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0983215250: 推 07/28 19:31
噓 kyowang: 反思呵呵,真是冠冕堂皇 07/28 20:51
推 ATSEVEN: 一堆警察不知道釋憲535 07/28 20:58
推 q7511966: 人家說的很委婉,做錯確實要反思啊 07/28 21:10
噓 jerry0519: 被逮捕報一次 提告報一次 出庭報一次 判決再報一次 啊 07/28 21:14
→ jerry0519: 之後有幾次上訴要不要繼續? 07/28 21:14
推 escape54321: 坐等樓下仇警仔 07/28 21:26
推 alan0260: 我猜又有人要拿釋字535來嘴 07/28 21:43
推 alan0260: 釋字535的重點不是不能臨檢,而是不能隨意臨檢。同時組 07/28 21:49
→ alan0260: 織法也不能做為行為法的依據,所以才有警職法的誕生, 07/28 21:49
→ alan0260: 做為警察職權行使的依據,並明定臨檢行為與態樣,不懂 07/28 21:49
→ alan0260: 的永遠只會拿釋字535在嘴,釋字講啥也不知道 07/28 21:49
→ alan0260: 新聞裡的學長問題就在於他盤查女老師的理由如何跟警職法 07/28 22:01
→ alan0260: 第6條做連結 07/28 22:01
噓 Rex1992: 噁心女 07/28 22:21
推 ilovesnow: 錯就是錯,虛心檢討為什麼想績效想到瘋了 07/28 22:38
→ alan0260: 開頭就錯,後面怎樣都不會對 07/28 22:57
推 jackamy520: 工作的薪水沒有多到值得我做進一步調查 07/28 23:15
推 WilMyersSD: 還有人挺當初那個逮捕哦?那代表長官奴化洗腦的蠻成功 07/28 23:28
→ WilMyersSD: 的 07/28 23:28
→ WilMyersSD: 調查?別說的冠冕堂皇,不就想說績效上門,然後踢到鐵 07/28 23:29
→ WilMyersSD: 板 07/28 23:29
推 umaga1: 我承認都是績效惹的禍~ 07/28 23:44
→ rx5566: 還在釋字535,警職法:Am I a joke to you? 07/28 23:57
→ rx5566: 大法官創的法就是尊絕不凡?無言 07/28 23:59
推 aocboy: 好期待她打贏官司,派出所的反應一定很有趣 07/29 00:24
→ taipoo: 這位警察的行為太糟糕了 07/29 02:56
→ strellson: 其他在體制守法工作的委屈不就大到無法描述? 07/29 08:45
推 kspp0903: 知錯要改啊 07/29 11:00
推 tommy134075: 上面那個貼林大律師的是在反串嗎 07/29 13:54
→ tommy134075: 被法官打臉後還不知廉恥繼續凹 07/29 13:54
→ tommy134075: 法律見解差成這樣到底怎麼考過律師的 07/29 13:54
推 imbester: 快 記者來拍了 裝的再可憐一點 07/30 00:18
推 adoko: 支持佛系犧牲社會成本保障員警福利 07/30 19:50
推 TinWay: 不管背後原因是什麼 學長這次的盤查就是一堆瑕疵阿 被搞不 07/31 10:38
→ TinWay: 意外吧? 還剛好遇到想把事情鬧大的人 07/31 10:39
→ AntiCompete: 想把事情鬧大還要花錢花時間最後可能只換回一個撤銷 07/31 12:52
→ AntiCompete: 盤查,總的來說,警察想用公權利騷擾人的話還是能造 07/31 12:52
→ AntiCompete: 成有效傷害 07/3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