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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39600 ---- 新聞內容: 警察沒有勸導直接開單!法官撤銷他3萬元酒駕罰單 2020-10-16 09:03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酒駕 許姓男子今年3月違規在公車專用停靠格臨停小貨車,被警方攔查,酒測值為0.16毫克,當 場被開單舉發裁罰3萬元、吊扣駕照24個月,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警方未 依規定以「勸導代替舉發」,撤銷原處分,判許免罰,可上訴。 許提告主張,他酒測值0.16毫克是初犯,當時只是要移車,不是開車上路,警察應該以勸導 為主,不應該開單舉發。 新北市交通裁決所抗辯,許違規在公車專用停靠格臨停,已經違反道交處罰條例,而飲酒後 仍駕車罔顧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裁罰沒有違誤。 判決指出,根據相關法規、警政署訂定的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酒測值0.15毫克以上,未 滿0.18毫克的未肇事案件,且沒有不能安全駕駛、危害交通安全,「應予以勸導,不舉發為 適當」。 法官認為,開單警員稱看到許違規才攔查,因有酒味而施以酒測,「直接開單沒有勸導」, 因此許酒測為0.16毫克,沒有肇事、不能安全駕駛,符合「勸導代替舉發」要件,但警方直 接開單已經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撤銷原處分,判許免罰。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54.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02830642.A.A99.html
tpc231250: 阿彌陀佛 10/16 15:09
f210037: ……………… 10/16 15:37
apie: 不知道測0.25沒移送只開單會不會被法官辦瀆職 10/16 15:38
zxc90147: 啥小== 10/16 15:51
gn7722: 法庭上沒提出為何不勸導的理由吧 10/16 15:57
gn7722: 勸導不勸導一定要有依據理由原因 10/16 15:57
gn7722: 不是爽怎樣就怎樣 10/16 15:57
gn7722: 0.15-0.17可以勸導代替舉發 10/16 15:58
gn7722: 要怎樣做都要有好的理由 10/16 15:59
gn7722: 裁量空間要有依據 10/16 15:59
gn7722: 警察很多撤銷的罰單都是答辯不夠漂亮 10/16 16:03
gn7722: 法律素養跟爭論技巧要加強 10/16 16:03
gn7722: 沒看到法官不管判決怎樣都一定要掰一套理由嗎 10/16 16:04
luciful3: 好扯 10/16 16:49
SIGSauer: 沒有違規 這數字確實有爭議 10/16 16:58
adoko: 考詢道安規則 答不出不能安全駕駛XD 10/16 17:00
Kent76435208: sig大 他有違規啦 10/16 17:04
gn7722: 臨停違規跟不能安全駕駛好像很難牽上關係 10/16 17:11
gn7722: 你說動態違規就還比較好說...... 10/16 17:11
hijack8591: 承辦人:我移送書拿到就好了 10/16 17:17
kwnbsfi2ga: 員警嘉獎拿到、民眾不用繳錢=世界和平 10/16 18:05
hyperdunk: 沒差吧 嘉獎拿到就好 10/16 18:56
pikaholo33: 0.15-0.17這區間看過好幾個撤單新聞了 所以很多學長0. 10/16 18:59
pikaholo33: 18以上才會扣車 10/16 18:59
yeeily: 0.15-0.17是真的明文規定 10/16 19:52
facebookig: 三小法官 10/16 20:43
smt3457: 所以0.15-0.17一定只能勸導,不能舉發?? 10/16 20:45
HGD1021: 水哦,作業程序>>>>>>>>>>ALL LAW 10/16 20:48
leorzkid: 酒駕零容忍 10/16 20:54
nodash: 還是加做觀測? 10/16 21:10
redbalon: 司機很會,鑽法律漏洞。 10/16 21:15
atgo1207: 不能勸導要有理由 很明顯違規停車法官覺得不是理由 10/16 21:29
gn7722: 可以開單,但你要有不能勸導的理由 10/16 21:47
gn7722: 也就是說你要證明他嚴重到你無法容忍 10/16 21:48
nicholas0605: 違法就違法,不罰就不罰。就這鬼島整天規定一堆勸 10/16 22:34
nicholas0605: 導寬限值!幹嘛訂個0.15又來個0.2勸導值?超速也是 10/16 22:34
nicholas0605: !要就直接規定0.18! 10/16 22:34
oNEYMARo: 我再猜,有可能是學長當下只告發酒扣沒告發公車格違停。 10/16 23:59
oNEYMARo: 不然公車格違規停車,也符合危害交通安全的解釋空間,可 10/17 00:00
oNEYMARo: 以不勸導直接告發酒扣。 10/17 00:00
oNEYMARo: 基本上我也是認同Gn7722學長所說,會被撤單應該是在於 10/17 00:02
oNEYMARo: 公車格違停危害交通的解釋部份,答辯的不夠漂亮。 10/17 00:02
justempty: 測之前又不知道會吹多少,吹出來了怎麼可能不舉發?是 10/17 00:06
justempty: 在?智力測驗 10/17 00:06
forevernew: 0.2是怕機器的誤差值 10/17 12:18
forevernew: 超速的10也是一樣 10/17 12:18
pantw: 無所謂,績效跟嘉獎照算,管他要罰不罰 10/17 14:47
kissa844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交字第 160 號判決 10/18 17:45
wieter: 我在的單位,這兩年真的遇到很多剛畢業的學長沒在管寬限 10/18 20:55
wieter: 值的。 10/18 20:55
nicholas0605: 怕有誤差就直接把規定上調就好了啊~ 10/19 08:56
wieter: 現在的寬限值都是往上加,會給人誤差的印象,應該測出的 10/19 09:43
wieter: 數值往下減才對。比如測出0.16就減成0.14,就不到開單標 10/19 09:44
wieter: 準了。 10/19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