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PC_Pol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新聞網址: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802W0215 ---- 新聞內容: 社會中心/李明融報導 北部有一名范姓男子在2020年7月期間,因為將小客車停在劃設紅線的道路上遭交通助理 員拍照檢舉,北市警大安分局違規明確開罰300元,范男不服提告,除主張拍照有違憲疑 慮外,更以一句「裁量怠惰」成功逆轉勝訴,北市交通裁決所不僅要還范男300元,還須 負擔歷審訴訟費用共1050元。 范男在去年7月期間,將小客車停在紅線區的道路上,遭拍照檢舉開罰300元,范男不服提 告,他主張民眾能暗地偷拍檢舉、再交由警方處置,卻完全不受到追究,認為所有人都不 應被偷拍。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車」的定義「停止時間超過3分鐘、或 未能保持立即行駛狀態」但在檢舉影片中只有短短的10秒鐘,除了只證明車是停在紅線區 外,不能證明「停了多久」,「車內有無駕駛」,僅依照片開罰證據明顯不足。 范男認為除了偷拍照檢舉這樣的作法有違憲疑慮外,更直言違停非並排車或是在尖峰時段 、或者是停在公車站牌處嚴重影響通,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發基準及處理細 則》規定,應以不舉發為適當,不過警方卻未評估情節輕重就開單,根本是「裁量怠惰」 。 北市交通裁決所反駁范男說法,但法官認為從警方開單過程中看不出對本案情節輕重有何 裁量,程序確有裁量怠惰的不合法,因此判決范男勝訴,交裁所不僅須返還范男300元, 還得負擔歷審訴訟費共1050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42.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27960515.A.AAA.html
et22639643: 道交條例7-1的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08/03 11:31
et22639643: 交裁所??? 08/03 11:31
pei1006: 偷拍(? 08/03 12:00
ss87666: ??????? 08/03 13:12
ss87666: 罰300元 所以應該是開55條,這樣還可以敗訴,我看這件有 08/03 13:14
ss87666: 成為判例的潛力。 08/03 13:14
Igweit: 現在只有一張照片要成功根本是不可能的好嗎 08/03 13:20
smt3457: 有判決書嗎? 08/03 13:39
yangdemi: 偷?你不在場就叫偷? 08/03 13:45
adoko: 交通助理員身上沒裝備怕被鯛咬 08/03 14:08
jackamy520: 自己人唷? 08/03 14:28
h081296: 這樣也能勝訴,這個法官的能力我也是醉了 08/03 14:28
bobgun1211: 300很明顯是開臨停,這樣還撤單? 08/03 14:35
love110257: 不是啊,他說的那個超過3分鐘定義是停車啊,但是他被 08/03 14:36
love110257: 開300是55條,臨時停車沒錯啊,紅線本來停一秒鐘就可 08/03 14:36
love110257: 以停了,何況影片中10秒,跟有沒有人在哪有關係,你如 08/03 14:36
love110257: 果超過3分鐘或沒人在車上就變成56了欸,為何會勝訴我 08/03 14:36
love110257: 不太懂 08/03 14:36
kspp0903: 臺灣司法特考出來的腦袋都不知道在想什麼 08/03 14:56
apie: 交助不是都開56條? 08/03 15:09
skygadvnwhj: 開300元罰單就確定是55條沒錯啊 08/03 15:15
minkai: 法官自己也是違停仔啦 笑死 08/03 15:40
leorzkid: 笑死 那要紅線幹嘛XD 08/03 16:11
h456785: 要取消民眾檢舉了嗎?我們裡面的學長做到眼睛快脫窗了 08/03 16:25
forevernew: 我也這麼覺得法官是違停仔欸XDDDD 08/03 16:27
kerbobo: 那要紅線幹嘛啦 08/03 16:46
lxa699: 哈哈哈 真該讓桃園某位上新聞的民眾看看 08/03 16:56
yoyogirlx: 這個勝訴 以後大家最好都別開違停了 08/03 17:07
jerry1919: 紅線不是連停都不行嗎??? 08/03 18:26
HGD1021: 現在法官是不是也流行創新作為啊? 08/03 19:58
chaoyoyo: 因為紅線臨停是可勸導項目 沒勸導全開單所以敗 08/03 21:44
talkdiary: 這時候怎麼某人沒出來找個理由酸警察 08/03 23:05
facebookig: xx法官,希望出門平平安安 08/04 01:47
facebookig: 民眾檢舉案件是要警察怎麼勸導啊?幹你娘 08/04 01:49
kevin7771210: 民眾檢舉的如果沒開又被民眾檢舉瀆職呵呵 08/04 07:31
crearfeliz: 只找到范先生上訴被駁回的裁判書 https://t.ly/nt6u 08/04 13:57
crearfeliz: 不知道這篇新聞根據的裁判書在哪 08/04 13:57
ss87666: 裁判書 https://bit.ly/2Vl8doR 08/04 19:09
crearfeliz: 樓上693號判決 裁決所上訴後原判決已廢棄 但有發現最 08/04 21:22
crearfeliz: 新判決為 交更一第6號 但不知為何判定依法不公開 08/04 21:22
crearfeliz: 高等行政法院發回地院的判決在 https://t.ly/q0Xf 08/04 21:23
crearfeliz: 范先生7/16跟7/29各有一件紅線違停 08/04 21:27
lemon1123: 確實有個思考點,通常都開臨停是因為我們沒辦法證明是 08/04 23:54
lemon1123: 否為停車,但是開臨停又不能證明他不是上下客貨,或者 08/04 23:54
lemon1123: 接送六歲以下孩童或身心障礙 08/04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