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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各位學長姊晚安,因小弟去年10月統調返鄉被分發至現職機關(非直轄市)。但因 考量各種因素,且對於刑事工作也尚算是有熱忱,所以小弟決定以報考偵查佐的方式調回 離家近的分局。 剛好本週小弟有接到局在調查報考偵查佐意願申請,上面提到「11序人員有無警察人員升 遷辦法14條所列不得辦理陞任情形?」對,它上面就是寫14條,但我猜要問的應該是第15 條的那13項。其中第十一條提到「到任現職機關未滿六個月。但陞任其他機關職務者,不 在此限。」讓小弟感到有點疑慮。 以法條內容的角度來看,小弟是想從A分局警員陞任B分局的偵查佐(或是刑大派駐地方偵 察隊的偵查佐),應該尚且符合「陞任其他機關職務」的但書,不過剛剛爬文過程中又有 看見其他人說直轄市的分局是機關,地方的不是。 所以想請教各位學長姊,若以小弟本身的情形來說,分局二組或刑大業務組會擋掉小弟的 報名表嗎?或是有無學長姊遇過一樣情況是明確確定可以考(或不能考)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7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42606521.A.2D5.html
chunzheng: 直接問人事01/19 23:38
了解…因為這幾天都上晚班沒辦法問,還是有空再問看看好了
crush0724: 掛警備隊支援,想去哪就去哪(誤01/20 00:20
這個方法好像僅限同分局…哈哈
asd8563214: 不要想不開01/20 04:14
繼續待這邊感覺會更痛苦而已QQ想說至少換個跑道看看,畢竟是小聯盟的小分局,感覺可 以試試看 ※ 編輯: Yoe41 (49.217.72.52 臺灣), 01/20/2022 05:46:50 ※ 編輯: Yoe41 (49.217.72.52 臺灣), 01/20/2022 05:48:09
q10271219: 經驗談:到大佛縣分局未滿6個月報名偵查佐被刷下。 01/20 09:30
學長,不瞞您說我就是大佛縣XD那看來應該是涼了~ ※ 編輯: Yoe41 (49.217.72.52 臺灣), 01/20/2022 15:22:11
rich610429: 大佛內調滿一年就可自己寫報告調走,再撐一下吧~ 01/20 16:36
好的學長QQ 感謝建議 ※ 編輯: Yoe41 (49.217.72.52 臺灣), 01/20/2022 17: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