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perider: 法律本身應該沒什麼問題,問題在於如何適用? 08/28 22:56
推 newAce: 無形十八羅漢(申誡)會先報到,口口以後沒有喬的本錢很不 08/28 23:24
→ newAce: 方便 08/28 23:24
→ talkdiary: 遊行要跟警察機關申請,等於... 08/28 23:50
推 fegu: 不行,除非你欠督 08/29 01:12
推 tony870414: 上面會先砍你^^ 08/29 01:31
推 facebookig: 行政一體 08/29 01:33
推 facebookig: 行政旨在執行法律,處理公共事務,形成社會生活,追求 08/29 01:36
→ facebookig: 全民福祉,進而實現國家目的,雖因任務繁雜、多元,而 08/29 01:36
→ facebookig: 須分設不同部門,使依不同專業配置不同任務,分別執行 08/29 01:36
→ facebookig: ,惟設官分職目的絕不在各自為政,而是著眼於分工合作 08/29 01:36
→ facebookig: ,蓋行政必須有整體之考量,無論如何分工,最終仍須歸 08/29 01:36
→ facebookig: 屬最高行政首長統籌指揮監督,方能促進合作,提昇效能 08/29 01:36
→ facebookig: ,並使具有一體性之國家有效運作,此即所謂行政一體原 08/29 01:36
→ facebookig: 則。 08/29 01:36
→ facebookig: ↑ 大法官這樣解釋,警察行政責無旁貸 08/29 01:37
→ taipoo: 警察在法律上是公務員,不是人民喔 08/29 02:55
噓 as532rg131: 笑死,所以公務員非人民?鬼神邏輯 08/29 04:27
→ taipoo: 樓上,公務員身分就不是人民身分,去讀讀法律書就會知道了 08/29 04:34
推 taipoo: 如果我沒記錯,這觀念國中社會課本就有教了,去翻翻課本吧 08/29 05:33
噓 ilovesnow: 我是沒讀書,還真不知道樓上的概念,有無懶人包啊 08/29 07:14
噓 ss87666: 無限上綱的行政協助 08/29 09:10
推 HLPT: 你看看警察法的警察職權 你就懂了… 08/29 10:43
噓 newAce: 邏輯就是公務員不是人民,那條法律規定拿出來看看啊,我們 08/29 10:44
→ newAce: 沒繳稅嗎?我們那條國民義務不用做?你不把公務員當人民, 08/29 10:44
→ newAce: 你把我們當什麼? 08/29 10:44
→ newAce: 憲法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你偉大的教 08/29 10:46
→ newAce: 科書比憲法大? 08/29 10:46
推 newAce: 釋字243號提到被用之人為公務員,乃具有特別身分之人民。 08/29 10:51
→ newAce: 可以多讀書嗎? 08/29 10:51
→ vykxtoz: 公務員身分跟人民身份又沒有衝突 08/29 11:38
推 kmtkmtkmt: 我是認為會來當警察的都比較認份 才會都沒人抗議 08/29 12:04
→ kmtkmtkmt: 你沒看消防都去搞了一個釋字785號 08/29 12:05
→ kmtkmtkmt: 唉 警察改革是路遙遙啊 體制不良外 內部自己也是軟 08/29 12:06
→ celtics1997: @taipoo 歡笑錢奴 08/29 12:17
→ celtics1997: taiwan poopoo 08/29 12:17
→ knightking: 不可質疑天子=監察哥 08/29 14:21
→ tino9808: 可以不做 被記申誡去申訴 08/29 14:23
→ zaq007780: 幾家歡樂幾家愁(上面攬事情做表面,下面水深火熱 08/30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