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tiCompete: 先繳再說,欠教訓 01/08 06:36
交通違規遭舉發提出申訴,
最正確的做法確實是叫違規者先繳納罰鍰,
如果申訴成功,監理站就會把當初繳納的罰鍰退回,違規者的權益並無受損。
為什麼交通違規申訴一定要叫違規者先繳納罰鍰?
因為百分之九十九的交通違規申訴都會失敗,至少我沒撤銷舉發單過!
違規者向監理站提出申訴,公文送交分局交通組查察,再交辦給舉發員警,
舉發員警答辯後再陳報分局交通組,交通組再公文送往監理站複查,
監理站最後確認無誤再行文給違規者,這樣公文一來一往絕對超過三十日,
即使在市民專線、市長信箱或派出所(分隊)申訴,也差不多這個時間結案,
而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及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
罰鍰的金額就會累加,
例如汽車紅線違規停車,
期限內繳納罰鍰是900元、超過30日是1000元、30至60日內是1100元、60日以上是1200元
申訴期間不會因此暫停繳納罰鍰的期限,
這就是為什麼違規者進行申訴,一律會先請違規者先繳納罰鍰的原因,
避免後續申訴失敗而必須多付出逾期繳納罰鍰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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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arkhead: 我怎記得申訴日當日起暫緩處份?還是規定改了 01/11 00:04
推 forevernew: 話說,我還有開白單在1年之後被申訴的,前單位交通組 01/11 00:43
→ forevernew: 還跟我要照片,早就過了申訴期限了,莫名其妙 01/11 00:43
噓 ea9715234: 罰鍰退回就沒權益受損?笑死,明明就政府造成困擾,憑 01/11 00:46
→ ea9715234: 什麼叫人民先繳錢 01/11 00:46
推 AntiCompete: 謝謝解釋,給推 01/11 06:00
推 fowatlantis: 剛申訴完一張罰單 前後超過三個多月 記得申訴日開始 01/11 11:16
→ fowatlantis: 暫停時間計算 01/11 11:16
噓 atgo1207: 我之前被開一張區間測速的單子 摸摸鼻子去超商繳3000+18 01/11 11:23
→ atgo1207: 元代收費 後來區間出事全部撤單 我拿回3000了 啊18元誰 01/11 11:23
→ atgo1207: 要賠我? 01/11 11:23
→ alex90291: 問交通部阿! 01/11 11:33
推 hat13201: 我1月初才跑監理站人員說先不用繳,你要不要查一下 01/11 11:40
推 ComfortPTT: 申訴期限會延後 01/11 12:02
推 b7061334: 申訴期限會延後阿!不是恨基本認知嗎? 01/11 12:44
→ samnpc: 代收費是自己要代收的 01/11 13:34
推 shiny1215: 因為每個申訴的人都覺得自己有理由,認為我是對的 我幹 01/11 15:01
→ shiny1215: 嘛先繳錢,而那些理由…大部份都是認知錯誤,申訴才是 01/11 15:01
→ shiny1215: 一個正確的管道,如果每個案件都不經申訴就能撤單,那 01/11 15:01
→ shiny1215: 我是不是也可以偷偷把所有好朋友的單都撤掉? 申訴是要 01/11 15:01
→ shiny1215: 保留你撤單的依據,事後稽查起來才有所依據。 01/11 15:01
噓 choufoun: 這是一則誤導文 01/11 20:34
推 ImMyFriend: 我記得申訴了會暫緩捏 01/11 23:06
→ pleasepo: 我們分局交通組承辦人說沒有暫緩耶!奇怪了? 01/12 01:12
推 BlueMaple: 有延緩 這文字查的到的東西吧.. 01/12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