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bighead: 這怎麼會告誣告,不懂 07/01 09:07
推 taipoo: 判決合理 07/01 09:11
推 facebookig: 意圖使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確實是誣告罪章 07/01 09:21
→ sfie: 有意圖使公務員受處分沒錯啊,隨便瞎編個理由就可以脫罪? 07/01 09:36
推 chiling0107: 懲戒處分跟行政處分的問題 07/01 09:42
推 acale0202: 構成要件不符,懲戒與行政懲處不同 07/01 12:27
推 redbalon: 日本A片看太多?女管區就會年輕美麗嗎? 07/01 12:30
推 tpc231250: 先送監察院 07/01 13:18
噓 ilovesnow: 所以行政懲處可以隨便檢舉? 07/01 13:48
推 SPFH120: 刑169的要件就是使他人受『刑事』、『懲戒』,條文裡的懲 07/01 14:00
→ SPFH120: 戒,指得是司法懲戒,依據為公懲法,而我們一般記的嘉獎 07/01 14:08
→ SPFH120: 或申誡,通常都是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性質屬行政處分 07/01 14:09
→ SPFH120: 本件要看檢舉的內容,單純檢舉逆向違規,無論屬不屬實, 07/01 14:12
→ SPFH120: 王員至多只會受到行政處分,不可能被送公懲會,相反的 07/01 14:13
→ SPFH120: 如果是胡謅檢舉王員貪污,使王員可能受到被貪污移送或是 07/01 14:14
→ SPFH120: 被送公懲會,這件刑169就告得贏。幾年前我就告過一個民眾 07/01 14:15
→ SPFH120: 檢舉我收賄,最後對方被判刑確定QQ 07/01 14:16
→ SPFH120: 不過本次案件也有刑310的討論空間(刑310參考王惀宇學長) 07/01 14:20
推 LeeFrank: 推分享 07/01 18:55
→ adoko: 沒被拉到婦幼警備內勤還接管區的 讚! 07/02 07:20
推 imbester: 這檢碴官很棒 07/02 12:23
→ cowterry: 應該告妨害名譽 07/03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