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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新聞網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210/1494819/ : ---- : 新聞內容:三次考上警察仍夢碎 男怨:長官趕盡殺絕 : 108/02/10 : 這個年難過了!時任新北市警局中和第二分局(現合併為中和分局)錦和所的一名男警, : 一百零四年因廿二次申誡遭免職,提告敗訴後,接連在前年、去年考上特種考試警察人員 : 考試四等考試,卻因「身體質量指數」(BMI)超標,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免 : 職不得再任警職」,一生從警夢碎。目前無業的吳男表示,已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 會提複審,「縱然機率只有百分之一!」警政署表示,警察規範較嚴格,建議吳男可考其 : 他公職。 : 「當警察是我從小的夢想!」吳男(廿五歲)話說得篤定,很難想像眼前這個一百七十七 : 公分高的大男孩,竟在警專畢業從警的隔年,因獎懲相抵累計廿二支申誡,領到象徵警察 : 公分高的大男孩,竟在警專畢業從警的隔年,因獎懲相抵累計廿二支申誡,領到象徵警察 : 生涯畢業的「免職令」。令人好奇的是,剛下部隊的菜鳥不都戰戰兢兢,怎會被記了這麼 : 多處分?吳男直言「我是被害的!」 : 這廿二支申誡怎麼來的?吳男解釋,一百零四年六月廿一日凌晨,鐘姓女子報案說在網拍 : 買禮券被騙,當下請她回去等賣家回覆,數日後打電話請她來製作筆錄,但對方直說報警 : 不見得有用,且很忙沒空不想來,吳男只好在「工作紀錄簿」及「公務電話紀錄簿」寫下 : 相關資料,即被主管以「推諉受理刑案報案」為由記小過二次。 : 一百零四年九月廿一日,吳男休假騎乘大型重機,闖紅燈遭警攔查開罰,原以為繳納罰鍰 : 就此了結,「殊不知這件事情傳到我主管的耳朵裡面,然後他再補我一支小過!」這二次 : 處分相當於九次申誡;翻開吳男獎懲明細,一百零四年十月間,吳男分因推諉受理刑案報 : 案及勤務未穿防彈衣,合計被記四小過五申誡,「我到最後,犯了任何一點疏失,都會被 : 放到最大去檢視!」 : 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最後判吳男敗訴,一百零六年吳男考上「公務 : 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卻因免職後暴飲暴食,體重飆破一百公斤,體格 : 檢查表第二項「體格指標項目」身體質量指數達卅二,超過標準廿八,判定不合格,不得 : 參加複試。 : 吳男力行減重隔年再考,再次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體檢過 : 關後,一百零七年十月十九日分發至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交通分隊進行實務訓練,宜蘭縣 : 關後,一百零七年十月十九日分發至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交通分隊進行實務訓練,宜蘭縣 : 警局勾稽發現吳男曾任警員遭免職,警政署得知後函釋,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十條 : 之一第一項第二款「其他違法犯紀行為依法予以免職處分」,吳男不得再任警職。 : 吳男表示,受電影《警察故事》、電視劇《波麗士大人》影響,從小希望可以從警,「去 : 幫助那些需要被幫助的人」如今卻被認定違法犯紀免職,付出代價後想重返警界,卻因警 : 察人事條例規定,一生從警夢碎,考前也不知遭免職終身不得從警,如今青春歲月全賠了 : 進去,「基於對自己負責,基於對我這份夢想的負責,這個(保訓會複審)我不得不打!」 : 警政署指出,警察屬佩槍執法的特殊公務人員,社會對其品操工作風紀要求相對較高,警 : 察任用較一般公務人員有更嚴格的規範,因此免職不得再任警職,無獨有偶,《法官法》 : 第六條規定「受免職處分確定,不得任法官」,但吳男仍可參加其他國家考試擔任一般公 : 務人員。(特案組/基隆報導) : ---- : https://goo.gl/HSnt2j : 他怎麼不去考三等,一直要當警員?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原文不刪~想說做個夢跟各位學長姐奇聞共賞一下 以下都是夢到的~~ 先來講講這篇新聞,夢裡面主角說是他花錢請記者來幫他報導的♪~(′ε‵ ) 夢裡面主角說了很多自身故事, 他自己覺得被記有合理他摸摸鼻子接受的(大家多少都有吧) 也有不合理被釘(我現在想想這個人的個性…活該吧) 夢裡主角還說其實他事後第一次回去報考(BMI被打槍那次), 其實他早就知道被免職不能再重回警界,於是去改了名字報名,僥倖沒被抓包, 但BMI沒過隔年才再重來同35期分發去宜蘭羅東交通隊實習訓練,最後才被發現, 於是他憤恨不平才去請人來寫了這篇賣弄可憐的小文章…^_^ 明明就沒有無業 甚至曾任中和分局的警員證未依規定繳回, 從R牌到T牌都一直在用“前警察”的身份招搖撞騙私攬生意。 突然想到夢裡有一段他開車的車品…怎麼說呢… 主角熱愛生存遊戲活動,而他在他米漿牌車內前座置物空間放了一兩隻遊戲手槍, 但有一隻好像是改過的鋼珠槍,好像不行吧? 而他通常行駛在大台北路上,遇到車流量大時有時候有一些drama, 他會搖下車窗把槍拿起來對著他車,這個好像比較誇張囉 另一個夢夢到這奇葩貨前陣子吃了官司! 屬刑法公訴傷害罪,最近判決剛出爐,有期徒刑三個月,天啊~ 開庭時除了死鴨子嘴硬矢口否認,還拿警專警員的學經歷當理由岔開問案話題說 他有從警的道德認知@@?(種種行為實在感覺不出來到底有什麼正常的三觀道德認知= =) 但又在庭上辯稱當時報案處理的同仁所作工作紀錄只為例行性公務不應當作參考 (???難道這貨之前都亂寫亂做才會這樣講嗎???) 實在是有辱各位認真負責的學長姐們啊… 希望31期或曾是錦和所的學長姐最近工作順心,睡得好做個好夢,聊聊天~願聞其詳(合掌感謝) 辛苦認真工作的各位了~希望這些夢境小事可以娛樂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40.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32385996.A.9BB.html ※ 編輯: loveing (180.218.40.162 臺灣), 09/23/2021 16:52:37
aarzbrv: 這則裁判書好像與引言中的行政訴訟有關: 09/23 16:49
aarzbrv: TPBA,105,訴,720,20161208,1:https://bit.ly/3CCeI75 09/23 16:50
luciful3: 免職的確不能再當警察 09/23 16:53
GSX150s: 一路看的很舒服直到公訴傷害.....給箭頭 09/23 17:13
Rin5566: 傷害公訴???小弟有些疑惑 09/23 18:54
SIGSauer: 是經提起公訴還是職務上蓄意傷害? 09/23 19:04
walkingdead: 我給個數字啊 30+1、1+1、160-1,懂得就懂 09/23 19:12
loveing: 不好意思啊樓上幾位我內文沒寫清楚,是經提起公訴的刑事 09/23 22:01
loveing: 判決 09/23 22:01
adoko: 社會對其品操工作風紀要求相對較高 09/23 23:00
adoko: 沒達性侵酒駕強制傷害鬥毆被免職吧 09/23 23:01
aarzbrv: 回8樓:在下猜想4~6樓比較想知道是否為非告訴乃論的罪名 09/24 05:31
aarzbrv: 吧?在8樓沒表態前,在下還以為這篇倒數第二段考閱讀測驗 09/24 05:37
rd1210: 撇開個人因素,猶記當年中和可不是個好地方,督導通報一 09/24 07:09
rd1210: 期可以被記10支申戒以上的 09/24 07:09
crush0724: 傷害直系尊親屬? 09/24 10:59
loveing: 闢個謠,是他大半夜跑去別人家大吵大鬧還對對方動粗所以 09/24 11:40
loveing: 被告。 突然想到夢裡面當年在中和的時候他有一位瘋狂的前 09/24 11:40
loveing: 女友,該女家屬似乎三不五時打電話去派出所,造成別人困 09/24 11:40
loveing: 擾,可能因此被釘。 09/24 11:40
aarzbrv: 剛又查到TPBA,108,訴,842,20191113,1: 09/24 16:38
aarzbrv: https://bit.ly/3CGZdL3 如果這種考三次仍不放棄的精神 09/24 16:39
aarzbrv: ,用在製作合太醬料上,前途應該也不可限量吧? 09/24 16:41
loveing: 據了解這廝為了想進鴿籠耗費一番苦心,用畢業資格考四等 09/24 16:53
loveing: 應該是極限了吧,他的一般知識量連摸私大的邊應該都很難 09/24 16:53
loveing: 了,更何況什麼合太還是醬料之類的XD 似乎還用警員專班去 09/24 16:53
loveing: 刷空大的學歷呢 09/24 16:53
aarzbrv: 該新聞與在下貼的兩則行政法院裁判書都提到這位先生警專 09/24 18:04
aarzbrv: 畢業,如果他現在還在拚空大畢業,這……還蠻佩服啦…… 09/24 18:07
loveing: 他早就被免職處分了,所以閒得很…聽說剛修完畢業吧 09/24 18:48
loveing: 是說我夢到他空大警員專班好像也不大需要露面上課,繳交 09/24 18:54
loveing: 作業、學期考試過關就有學分了…況且他也沒任職,跟其他 09/24 18:54
loveing: 相對有在執勤的班同學比起來,大概就是花一些時間而已吧 09/24 18:54
aarzbrv: 如果這位先生第四次又成功,那真是太可怕惹…… 09/25 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