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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64783 ---- 新聞內容: 大安分局敗訴終於要還300元了 名檢:請捐給警察同仁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特偵組發言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去年沿著斑馬線邊 緣過馬路,遭到違規左轉的自小客車撞擊倒地,沒想到事後竟收到一張未走行人穿越道的 300元罰單。陳宏達興訟抗罰,獲得台北地院採納,撤銷罰單,全案確定,但裁罰的台北 市警局大安分局卻遲遲未給付裁判費300元。陳宏達擬聲請強制執行,大安分局得知後, 緊急與陳聯繫,陳則請對方把這筆錢捐給警察同仁。 大安分局7日得知陳宏達向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裁判費300元後,緊急和他聯 絡,還跑到陳宏達老家,表示要親自把錢拿給他。惟陳宏達不在老家,他在看完簡訊後, 請承辦人不要為了300元刻意跑一趟,這筆錢就捐給大安分局,感謝警察同仁的辛勞。 「錢不是重點!」陳宏達表示,法治國精神才是本案的重點,台灣走過威權時期,已非警 察國家,任何處分都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法律則需透過司法實務實踐,而本案的類似情 節在過去已有先例,法院判沿著斑馬線邊緣而走的行人不應受罰,但大安分局的承辦交警 無視先前判決,依舊以自己的想像任意開罰單,非常危險。 陳宏達指出,雖然罰金只有區區的300元,但為了避免日後再有其他人受到不公平的裁處 ,他決定起身爭取權利,寫了萬言書打行政訴訟,終獲北院法官採認,撤銷罰單。 判決主文除撤銷罰單,並要求敗訴的大安分局負擔300元裁判費,由於這筆錢在陳宏達起 訴之初已先行墊付,故大安分局應把錢給付給陳。惟全案已於7月27日確定,大安分局收 到確定判決證明書後,卻遲遲未把300元的裁判費給他。 陳宏達認為,大安分局收到判決書後,應詳閱內容,並依判決主文作為,但大安分局卻遲 遲未給付300元裁判費,為了彰顯法治國原則,他決定聲請強制執行大安分局的財產。 若大安分局財產被強制執行,恐成為近30年來第一個被強制執行的行政機關,故大安分局 7日得知消息後,趕緊和陳宏達聯繫還款事宜。 「上了寶貴的一課!」陳宏達強調,區區300元,相信給大安分局、乃至於全國行政機關 上了寶貴的一課,他也希望行政機關未來在面對類似案件時,應遵從司法實務見解,以落 實法治國原則,保障人權。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交字第 646 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53.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31113140.A.CD3.html ※ 編輯: elynn889 (114.136.153.166 臺灣), 09/08/2021 23:03:16 ※ 編輯: elynn889 (114.136.153.166 臺灣), 09/08/2021 23:05:27
aarzbrv: 大安分局竟然沒來幾句仇警傷害警察形象打擊警察士氣?@@ 09/08 23:10
walkingdead: 台灣不是警察國家這句話真的會笑死人 09/08 23:12
aarzbrv: 在下更好奇如果分局財產真被查封接下來的備案有哪些,呃 09/08 23:14
aarzbrv: TPDA,109,交,646,20210629,1: https://bit.ly/3ndeu1L 09/08 23:24
nocturne821: 笑死 文明人有文明的解決辦法 09/08 23:37
jeff0131: 今日洗文第4篇 09/08 23:48
tnsir: 889為什麼這麼關注警察新聞啊 09/08 23:53
escape54321: 可憐啊 沒有其他地方洗文章只好來這裡 09/09 00:05
talkdiary: 不是警察國家真的笑死,一群巨嬰什麼都要警察做 09/09 00:11
adoko: 承辦人是?開單警?交通?法務? 09/09 01:04
我只知道檢舉系統承辦人是葉警員 但只知道這個是掛名的,實際承辦是轄下各派出所 ※ 編輯: elynn889 (114.136.153.166 臺灣), 09/09/2021 01:13:38
GarySu1104: 很有文化素養的作法,值得鼓勵 09/09 03:37
shadleheart: 錢奴推飆仔 還差一個仇警仔 三大天王就齊了 09/09 03:59
JKGOOD: Anti小號在桶 889忍不住齁 09/09 04:19
AntiCompete: 警察不懂法律隨意開單再叫你去申訴,法治國? 09/09 07:04
AntiCompete: 請問這樣也算仇警嗎? 09/09 07:06
AntiCompete: 承辦交警無視先前判決,依舊以自己的想像任意開罰單 09/09 07:09
AntiCompete: ,非常危險 09/09 07:09
celtics1997: 錢奴果然是錢奴 出口成金 09/09 07:12
talkdiary: 沒人問仇警仔的意見,自己出來刷存在感開地圖炮 09/09 08:43
clwlhf: 發現鑽牛角尖的人好像都考不上,不知道他們有沒有看清楚 09/09 10:20
clwlhf: 自己? 09/09 10:20
gjgj6666: 樓上,看得清就不會變成這副模樣了 09/09 10:32
hurbsnail: 不知道行政機關被強制執行會怎麼樣 09/09 10:38
john9222: 沒走就沒走,扯一堆理由 09/09 10:41
AntiCompete: 我猜這個承辦不會被懲處,然後警察就繼續我行我素 09/09 11:09
JKGOOD: 樓上那麼會猜怎麼不去開神壇? 09/09 11:23
JKGOOD: 已經懲處的案件還要說人家一定不會懲處,還延伸解釋繼續 09/09 11:25
JKGOOD: 我行我素,不是仇警是什麼?笑死人 09/09 11:25
JKGOOD: 可以因為檢舉住家附近違停檢舉到變得那麼仇警,你大腦真好 09/09 11:28
AntiCompete: 沒得到深刻教訓就會繼續下去 09/09 11:48
AntiCompete: 就跟警察偷查車牌屢見不鮮一樣 09/09 11:48
overoverb: 還敢洗文章啊 09/09 12:02
gjgj6666: https://i.imgur.com/9Md1HqJ.png 09/09 12:03
gjgj6666: 監察哥說的還是有些道理的 09/09 12:03
celtics1997: 錢奴不愧是錢奴 果然有見的 09/09 12:31
JKGOOD: 仇警不可恥,可恥的是仇警還不承認 09/09 13:10
JKGOOD: 屢見是多屢見?八萬分之個位數也算屢見嗎?你頂多算個以 09/09 13:11
JKGOOD: 偏概全的仇警仔罷了 09/09 13:11
maybechange: 沒人cue他 自己跳出來承認? 09/09 15:30
jeff0131: 跟89哥一起上班的阿sir請注意,人家隨身標配密錄器 09/09 17:56
talkdiary: 沒辦法啦,人只看得到自己想看的,然後在那邊假惺惺說 09/09 19:56
talkdiary: 什麼警譽、用極少數個案來酸群體,標準仇警仔不敢承認 09/09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