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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e9xeVW ---- 新聞內容: 桃園市警局1名賴姓前副所長接獲醫院通報有2包不明粉末,沒檢驗就判定是「砂糖」直接沖掉丟棄,未料1小時後院方又找到第3包,經驗出海洛因陽性反應;檢方簽分將賴列湮滅證據被告,但粉末拾獲地無監視器,加上成分不明,究竟是何物無從認定,予以賴不起訴,賴事後也被調離主管職。 檢方查,賴員(57歲)2019年6月18日晚上9點10分接獲醫院警衛通報,表示院內X光室撿到2包不明粉末,賴到場後竟在9點20分,將警衛交付的2包粉末拿到洗手台沖洗殆盡,並將夾鏈袋丟棄後離開。 檢方指出,因當天早上新北市警方在林口查獲1名蔡姓通緝犯,過程蔡拒捕從2樓跳下骨折,晚上8點多送醫檢查,隨即在9點多X光室就發現2包不明粉末,經賴員在警衛面前拿去洗手台沖洗、丟棄後。晚上10點多,因為另有病患需要照X光,移動枕頭時又發現第3包粉末,因現場另有新北員警戒護,醫院改將這包粉末交給新北警方,帶回初篩呈現第1級毒品海洛因陽性反應。 經新北警方將毒品送案,且現場包括警衛在內,有數人目擊賴員當場把不明粉末沖洗丟棄,檢察官認為有疑義,主動簽分依湮滅證據罪嫌偵辦。 訊時賴堅決否認,辯稱到場有問醫護人員,因拾獲地點無監視錄影畫面,且根據經驗法則,該2包粉末「可能是砂糖或其他物品」,所以才請警衛見證,將2包粉末當作廢棄物處理。 檢方指出,拾獲現場確無監視器,無從查知粉末是誰所有,蔡姓通緝犯也否認3包粉末是 他的,表示事前已被警方搜身、就醫後又全程戒護,X光室之後還有其他病人使用,自己也不認識賴員。 檢方認為,該粉末已被沖洗殆盡,此際尚無因告訴、告發,自首等情形已開始偵查的刑事案件,自也無刑事被告案件可言,難認賴有何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情;檢方為求謹慎,並詳查賴員近期金流、帳戶進出等,但都沒發現可疑或大筆金額。 檢方認為,2包粉末既已滅失,而未予初驗,究竟是違禁物或其他東西,也無從認定,加 上無其他積極證據,予以賴不起訴。 小弟有幸跟這名賴副所長共事過,只能說完全不意外啊~厂厂 ----- Sent from JPTT on my HUAWEI MHA-L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19.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10620843.A.B54.html
SIGSauer: 當其他案類處理 01/14 18:54
Ommmm: 我也很想知道學長姐們受理民眾撿到的白色粉末透明塑膠袋時 01/14 19:17
Ommmm: ,依規定受理受理拾得物嗎?半年之後叫撿到的人領回嗎 01/14 19:17
qwertyuiop93: 通知鑑識? 01/14 19:26
rty4455: 有些問題不適合在這回答... 01/14 19:57
ilovesnow: 違禁物或查禁物沒入 01/14 20:07
F57: 我猜這是被衝康的 01/14 20:46
leorzkid: 真的在眾人面前沖掉的話...演習都不會嗎QQ 01/14 21:12
qsc810148: 推2樓,我也很好奇 01/14 21:24
qvt: 撿到不是先初篩嗎? 01/14 21:25
jerry1919: 這種案偵查隊會覺得幹 驗出來有要移送誰 01/14 22:02
tsoumoo1988: 傻九,這裡弄髒了,想辦法把它弄乾淨。 01/14 22:18
AntiCompete: 這種問題不要在這邊討論,被老百姓知道以後我們辦事 01/15 00:10
AntiCompete: 不方便 01/15 00:10
umaga1: 沒監視器 驗不到指紋 最後無法辦那個毒品通緝 01/15 00:47
umaga1: 重點那個"東西"還沒送專業機構檢定 無法證明是毒品 01/15 00:48
umaga1: 如果東西沒沖乾淨被警衛留下 這個副所長就被檢仔處理了 01/15 00:48
b7061334: 有個東西叫初篩,當然受理時就會先驗吧 01/15 01:07
escape54321: 有遇過店員撿毒品來的,也是調監視器找誰掉的 01/15 02:49
kissung: 還好不是拿去吸掉XDD 01/15 10:05
adoko: 應該先做警衛證人筆錄問答10頁 以後他就會自己拿去沖馬桶了 01/15 10:19
HeyJayK: 不要在這討論這種東西好嗎,很怕人家不知道怎做嗎? 01/15 13:09
iverson78108: 以前是絞痛小隊長?! 01/15 14:02
talkdiary: 會來看怎麼辦事的都不是正常老百姓,尤其是雞婆酸酸仔 01/15 21:55
BuildMyDream: 這文可以刪嗎?...... 01/15 22:53
w225562003: 才不告訴你anti不要裝 01/16 07:56
duncan3254: 刪文拜託 01/16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