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arkhead: 噗 11/16 20:41
推 nodash: 我都叫民眾好好的拍,手不要抖拍清楚一點...... 11/16 20:47
推 mm1825ja: 拍照留念你也信? 11/16 21:15
推 nodash: 愛拍就拍啊......檢舉也沒差,現在密錄器還原當時狀況還 11/16 21:22
推 wieter: 沒事拍警察臂章??現在的法官真的這麼好騙嗎 11/16 21:26
推 gn7722: 又一個秀下限 11/16 21:46
→ gn7722: 問題是「不能拍嗎?」 11/16 21:47
→ gn7722: 拍了違法嗎? 11/16 21:47
→ gn7722: 你管人家理由什麼 11/16 21:47
推 AntiPRC: 肖像權和個資法不是這樣用的啊,只能說這位學長踢到鐵板 11/16 21:51
噓 ilovesnow: 先不談警察身分,公務機關有美女的,我可以每天都去幫 11/16 22:13
→ ilovesnow: 他拍照囉 11/16 22:13
推 Rin5566: 一個人在旁邊搞怪用社維85條一項一款也不行? 11/16 22:16
推 atgo1207: 只要不偷拍 在公開場所本來就可以隨便拍好不 11/16 22:17
→ Rin5566: 不太清楚老翁現場說了什麼東西讓學長想用社維辦他 11/16 22:19
推 gn7722: 不行嗎? 11/16 22:29
推 gn0817: 所以以後看到正妹女警在執勤,可以拿起手機猛拍就是了? 11/16 22:29
推 gn7722: 還8511咧,不要再亂用了 11/16 22:30
→ gn7722: 不行嗎? 11/16 22:30
→ gn7722: 哪條法律規定不能拍執勤女警 11/16 22:30
→ gn7722: 還是男警跟女警有差?還是正女警跟不正女警有差? 11/16 22:31
→ gn7722: 今天法管就是問你我國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能拍執勤員警啊 11/16 22:31
→ gn7722: 而且警察執行公務本來就是公事非私事 11/16 22:32
→ gn7722: 不能瘦到檢視嗎 11/16 22:33
→ gn7722: 說侵犯肖像權結果用社維法辦,很有事 11/16 22:34
推 apie: 我想紅來拍我嘛!不要拍會告你的人。 11/16 22:45
→ Rin5566: 單純如新聞寫的嗎?我是很懷疑啦 11/16 22:54
→ Rin5566: 你可以盡量拍我沒差,只要符合要件我就會移 11/16 23:02
推 leorzkid: 拍越多我越愛 行得正隨便你拍 11/16 23:06
推 umaga1: 記得法務部有函釋 可以拍執勤員警 但不能針對臉部特寫 11/16 23:18
→ umaga1: 原本只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抗告 搞到被法院告發強制罪 11/16 23:18
推 bin12: 可是google "肖像權"之後,都是說連 "拍照" 都不行 11/17 00:13
→ bin12: 不論對方是不是公務員 都不能拍 不然會侵害"人格權" 11/17 00:15
→ talkdiary: 我記得好像有律師說公務員在外執勤就失去肖像權的說法 11/17 00:22
→ talkdiary: ,只是不知道有沒有法源依據。 11/17 00:22
推 martin110287: 樓上那個似乎是現在法院很一致的見解? 11/17 00:59
→ martin110287: 警察的名聲被弄臭有八成以上真的都是自行招至的 11/17 01:00
噓 park00849: 拍臂章紀念你敢信?我是不信啦 11/17 03:13
噓 weber16: 拍你臂章,下次拍你帽子警徽?吃定公務員?一般民眾老翁 11/17 03:47
→ weber16: 敢這樣嗎? 11/17 03:47
推 gn7722: 所以哪一條法律有叫做侵害人格權的罰則? 11/17 06:11
→ gn7722: 社維法8511是輕度版的刑法妨害公務 11/17 06:11
→ gn7722: 刑法的妨害公務不外乎強暴脅迫或侮辱 11/17 06:12
→ gn7722: 不當行為豈能是隨便亂解釋的,拍個照也能叫不當? 11/17 06:13
→ gn7722: 真是被法官法官打爆臉 11/17 06:13
推 gn7722: 我問一句啦,別人用高倍數大砲拍你警徽可以嗎 11/17 06:15
→ gn7722: 也許在30公尺外他就能拍了,你也要移送他嗎 11/17 06:15
→ gn7722: 今天不過就是靠近點拍,差異何在? 11/17 06:16
→ gn7722: 還是警察有自體防護罩,靠近1公尺內都是不當行為 11/17 06:16
→ gn7722: 法律讀好一點再出來秀,不要移送不成反被告 11/17 06:17
→ gn7722: 弄到法官職權舉發要求偵辦,真的是厲害了 11/17 06:18
推 gn7722: 這鐵板踢的不輕啊,也許還會被民事求償... 11/17 06:27
推 shutout5566: 法檢字第10204503780號函復不是有解釋了嗎 11/17 08:18
推 shutout5566: 一直說人家秀下線 啊你自己是有查過什麼資料了 本來 11/17 08:22
→ shutout5566: 就不能直接對著臉拍 11/17 08:22
推 gn7722: 所以呢?法律授權你可以施以強制? 11/17 08:49
→ gn7722: 可以要求對方刪除影片? 11/17 08:49
→ gn7722: 可以將對方辦社維法?甚至施以強制行為? 11/17 08:50
→ gn7722: 秀下限就是秀下限 11/17 08:50
→ gn7722: 多讀點書吧 11/17 08:50
→ gn7722: 侵害肖像權人格權辦社維法,真是呵呵喔 11/17 08:51
→ gn7722: 自創法學新見解 11/17 08:52
推 gn7722: 拿民法的法益,辦刑法的輕量版社維法 11/17 08:53
→ gn7722: 特考是太好考了嗎 11/17 08:54
→ gn7722: 法務部說不宜,有叫你辦他社維法嗎 11/17 08:55
推 gn7722: 不懂就不要硬辦 11/17 08:57
→ gn7722: 要辦就要快狠準讓對方一句都吭不出來 11/17 08:57
→ gn7722: 搞成這樣,自己累,還要上新聞秀下限 11/17 08:57
→ gn7722: 不如當個佛系,每天開心上班月初領薪水 11/17 08:58
推 forevernew: 說實在的應該多數警察都被民眾側拍過 11/17 09:48
推 forevernew: 話說警察局派出所內民眾可否自行錄音錄影,之前有一 11/17 09:49
→ forevernew: 個訟棍超愛來派出所鬧,後來還拿手機錄影,問了分局 11/17 09:49
→ forevernew: 分局說無法可管 11/17 09:49
噓 AntiCompete: 怎麼可能純粹拍警徽,藉口也太爛,台灣法律就是保護 11/17 10:10
→ AntiCompete: 刁民,這要在對岸被警察打死了都沒處報官,刁民享受 11/17 10:10
→ AntiCompete: 著過度的自由來欺壓警察,以後出事都別來找警察 11/17 10:10
推 gn7722: 來說一下這位學長會怎樣吧 11/17 10:16
→ gn7722: 要是被起訴加上被判刑,估計不輕,加重1/2 11/17 10:16
→ gn7722: 合理認為會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當庭認錯,法官給予易科 11/17 10:17
→ gn7722: 但很可能接近6個月的上限也就是18萬 11/17 10:17
→ gn7722: 再來與對方的和解金,估計數萬跑不掉,看對方 11/17 10:18
→ gn7722: 再來一定有行政處分 11/17 10:18
→ gn7722: 所以逞一時之快就是幾十玩的損失還有前科還有行政處分 11/17 10:18
→ gn7722: 甚至可能連考績都沒有 11/17 10:19
→ gn7722: 所以說,好好讀書,再上戰場吧 11/17 10:19
→ gn7722: 法律是把雙面刃 11/17 10:19
→ Rin5566: 阿彌陀佛 佛起來 11/17 10:21
→ gn7722: 還有這件事前因後果都不知道,怎麼能認為這就是刁民? 11/17 10:21
→ gn7722: 警察拿著雞毛當令箭胡亂辦案怎麼不說 11/17 10:22
→ gn7722: 嘴巴嚇嚇民眾就算了,還真的硬來,吃羹剛好 11/17 10:23
噓 AntiCompete: 上面那些噓的都不信啊,還有人上升到拍美女公務員(?? 11/17 10:24
→ AntiCompete: ?),違法就違法在那邊拉東扯西的 11/17 10:24
→ AntiCompete: 每次遇到類似的事件就是先檢討刁民來合理化警方行為 11/17 10:25
噓 AntiCompete: 反正學長怎麼亂搞就跟著搞 11/17 10:28
推 gn7722: 會被法官職權舉發我看不起訴很難了啦 11/17 11:22
推 adoko: 起訴頂多易科 緩刑 調警備隊爽 11/17 11:31
推 benz86: 法務部早有函釋了,不要看到民眾在拍就腦羞 11/17 14:12
推 bin12: 另外請問一下: 陌生男子在公開場合,在未經對方同意之下, 11/17 14:56
→ bin12: 拍女生臉部身體(非私密部位),若該男子稱照片只供自己觀看 11/17 14:56
→ bin12: 不公開,請問這樣有觸犯法律嗎 11/17 14:56
→ bin12: 若兩人都未具備公務員身份的話 11/17 14:58
推 atgo1207: 回樓上 還真的沒有 不過可以告萬能性騷擾 11/17 15:16
推 workandrelax: 拍照就性騷擾申訴吧? 11/17 17:46
推 cesarezhang: 要拍就給他拍...因為長的很抱歉平常也沒人想拍我嗚 11/18 01:24
→ cesarezhang: 嗚嗚嗚嗚 11/18 01:24
噓 kenbbc12321: 天哪,拍照就性騷擾,那行車記錄器跟路口監視器不就 11/18 05:28
→ kenbbc12321: 是性侵了 11/18 05:28
推 hat13201: 低端人口 11/18 07:03
推 ttttt13: 我是不相信沒事要拍員警啦 11/18 11:34
→ ttttt13: 沒寫清楚 11/18 11:34
推 gn7722: 這件事重點根本就不是有沒有事要拍警察 11/18 19:36
噓 Wang5566: 那個法官是哪位?我每天拿著V8拍你上班,看你會不會覺得 11/19 05:14
→ Wang5566: 被侵犯。 11/19 05:14
推 AntiCompete: 樓上你去試試啊,被罰2000就不要靠北 11/19 09:08
噓 a77774444: 惡搞執法環境的法匠...我還能說捨,如果單純入境沒捨 11/19 22:49
→ a77774444: 好說,但有針對特定對象造成他人不舒服甚至干擾人了, 11/19 22:49
→ a77774444: 這法匠只是想羞辱警察而已低能 11/19 22:49
→ a77774444: 這法匠如果碰到女性被騷擾跟追我看也會認為女生自己想 11/19 22:50
→ a77774444: 太多吧 11/19 22:50
→ a77774444: 法官試範職業對了你要怎麼騷擾他都沒問題,這種司法的 11/19 22:57
→ a77774444: 惡性岐視真的很要不得 11/1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