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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610/2004112.htm?from=ettoday_app ---- 新聞內容: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察局八德警分局八德派出所曾姓副所長,去年3月追查酒駕,吳姓男子拒絕盤查 、三度倒車衝撞想逃,曾姓副所長從後方連開5槍,未料誤擊到後座楊姓女乘客,經送醫 後不治死亡,事後家屬質疑員警用槍時機是否過當,提告過失致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 為,副所長用槍不符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同案吳姓男子則依妨害公務罪起訴 。 桃檢指出,去年3月27日晚間11時許,48歲吳姓男子酒後搭載李姓、蕭姓男子與楊姓女子 ,行經八德區介壽路2段附近,見員警攔查加速逃離,八德派出所曾姓副所長驅車追趕, 並透過警車廣播要求停車受檢,但吳男仍加速逃離,直到行經建國路442巷一處T字路口, 車頭撞上前方建物牆面,被曾姓副所長駕車在後「卡住」受困。 吳男為求脫困,竟重踩油門倒車撞擊警車2次,撞出一小段空間,吳男倒車第3次準備右轉 逃離時,曾員見狀舉槍向吳車後方連開5槍,其中2槍從後車牌處射入,分別擊中後座楊女 左大腿、左小腿與左後背等處,導致楊女腹部等處臟器受損出血死亡。 事發後,楊女家屬對員警為抓酒駕竟連開5槍表示無法理解,提出過失致死告訴;檢察官 偵辦年餘,審酌曾員本應注意吳男衝撞目的,其原意並非傷害執勤警員,而是為駕車逃離 ,且第3次倒車並未衝撞警車,曾員與其他員警生命、身體均未遭受迫切危害,但曾員竟 疏未注意。 檢察官認為,曾為逮捕酒駕吳男使用槍械,造成他人死亡,不符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 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且若沒有把握開槍射擊不會 造成車上人員的死亡結果,本應放棄開槍射擊,因此認為用槍逾越比例原則,偵結依過失 致死罪嫌將曾員起訴;吳男則依妨害公務罪、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 八德警分局回應,有關桃園地檢署起訴內容,警方予以尊重,未來將協助同仁聘請律師進 行訴訟,在法庭上維護其權益。另有關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及執行職務,警方則全力支 持。 ---- 請問有學長姐對車輛開槍是有把握不會造成車上人員傷亡的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70.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23334652.A.B56.html
anklebreaker: 好險我都沒把握所以不敢開槍 06/10 22:31
talkdiary: 有啊,都不要開槍 06/10 22:31
asd45674100: 我的是善良之槍 06/10 22:45
ray80711: 我絕不開槍,所以有把握不會打死對方 06/10 22:46
escape54321: 自己沒生命危險絕不開槍,抓不到以後多的是機會再抓 06/10 22:49
hwa6519: 爽啦 義警當起來囉 再開呀 06/10 23:02
smoeded: 不意外 06/10 23:04
umaga1: 對跑掉的車輛開槍賠錢機率90幾% 06/10 23:04
zxc90147: 我啊,常訓射擊都不及格的,還不是活得好好的,槍都拿 06/10 23:06
zxc90147: 來擦的亮亮der 06/10 23:06
umaga1: 至少500萬起跳換緩刑吧...阿門 06/10 23:06
running9977: 電話教學早就講過不能「背部開槍」 06/10 23:11
a0988379677: *** 06/10 23:14
a81192039: 開幹嘛?讓這種垃圾逃就好了啊,偉大的檢察官偵辦年餘 06/10 23:33
a81192039: 來檢視你幾秒內的決定。通過司法特考的偉大法律人都要 06/10 23:33
a81192039: 想超過一年了,我們還是省省吧 06/10 23:33
a81192039: 他媽的歹徒有用廣播器說他只是要逃跑而已嗎?誰知道他 06/10 23:35
a81192039: 當下是要幹嘛?將那種喇叭話 06/10 23:35
alan0260: 目迎目送就好,何必開槍~有緣再相逢 06/10 23:38
AntiCompete: 等哪天撞死一個檢察官再來問為什麼不開槍 06/10 23:44
f210037: 這工作別太拼 06/11 00:14
f210037: 抓到不代表你比較厲害 06/11 00:15
siibouf: 能不能開槍是靠卷宗判斷的 不是當下反應好嗎 06/11 00:29
choufoun: 我蛋夾裡面都不裝蛋的 06/11 00:59
bobgun1211: 不要開槍、不要追車不僅保障自己也保障民眾安全 06/11 01:12
bobgun1211: 為了抓一個社會敗類,撞死人或撞壞無辜民眾的財物真 06/11 01:13
bobgun1211: 的值得嗎? 06/11 01:13
a81192039: 當然不值得啊,放敗類去路上亂跑最值得了,到時候再教 06/11 01:29
a81192039: 化他們就好了,讚讚 06/11 01:29
kaplooiewei: 顧好自己就好 這個國家不會幫你 06/11 01:46
pp096127: 背後不是本來就不能開了 06/11 01:47
pp096127: 推文的是在平行世界嗎 06/11 01:47
redbalon: 台灣警察的槍是拿來裝檢用的。 06/11 02:55
forevernew: 千萬不要被腎上腺激素欺騙,絕對不要相信台灣對警察 06/11 05:22
forevernew: 用槍的司法 06/11 05:22
taipoo: 這真是非常難抉擇的執法方式 06/11 06:32
loveway: 推文真是有趣 06/11 06:49
qwertyuiop93: 只有危機「自己」生命才會開槍 06/11 08:02
kyowang: 先不管其她案例,這件背後開槍一定不行啊.. 06/11 08:20
joejoe21: 比例原則就卡死你了,還敢開 06/11 08:24
TITANEX: 傻傻的,開槍完回去還要擦槍耶,很不方便 06/11 08:27
enter1: 善良之槍只打紙 06/11 09:07
lbmnt441: 實務上最佳用槍時機與要領就是無論如何都不要用槍。 06/11 09:19
bnb5566778: 裝模作樣一下就好了 幹嘛跟自己過意不去 06/11 09:41
adoko: 起碼當一年義警了 06/11 10:58
knightking: 智缺撿茶 06/11 11:28
cocl9876: 別亂開槍阿 06/11 12:30
dothesame: 每個月薪水有進來就好了,這麼拼國家不會虧待你的 06/11 12:39
JohnLackey: 建議派出所警察不要帶槍了 反正也不能用 06/11 12:56
VAINQUEUR: 法律上能開槍的時機就是告訴你別開槍了 不過老警察很多 06/11 16:16
VAINQUEUR: 都以為自己是槍神周潤發很難救他們 06/11 16:16
yangdemi: 都不要開,如果危害自己生命也請轉頭就跑 06/12 05:12
tony870414: 以後記得先問一下他是要撞你還是逃跑喔^_^ 06/12 06:52
wieter: 都故意開車撞警車兩次了,還不能開槍制止,署的用槍規範是 06/12 15:08
wieter: 寫爽的嗎 06/12 15:08
karta251982: 還敢開槍啊 06/14 11:57
cd678999: 回應樓上w大 根本沒有衝撞,你居然相信警察局的新聞稿 06/14 12:39
cd678999: ?犯嫌車前被警察堵住,後面也被堵住,他是倒退要挪出 06/14 12:39
cd678999: 一個轉出去的空間你說這叫衝撞?要衝撞的話直接往前衝 06/14 12:39
cd678999: 把警車撞開就好了啊轉出去逃走之後,直接朝車背後連開 06/14 12:39
cd678999: 五槍 還打死後座乘客,你覺得這是合法用槍? 06/14 12:39
cd678999: 再來就是,你還沒攔下他之前,你憑什麼開槍?你知道他 06/14 12:43
cd678999: 犯罪?要是開車的只是無照心虛逃跑呢?再來就是對方酒 06/14 12:43
cd678999: 駕心虛,你開槍後打死人(還不是駕駛是後座的乘客), 06/14 12:43
cd678999: 結果酒測值沒超標呢??你確定這是用槍時機? 06/14 12:43
wieter: 警察局的新聞稿是真是假我不清楚,但是你的口吻就像是這一 06/14 13:47
wieter: 件起訴的檢察官,只想提醒各位坐辦公桌審案件定他人生死 06/14 13:47
wieter: 的司法官,你們繼續用格放影片、上帝視角去看待現場同仁 06/14 13:47
wieter: 生死一瞬間的判斷,總有一天當警察都放棄開槍的時候,台灣 06/14 13:47
wieter: 將重回犯罪之島。 06/14 13:47
wieter: 到時希望你們不要有臉去申請警察隨扈,申請也沒用,因為他 06/14 13:49
wieter: 不會為你擋子彈,更不會幫你開槍救己 06/14 13:49
a81192039: 笑爛,為何不檢討他要跑成這樣?反而檢討阻止他逃跑的 06/14 14:01
a81192039: 警察? 06/14 14:01
ogkdm256300: 樓上有人崩潰zzz 06/14 14:30
w225562003: 好多平行世界……背後開槍本來就不ok了吧….義憤填膺 06/14 17:11
w225562003: 的建議去看這件的影片再來跟我說開槍的合理性在哪 06/14 17:11
cd678999: 明明跟你講的是開槍的適法性,你卻跳針?警察的法律素 06/14 19:10
cd678999: 質真是令人堪憂?檢察官本來就應該依職權起訴,就像警 06/14 19:10
cd678999: 察也要依法執行職務,而不是你想幹嘛就幹嘛,乖乖去讀 06/14 19:10
cd678999: 書,等到有一定的水準後想辦法反駁我上述的話再來跟我 06/14 19:10
cd678999: 討論。 06/14 19:10
adely666: 鬼島法律不意外 06/14 23:51
adely666: 記得看過統計 針對台灣警開槍打死人後起訴的,都是犯嫌 06/14 23:51
adely666: 有明顯朝警衝撞攻擊有生命直接危害的可能性,其他幾乎 06/14 23:51
adely666: 都有起訴過失致死 06/14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