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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工作紀錄其實是預防小至懲處、大到送法院或國賠的防刁民、防惡德官員的自我保 護措施,怎麼說呢?目前警政知識聯網首頁都有"全國警察法規資料庫"及"各類執勤程序", 包括督察系統的端正警察風紀、勤務督查實施規定balabala...內也有相關應遵守之程序, 在現在我國「程序不備、實體不論」之要求下,你各位專背黑鍋的こさ(台語:摳仨),工作 紀錄就是很好用的工具,因為你在受理鯛民案件、惡德官員督勤時不可能在任何技術性細節 甚至主觀法律判斷上都能用科學儀器舉證,比如內部來說,依勤督第12點規定「督導工作應 行注意事項如下: (一)執行督導,應多鼓勵、指導、溝通、協助,發掘困難、解決問題 ,以促進團結和諧,提振工作士氣。 (五)各級督導人員應本坦誠協助、全力支援、熱忱 服務原則執行督(指)導,不得干擾下級正常運作,嚴禁關說請託或接受招待餽贈。 (六 )各級督導人員督勤態度要親切,避免遭受同仁質疑專挑毛病及動輒處分之詬病。(十一) 各級督導人員除因勤務性質報准得著便服督勤外,應一律穿著制服。 」程序上惡德官只要 督勤沒穿制服或具體違反其他內容,而你預感有懲處時,在工作紀錄簿先打預防針,在日後 的行政救濟相當有用。甚至有爭議時,分局業管人員就得大費周章(調駐地カメラ依規定須 簽送分局長批准)查證惡官有無報准穿便服或其他違規... ;對外舉例來說,要當合法推事,就不得不提的行政程序法霸王條款「管轄恆定原則」,比 如路燈維修主管機關為縣政府養護單位,網拍有關物之瑕疵擔保爭議屬消保處等等,在詢明 具體事實涵攝法律要件所產生的法律判斷結果,若能詳述涵攝心得紀錄即可省下日後很多麻 煩與爭議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16.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05923712.A.AAF.html
faruk: 註:以上舉例只是假設,按大民國例律,假設應該沒犯罪吧? 11/21 09:59
faruk: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11/21 09:59
l33t98: 排版 11/21 11:09
samnpc: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工作紀錄簿寫心安的 11/21 12:52
xxHannaHxx: 有爭議的當然寫啊哪次不寫:) 11/21 15:02
xxHannaHxx: 不過我是不會去刁難督勤人員啦他們也要績笑嘛:D 11/21 15:12
faruk: 沒爭議的是不會自己建立範本膩?滑鼠點8下很難? 11/21 16:28
xxHannaHxx: 那巡邏時順便看個路燈很難?不合理的地方本來就可以 11/21 17:45
xxHannaHxx: 拿出來討論啊,勤查因為有腹案日誌表就可以不用打工作 11/21 17:45
xxHannaHxx: 紀錄簿,啊常訓跟聯合勤教有簽到表為何要打? 11/21 17:45
faruk: 原來是個喜歡做逾越權限工作,卻在職務範圍內行政怠惰的傢 11/21 18:40
faruk: 伙,行政法學素養差成這樣,慢走不送囉。 11/21 18:40
xxHannaHxx: 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 11/21 18:47
xxHannaHxx: 人民福利。路燈不亮當然要檢查啊,不然就不是促進人 11/21 18:47
xxHannaHxx: 民福利了呢:) 11/21 18:47
ComfortPTT: 排版 11/22 08:26
wim1990: 我工作紀錄簿都寫的跟書類一樣長 處理個a3可以寫的跟起訴 11/22 08:54
wim1990: 書一樣 受理個報案寫的跟判決書一樣 11/22 08:54
kenbbc12321: 原來遇到刁民可以用工作紀錄簿解決啊 11/22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