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gain50127: 拙見可參照台南蘇大媽12/20 08:24
他是還沒到蘇大媽那麼瘋狂啦
但還是可以參考一下 感謝學長
推 newAce: 台南地院認定蘇寶蘭僅因公務員不願配合,就施以言語嘲諷或12/20 08:29
→ newAce: 申訴瀆職相脅,不尊重及妨害警方公權力執行12/20 08:29
→ newAce: 上面案例,我們基層是沒辦法去認定後處理,處理不好火會反12/20 08:30
→ newAce: 燒在自己身上。12/20 08:30
就是怕這樣
→ newAce: 回到原文,該報案菩薩我們只能受理,祂要怎認定他的權利範12/20 08:34
→ newAce: 圍,我們只能照單全收,畢竟是大發票(證明單)時代,誣告12/20 08:34
→ newAce: 或其他責任都給法官、檢座去認定吧12/20 08:34
的確是這樣沒錯
→ OceanRay: 筆錄檔留著吧 這樣就不用重打太多12/20 08:59
推 currry: 存檔 下次改時間就好12/20 12:39
這種瘋子 每次說的都顛三倒四扯東扯西
學長的方法可能不適用XD
→ knightking: 第一次簡單問要提告就簽名啊,後面若需要再補2次12/20 13:45
→ n2987365: 職務報告檢附筆錄錄影,案件依舊陳報如何?12/20 14:54
推 james6666: 偵查犯罪手冊124 受詢問人拒絕在筆錄上簽名、蓋章或按12/20 15:50
→ james6666: 指印時,不得強制為之,但應將其拒絕原因或理由記載於12/20 15:50
→ james6666: 筆錄上,仍可發生筆錄之效力。12/20 15:50
→ james6666: 所以我的話會這樣做,12/20 15:50
→ james6666: 他不告,如果是告訴乃論之罪請他補撤告書,不然就是要12/20 15:50
→ james6666: 告,卷做完照樣請偵查隊函送地檢署。12/20 15:50
目前老闆感覺也是想往這方向去走 感謝學長
推 b7061334: 還真的沒什麼皮條12/20 17:13
推 waxigu: 吹薩克斯風給他聽12/20 17:19
兄ㄉㄟˇ 麥亂 你來我家我吹給你聽啦= =
※ 編輯: shadleheart (123.192.228.247 臺灣), 12/20/2021 17:56:25
→ water3063: 我覺得還是要送卷,甚至家暴也要通報,嘉獎加減賺。 12/20 17:56
→ shadleheart: 有啊 大家每次都一定通報 何況鹿港事件過後 12/20 17:58
→ shadleheart: 現在家暴又變重點中的重點 絕對通報的 12/20 17:58
推 MilkChao: 職務報告敘明清楚,陳報分局請偵查隊函參 12/21 00:03
→ beast86214: 他來說要 瀆職就先告知可能有誣告問題,堅持要告就 12/21 01:41
推 empire910144: 其實就看長官敢不敢簽出來說這個當事人的案件可以 12/21 02:59
→ empire910144: 不受理,其實就看誰真的敢報誣告或社維的亂報案吧 12/21 02:59
→ getto: 改筆錄啊,第一句就問 進派出所要對誰提告。簽名: 第二頁 12/21 13:13
→ getto: 筆錄,再正式作 12/21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