摩護膚店,卻於九十九年五月三日打電話給鄒姓業者,稱「現在外面傳得很難聽, 不知道誰檢舉的,叫你們的小姐不要亂講話,說什麼我們二個很好,都有處理,這會死人 的」、「我今天會叫人過去臨檢」。 薛鑑文一百年三月廿一日接到吳姓記者電話,得知吳酒駕擦撞路邊車輛,正在醫院救治, 親自前往醫院暗示承辦警員把案件交給他處理;醫院事後替吳抽血檢驗,換算呼氣酒精濃 度高達零點九一毫克,他為了袒護吳不被裁罰,遲遲未到醫院拿血液檢驗報告,也沒有後 續處理吳的違規事件,直到案件逾三個月依法不得再舉發,讓吳免罰四萬九千五百元罰鍰 。 桃園地院一審認為,薛鑑文身為派出所長應該依法執行職務,卻未舉報色情業者,反而配 合洩漏臨檢資訊,使業者規避查緝順利經營,知法犯法,有辱官箴,損害警察形象;另基 於私人情誼未將吳移送檢方偵辦,嚴重損害執法公正性,且他犯後飾詞狡辯否認犯行,不 知悔改,依公務員包庇他人圖利容留猥褻罪判二年徒刑、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五年六月, 褫奪公權五年,應執行六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 案件上訴,薛鑑文仍否認犯行,高院認為,薛鑑文刻意洩露臨檢勤務給色情業者,但卷內 資料無法證明薛鑑文有洩漏其他查緝消息給色情業者,難認定有「包庇」犯意行為;另薛 鑑文刻意不去醫院拿吳的血液檢驗報告,圖利吳的犯意明顯,但圖利不法利益未達五萬元 ,依法減刑,因此改依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對主管事務 圖利罪判刑二年八月,褫奪公權二年。 ---- https://bit.ly/2znig1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62.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599790617.A.AC7.html
john511: 玩這麼大? 09/11 10:39
ilovesnow: 我認知中的警察犯貪污不都十年以上,還是法律會轉彎 09/11 16:19
Okitacat: 性侵不用被關,貪污減輕其刑,還不讀書 09/11 16:34
keepwild: 判太輕 09/11 22:45
asd8563214: 判決的重點在於胸口幾條線 09/12 10:16
ComfortPTT: 可撥 09/12 13:46
marcus1985: 這樣就沒工作了嗎? 09/12 19:57
jackamy520: 好強,這樣搞才2年,優秀 09/13 11:11
Nieoew: 噁心 09/13 11:11
park00849: 好爽喔 再包庇垃圾記者啊 09/13 20:23
benz86: 這種人不配當警察 09/16 10:24
tsoumoo1988: to marcus1985 沒錯,褫奪公權就代表不能服公職 09/16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