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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01225002109-260402 ---- 新聞內容:基隆警怒吼「執行公務不能拍照」 民眾手機疑似遭拍落地 109-12-25 陳彩玲 中時 基隆一名楊姓男子在爆料公社上發文指員警有暴怒情形,不斷向民眾怒吼,「警方執行公務不能拍照」,民眾手機更疑似遭員警拍打在地,對此,第三分局表示,員警口氣上確實音量過大,會詳細調查後進行處置,並將加強教育訓練。 據了解,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廿一日晚上七點接獲一名Uber司機報案,指有乘客不願意配合配戴口罩,引發爭執,員警立即到場協助處理,未料,過程中有乘客拿起手機錄影,當場被制止,影片中,一名員警不斷怒吼,「警方執行公務不能拍攝,你幹什麼東西啊!」民眾手機更疑似遭警方拍打在地。 第三分局副分局長張竣翔表示,員警到場協助後,因乘客不願配合身分調查,處理過程中,員警的口氣和態度,音量確實有過大情形,導致民眾誤解該員有暴怒行為,此外,乘客手機是自行滑落在地,並非員警出手所致。 張竣翔說,被控暴怒員警已從警約四年,平常工作態度認真,會再詳細調查後,進行處置,並加強執勤技巧及服勤態度,他也強調在公開場合下,只要民眾不影響員警執行公務,不針對員警臉部特徵,可進行錄音、錄影。 ---- https://bit.ly/2znig1X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12 lif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225.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08870126.A.D3C.html
bobgun1211: 民眾能錄影的問題沒常識也要看電視啊,不然就變自己上 12/25 12:33
bobgun1211: 電視 12/25 12:33
g80123: 現在不戴口罩是全民公敵 他還幫你蒐證 明明一手好牌 12/25 12:56
umaga1: 民眾就是可以錄 不要秀下限 在錄的時候就要注意 12/25 13:00
lance851026: 記者又在疑似這種不負責任的話,記者真好當 12/25 14:29
fireforce: 都民國幾年還有那種發言 這種的淘汰也好 12/25 14:35
LeeFrank: 我都臂章拿到他鏡頭前 請他拍清楚點 不然檢舉到同事就尷 12/25 15:32
LeeFrank: 尬了 12/25 15:32
Wang5566: 警察執行公務可以拍攝,但是離人身不到3公尺距離持攝錄 12/25 17:34
Wang5566: 器針對人臉、身體部位拍攝警方本來就有權利制止,不然 12/25 17:34
Wang5566: 哪天正妹女警被民眾持相機拍胸部等部位變成合法化,不要 12/25 17:34
Wang5566: 無限上綱民眾攝影的權利。 12/25 17:34
kwnbsfi2ga: 嗯嗯,想詢問樓上警察制止的法源依據~ 12/25 18:18
cottonoff: 分局都不幫他說話了 12/25 18:34
cc161: 人身三公尺哪裡來的,有法律依據或公文嗎 12/25 18:57
fatcop: 拍胸部或其他部位,導致不舒服就用性騷擾處理啊,腦筋有這 12/25 19:31
fatcop: 麼死嗎 12/25 19:31
ugotnostyle: 可以拍或錄 但上傳公開社群針對我身體部位導致名譽 12/25 19:37
ugotnostyle: 受損就提 老學長不懂就算了 菜不怪但裝懂就是自己 12/25 19:37
cesarezhang: 快拍我,我都沒人想拍qq終於有人要幫我拍照了嗚嗚 12/25 22:15
HeyJayK: 可以攝錄,但若持續針對臉部特徵或近距離攝影以致妨礙人 12/25 23:12
HeyJayK: 員執行公務,已與蒐證目的相違背 12/25 23:12
HLPT: 拍或錄自存並不違法,但是上傳分享這部分就可能違法 12/26 00:13
facebookig: 我會直接報號碼給他,然後繼續處理 12/26 00:41
adoko: 男警也可以喊 你是拿相機意淫我嗎 12/26 01:14
warden: 被拍好幾次都沒在網路上看到我,是不是長的不夠帥民眾錄 12/26 01:14
warden: 完就刪了 12/26 01:14
babosa633: 之前那個案例員警狂問民眾有沒有拍到臉的,所長來說要 12/26 08:56
babosa633: 接手處理,該員警依然執意要送辦民眾,不想服從所長命 12/26 08:56
babosa633: 令離開現場 12/26 08:56
banana246: 上傳分享違反什麼法啊?覺得疑問 12/26 12:33
vykxtoz: 法務部是有出過函釋啦 12/26 14:08
vykxtoz: 小弟淺見是認為如果他刻意以拍攝妨害公務執行=妨害公務 12/26 14:12
vykxtoz: ;刻意拍私密部位讓你覺得不舒服=性騷擾;影片或上傳備 12/26 14:12
vykxtoz: 註文字有貶損你人格權=公然侮辱或毀謗 12/26 14:12
Ommmm: 上傳分享就是侵害隱私權啊,留著獨享,有差嗎? 12/26 14:34
Ommmm: 有些新聞說什麼正美遭偷拍,偷拍哪裡?妹阿的外觀任何都可 12/26 14:36
Ommmm: 以看到的地方,根本未觸法,報警報屁!如果是偷拍裙底風光 12/26 14:36
Ommmm: 才有觸法 12/26 14:36
gn7722: 公開場所公開場所公開場所公開場所 12/26 21:04
smt3457: 口氣音量過大? 12/27 03:45
zxc90147: 音量過大是啥?主觀意識而已 04/29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