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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15/5134825 ---- 新聞內容: ---- 高雄市鳳山區今晚間傳出槍響,鳳山警分局五甲所副所長吳建銘攔查到一名李姓竊盜通緝 犯,對方見警上前,竟立即倒車衝撞警員後逃逸,不久警方在鳳山區南貴街附近找到一兩 黑色轎車,在車後座發現一具屍體,車上其餘人等已逃逸。 據了解,今天晚上7點多時,五甲所巡邏警組副所長吳建銘及3名員警,巡邏經過南光路、 錦田路口時,發現一輛轎車紅線違停,警方上前示意攔停時,轎車突逃逸到鳳南路、林森 路口。 但轎車不停止,在遇上車輛阻擋,又倒車衝撞追捕的警員,吳建銘眼見對方襲警,立即朝 車輛開11槍,但轎車仍持續由林森路西向東逃逸。 警方後續查出該輛黑色轎車是有竊盜通緝的李姓男子所有,並在鳳山區南貴街尋獲逃逸的 黑色轎車,在車後座發現一具遺體,車上已無人,警方已封鎖現場,另循線追捕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44.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09342128.A.AE1.html
AntiCompete: 家屬:…… 12/30 23:35
asd8563214: 法:嫌犯逃跑不應開槍 12/30 23:36
laiabo: 看影片,確實是危害事實消滅後還在開槍,而且從後面開逃 12/30 23:48
laiabo: 跑的人...會很慘。 12/30 23:48
seare: 所以一具遺體是通緝犯的嗎? 12/30 23:50
laiabo: 如果有在看警察開槍判例的話,從後面開槍一定是刑+民都有 12/31 00:01
laiabo: 責任,只能燒香看遇到的法官挺不挺了。 12/31 00:01
bnb5566778: 這個年難過了 12/31 00:12
kmtkmtkmt: 套一句強者我學長的話 那麼認真也沒人會感謝你 12/31 00:20
hwa6519: 2020最雖小警察 嫌犯跑到那個紅燈那邊 騎機車的應該路邊 12/31 01:04
hwa6519: 停啊 還停後面 不就好險有閃過倒車 12/31 01:04
f210037: ……慘 看影片不妙 12/31 01:07
lemon1123: ......用槍時機 12/31 01:13
nicholas0605: 不追車不代表放爛盲佛,追車有時也是私法正義的一 12/31 02:01
nicholas0605: 種。 12/31 02:01
ugotnostyle: 不討論後方開槍 以監視器角度看 前面同事在射擊火線 12/31 04:04
ugotnostyle: 上? 12/31 04:04
adoko: 未審先猜緩刑加賠償300萬 12/31 07:07
Ximcra: 這篇沒提到遺體是警方開槍造成的吧? 還是別的新聞有? 12/31 07:24
david012886: 記得別篇新聞上有提到遺體頭部上有彈孔 12/31 07:31
kaplooiewei: 平常沒在管的家屬這時看到有一大筆錢要送上來了 12/31 08:27
P1986625: https://i.imgur.com/M3Mkfw6.jpg 12/31 09:09
a4567850: 家屬提款機又要出來了 12/31 09:56
TITANEX: m=fb_et_news 12/31 09:58
jordonmi: 還好我心中一直有佛 12/31 10:49
kloz: 用槍時機跟情狀根本不對啊,旁邊還那麼多路人... 12/31 11:04
sherlockjing: 看到影片都不知道該怎麼護航 12/31 11:14
snoopyoh1224: 可以合理用槍時機只有衝撞當下吧...... 12/31 11:36
snoopyoh1224: 感覺又要纏訟了 12/31 11:36
zxc90147: 都不用講那麼多 錢先準備好300萬 12/31 12:27
TheDivision: 家屬表示: 12/31 12:27
kenbbc12321: 算很好運了,沒有同事還是路人被警察打死,不然屍體 12/31 14:25
kenbbc12321: 又多一具 12/31 14:25
cps001: 看了影片 國賠跑不掉 刑事責任部分 看彈道比對結果 12/31 16:34
cps001: 看是哪位學長的配槍射出 12/31 16:35
bobgun1211: 從後面開槍判賠剛好而已,距離都拉遠了還在開,是在 12/31 17:56
bobgun1211: 洩憤嗎? 12/31 17:56
umaga1: 一定賠錢 12/31 18:01
ilovesnow: 太衝動 12/31 19:02
arthur641987: 跑了就別開了。。。 12/31 19:06
cocl9876: 完了賠死了,沒出人命還沒事 12/31 19:29
mudafucka: 上班平安過,佛祖心中坐 12/31 19:31
greenmaplex: 天氣冷大家好好休息,別攔車追車。 12/31 19:42
umaga1: 說了N次開槍射輪胎 無法阻止輪胎的動能 12/31 20:45
umaga1: 破掉的輪胎仍然可以行駛 除非你射到水箱 12/31 20:45
anklebreaker: 一槍斃命 神準槍法....車子跑這麼遠了還開 要達成什 12/31 20:48
anklebreaker: 麼目的?如何攔停?打車子也不可能停 除非打死駕駛 12/31 20:48
kissung: https://i.imgur.com/cwbaiEd.jpg 12/31 20:53
kmtkmtkmt: 這種亂掃的偏偏都最準 屢屢驗證 直接爆頭 12/31 20:54
SPFH120: 就如同我上一篇的文章一樣,逕射如果不是第一時間的 01/01 11:37
SPFH120: 生命身體危害,這槍開下去絕對刑事負有過失責任. 01/01 11:38
Wang5566: 苦幹實幹,(樓下接 01/01 12:37
SPFH120: 升職加薪。 01/01 12:59
coffeesalt: 唉...親戚五十沒在聯絡的都跑出來了:這時候還不衝一 01/01 13:27
coffeesalt: 波 01/01 13:27
samchou77: 可憐,的確時間點只有危害當下能開槍,但是危害當下都 01/01 16:41
samchou77: 在機車上要怎麼拔槍......真的警察的槍都是裝飾... 01/01 16:41
nicholas0605: 感覺板上對於可開槍的情狀滿有共識的,也是好事一 01/01 20:28
nicholas0605: 件! 01/01 20:28
TITANEX: 抓不到就算啦,法律沒規定你要抓到人啊 01/02 01:13
jperider: 不懂開槍的意義,都已經在逃了 01/02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