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kissung: 拉雞法匠、最好24小時oncall ,找媒體爆死你們這些垃圾。 02/25 17:56
噓 kerbobo: ...每次過21點後要聯絡地檢我都會先夾一下懶蛋欸 02/25 17:59
噓 chiayun: 到底是有多討厭警察?這個第一號就是這種的不說,連交通 02/25 18:00
→ chiayun: 事故強制抽血都有辦法這樣來…… 02/25 18:00
→ TheDivision: 撞到沒辦法吹氣的 其實不少欸 每件都要請示 真麻煩 02/25 18:04
噓 koreapig5566: 反酒駕口號喊很大聲 結果法律幫酒駕肇事者解套了 02/25 18:16
→ koreapig5566: 交通事故一堆受傷無法吹的 不抽血是要通靈? 02/25 18:18
→ kaplooiewei: 檢座,冤有頭債有主。 02/25 18:23
噓 warden: 馬的垃圾 02/25 18:25
噓 umaga1: 厲害了我的國 02/25 18:31
→ umaga1: 以後地檢內勤門口要擺椅子 一定大排長榮 02/25 18:33
推 lancelot123: 會認定違憲不太意外,刑訴中要對被告抽血都要法官或 02/25 18:46
→ lancelot123: 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了,單純車禍還沒升高到刑事案件 02/25 18:46
→ lancelot123: 層級的狀態就要給人家抽血,學界中早就爭議很大,只 02/25 18:46
→ lancelot123: 是實務界也知道警方困難度,所以爭一隻眼閉一隻眼到 02/25 18:46
→ lancelot123: 現在 02/25 18:46
→ kaplooiewei: 解法可能是酒精檢知器,不然別靠北怎麼沒酒測,我目 02/25 18:55
→ kaplooiewei: 測不出來他有無不安全駕駛。 02/25 18:55
推 apie: 建議研發強制抽氣檢測儀。 02/25 19:03
推 sharkhead: ㄏㄏ讚啦 02/25 19:04
噓 dinter5566: 以後酒駕仔輾過一排人送醫院, 02/25 19:06
→ dinter5566: 我先回去弄資料請示檢察官或法官來抽血喔,給你幾個小 02/25 19:06
→ dinter5566: 時快點退退酒 02/25 19:06
推 kmtkmtkmt: 這樣就是留給拒測一個永遠合法的存在理由 02/25 19:19
→ kmtkmtkmt: 恭喜酒駕仔了 反正就拒測就好了 02/25 19:19
推 jaggur: 肇事有人受傷 就已經進入刑事案件了 02/25 19:27
噓 clogugin: 台灣又朝混亂的方向邁出一步、讚 02/25 19:29
噓 escape54321: 酒駕鬼島啊 02/25 19:42
噓 samnpc: 車禍超多不能吹的,以後檢座爽了 02/25 19:46
噓 ilovesnow: 其實只是改成檢察官背書而已 02/25 21:14
→ ilovesnow: 你愛抽不抽請找檢察官,我依規定傳真 02/25 21:15
噓 eateate04: 晚上叫檢查官起來尿尿的時代來臨了 02/25 21:19
→ eateate04: *察 02/25 21:20
推 tsoumoo1988: 推kaplooiewei,檢仔,冤有頭債有主,是台灣法律要我 02/25 21:28
→ tsoumoo1988: 找你背書的喔,我晚上去敲你們你敢飆我,我就用Body 02/25 21:28
→ tsoumoo1988: 30錄得你不要不要的,然後再去投書媒體。 02/25 21:28
噓 Giganoto: 蛤 02/25 21:53
噓 pp096127: 讚 德政 酒駕零容忍 02/25 22:24
推 newAce: 合理或必要性,警察或檢察官逮捕?這個沒人覺得很詭異嗎? 02/25 22:41
→ newAce: 先逮捕才能請示? 02/25 22:41
→ newAce: 沒逮捕還不能情況急迫去抽血? 02/25 22:42
→ newAce: 我自己遇到過渾身酒氣、站立不穩,結果酒測0.18 02/25 22:44
→ newAce: 這樣會變成誰尷尬?沒超過就變成私刑拘禁了 02/25 22:45
→ lancelot123: 27F,自撞也是有人受傷,但並沒有進入刑事的案例 02/25 23:44
噓 tony870414: 厲害了我的國對酒駕容忍又更上一層樓 02/26 00:20
→ jaggur: 你還沒調查 怎麼確認當事人的行為是故意還是過失 02/26 00:29
噓 bigGGoldman: 刑事訴訟法都沒規定警察可以自行強制抽血了. 一個行 02/26 00:33
→ bigGGoldman: 政法規卻有這麼強大的作用 實難想像 02/26 00:33
→ bigGGoldman: 況且 將他人帶往醫院強制抽血 不也是拘束人身自由的 02/26 00:34
→ bigGGoldman: 一種干預? 02/26 00:34
噓 bigGGoldman: 哪邊來的叫檢察官起來尿尿... 判決內文都不看的 02/26 00:39
推 even4810: 樓上 主要爭論點是車禍無法吹氣 警方通常以抽血方式 不 02/26 00:39
→ even4810: 然你倒是想辦法給我吹啊? 02/26 00:39
→ bigGGoldman: 他說可以抽啊 又沒說不行 只不過至少要有正當程序吧. 02/26 00:40
→ bigGGoldman: 事前審查或是事後報備 02/26 00:40
→ even4810: 而且是受傷送醫 例子多到不行 那我等你受傷好了在吹 會 02/26 00:40
→ even4810: 不會要有說不是當下測得的失真? 02/26 00:40
→ bigGGoldman: 該判決是指 該條文不分任何情況 一律抽血的部分是違 02/26 00:41
→ bigGGoldman: 憲 02/26 00:41
→ even4810: 文中是說緊急事件 才可以先抽在報備 一般車禍是多緊急 02/26 00:42
→ even4810: 啦 02/26 00:42
→ bigGGoldman: 例如聞到渾身酒氣 理由不會自己想喔 02/26 00:43
噓 zxc90147: 讚啦 以後車禍通通先報檢察官 02/26 00:44
推 even4810: 你知道多少件車禍 警方到場就送醫了嗎 要不然就是去醫院 02/26 00:45
→ even4810: 人家在治療 檢查 根本找不到本人 這種狀況要怎麼跟我說 02/26 00:45
→ even4810: 渾身酒氣 02/26 00:45
→ even4810: b大你真的處理過車禍嗎? 02/26 00:45
噓 bigGGoldman: 我是只說多種情況之一可以這麼說 例如拒測 至於車禍 02/26 00:51
→ bigGGoldman: 送醫的 我也想不出來要以何種依據抽血 02/26 00:51
推 bigGGoldman: 我目前想得到的 就是該人治療恐怕要一段時間 因此若 02/26 00:56
→ bigGGoldman: 不強制抽血 恐怕酒精濃度無法得證。 但前提是要有認 02/26 00:56
→ bigGGoldman: 為有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發動理由 02/26 00:56
噓 kabi5566: 你要怎麼認定有酒測發動的理由?你還沒到場就送醫了,你 02/26 01:00
→ kabi5566: 到醫院他在手術中且傷勢嚴重無法吹起,你不抽血怎麼知道 02/26 01:00
→ kabi5566: 他有沒有酒駕? 02/26 01:00
推 aika5512308: 多一道步驟 02/26 04:45
噓 facebookig: 讚讚讚!台灣犯罪者天堂 02/26 06:54
噓 facebookig: 所以車禍我幾乎不做酒測的,一堆拒測,你也不敢逼吹, 02/26 07:07
→ facebookig: 更遑論抽血,根本拿磚頭砸自己腳,以後遇到當事人堅持 02/26 07:07
→ facebookig: 酒測的,我會說違憲喔!呵呵 02/26 07:07
→ facebookig: 我現在想到好方法了,以後酒後駕車肇事送醫,我明知道 02/26 07:09
→ facebookig: 我有喝酒,但是我在醫院拒測拒測、拒絕抽血,你警察拿 02/26 07:09
→ facebookig: 我沒辦法吧!呵呵 02/26 07:09
推 sagat666: 跟研究所的法官老師請教,未來急不急迫的認定可能會這樣 02/26 09:21
→ sagat666: 分:如果當事人輕傷只是包紮一下就能出院的,會有脫逸無 02/26 09:21
→ sagat666: 法及時抽血採證及保存之虞,可能屬於急迫的狀況;反之如 02/26 09:21
→ sagat666: 果重傷昏迷不省人事那種,無逃逸之虞就非急迫狀況,循一 02/26 09:21
→ sagat666: 般程序報檢察官核發許可 02/26 09:21
推 umaga1: 請過檢察官抽血的就知道 分隊先經過偵查隊批文 送到地檢 02/26 10:53
→ umaga1: 核可 再回來分隊將人帶去醫院抽血 02/26 10:53
→ umaga1: 期間早就拖了幾小時 甚至從早上請到傍晚才好 02/26 10:54
→ umaga1: 這時抽血的酒精濃度一定受影響 02/26 10:55
推 petts: 又是一波神操作,被害人權益到底在哪裡,一天到晚在保障嫌 02/26 11:28
→ petts: 犯的人權,簡單的事情,就要搞得複雜,肇事才抽血,就要保 02/26 11:28
→ petts: 障被害人的人權,結果現在又要剝奪,抽血要檢察官同意喔, 02/26 11:28
→ petts: 我要有酒駕,我就等檢察官同意後,拖個幾個小時,降低酒測 02/26 11:28
→ petts: 值,爽當酒駕仔。 02/26 11:28
→ a77774444: 吐氣也侵犯不自證己罪阿,法匠快點去釋憲,真是腦殘 02/26 14:37
→ lancelot123: 樓上書沒讀懂,不自證己罪指的是不能被違法強迫取得 02/26 15:16
→ lancelot123: 自白,跟偵查手段無關 02/26 15:16
→ a77774444: 樓上,我是用調侃大法官的方式,你在那認真.. 02/26 17:48
推 nicholas0605: 拒測就開單扣車準時下班啊!這只是份工作,其他的 02/26 21:46
→ nicholas0605: 不用想太多! 02/26 21:46
推 nicholas0605: 想要嘉獎的再去思考鑑定書的事!大法官都說話了, 02/26 21:49
→ nicholas0605: 所以不用攬太多情緒在身上! 02/26 21:49
→ cesarezhang: 檢座起床尿尿羅~ 02/27 12:55
→ arcysaint: 爽啦,以後酒駕仔都裝不能吹氣就飽了 02/27 18:11
推 arcysaint: 果然犯罪天堂餒 02/27 18:13
推 toyota846: 大陸統治!台灣不亂! 02/28 07:25
→ wololo: 立法怠惰,嗆大法官幹嘛,叫立委修法讓法律貼近實務面,讓 03/02 02:17
→ wololo: 第一線難執勤的總是立法者。 03/02 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