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zxx1017: 也好 10/27 18:33
→ adoko: 顏色對了 扛十件也不會中央震怒 10/27 18:34
→ david213: 其實所長跟分局長滿無辜的 10/27 18:38
推 P1986625: 行政機關就能兩大過免職,是當懲戒法院是擺飾嗎 10/27 18:54
推 asd8563214: 球是猿的,舉漲是綠的 10/27 19:03
推 y254769513: 發言人酒駕時 不知道邁邁有說什麼? 10/27 19:21
→ kerbobo: 感覺學長如果去打訴訟有機會翻盤... 10/27 19:30
推 WiiSports: 這能不能請求國家賠償,然後向簽處分的人索賠啊 10/27 19:36
噓 frzqp3814396: 誰叫你們都把問題丟給六龜和林園 10/27 20:02
推 snoopyoh1224: 六龜下一站:林園 10/27 20:06
推 sexyboy5566: 酒駕是真的不應該啦,那強制性交既遂的警務員該如何 10/27 20:35
→ sexyboy5566: 處理呢??? 10/27 20:35
噓 AntiPRC: 署長愛將的行政懲處? 進度到哪了 10/27 21:22
推 umaga1: 打訴訟必翻盤吧 10/27 21:37
推 rty4455: 這沒送公懲直接免職喔? 好大的官威 10/27 22:16
→ Kyrie2ving: 立法者也一堆酒駕垃圾啊 10/27 22:17
推 rty4455: 另外酒駕就個人行為啊 是能24小時綁在旁邊嗎 那這樣市長 10/27 22:18
→ rty4455: 身為行政首長不用負責嗎 都是同一個行政團隊啊 10/27 22:18
噓 chiangchia: 所以我說那個酒後肇事的鼠長愛將什麼時候要免職 10/27 22:37
噓 ilovesnow: 凌駕法律的兩大過免職 10/27 23:30
→ asd45674100: 懲戒及懲處本就是分開的;雖然說__秀意味濃厚,但酒 10/27 23:38
→ asd45674100: 駕累犯免職應該剛好而已 10/27 23:38
→ zzxx1017: 沒錯,懲戒跟處分是分開的 10/28 00:10
推 P1986625: 釋字491也是警察因為影響警譽被免職的,可以看看 10/28 04:08
噓 tony870414: 個人行為也能牽拖來牽拖去的 蒸蚌 10/28 06:23
→ SPFH120: 犯法固然有錯,但是個人下班時間的行為要扯影響警譽,我 10/28 13:56
→ SPFH120: 是覺得根本就是在無限上綱,我下班的個人行為到底跟我是 10/28 13:57
→ SPFH120: 是不是警察有何干係啊?又不是像之前酒駕開警車買消夜肇事 10/28 13:57
→ SPFH120: 再來,要這樣無限上綱也沒關係,至少標準一致啊,署長愛 10/28 13:59
→ SPFH120: 將、議員酒駕、發言人酒駕呢? 10/28 13:59
→ bejay: 顏色對了就沒事! 10/28 19:04
→ nerv072: 署長愛將?酒駕發言人? 10/28 20:02
噓 WiiSports: 而且這樣有沒有違法偵查不公開啊! 10/28 23:25
推 justempty: 幸好不是你陳市長說了算ㄏㄏ 10/29 02:46
推 shiyu4: 牌面較大 綠色說話 11/0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