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PC_Pol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新聞網址: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938325 ---- 新聞內容:警方追殺徐巧芯違停案警員 民進黨立委看不下去 111-05-25 〔記者吳書緯/臺北報導〕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徐巧芯日前被爆料違停紅線,員警見狀要開單,卻疑似遭到壓力而不敢開,事後爆出員警因為沒有誠實供述認識爆料者,所以被記申誡一支。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痛批,說不認識一個人,也能成為被懲戒的理由,批警方「只會殺自己弟兄給別人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坦言,本案從不同面向看,都有爭議,值得警方深刻檢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花敬群與內政部相關官員列席報告,並備詢答。莊瑞雄質詢時,指出徐巧芯違停案,臺北市信義分局竟因該位未開單的員警,在調查時沒有說出認識爆料者,結果被記了申誡一支。 莊瑞雄表示,講不認識要被處罰,天底下哪有這個道理,痛批警方只要社會有矚目案件,經媒體披露,「我看每次警察當官的,當人家上級,危機處理都荒腔走板」,怎麼可以說只因為認識爆料者,講成不認識,就構成懲戒事由,這樣合理嗎? 警政署督察室副主任黃中華表示,因為調查過程,警方必須釐清上網來源、釐清事實,員警說不認識爆料者的話,「就沒辦法調查」,所以本來就有告知的義務,強調公務人員本來就是這樣。 莊瑞雄批,這種回答方式可怕,任何人沒有自認有罪的義務,警方可以調查,但查到最後的的焦點,是聚焦爆料者是員警的高中同學,警方甚至連爆料者在羅東當代課老師,連這個資訊都對社會發布,平常都說個人隱私不透露,結果碰到現在這個紕漏,居然用不符合正常查案的方式進行,痛批警方追殺自己弟兄。 法界出身的莊瑞雄指出,他有很多同學在當庭長、檢察官,但只要其他人問認不認識這些人,他一概都說不認識,因為避免帶給自己的好朋友困擾,「我都不覺說不認識一個人,道德上有值得非難的地方」,而這位員警講不認識爆料者的理由很多,有可能要保護自己同學,警方這樣做,可能還會害爆料者被追殺。 黃中華說,不是聚焦認識不認識,臺北市警局是聚焦沒有講事實。 花敬群說,確實警政署跟臺北市警局,有它的那套邏輯,確實涉及到公眾人物跟議員違規行為,警方內部要做整體檢討,不管是基層員警或是長官,該如何面對這些事情的基本態度跟價值拿捏,需要檢討,「這件事情從不同面向看,都有爭議」,值得警政署、市警局,深刻檢討的個案狀況。 ---- https://bit.ly/2XVose2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20 5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0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53461905.A.C45.html
gn7722: 出庭作證的時候敢不敢說說不認識呢? 05/25 15:37
epson1017: 為啥不敢? 05/25 16:13
Kent76435208: 說不認識誰會知道到底認不認識 05/25 16:29
gn7722: 呵呵,當地檢署法院不用查的喔 05/25 16:41
gn7722: 鄉民用肉搜就搜到無可抵賴的事實了,何況法院 05/25 16:43
A791027A: 他被懲處的理由明明就是勤務中po社群,而且才一支,鬧 05/25 16:43
A791027A: 這麼大這樣我覺得很輕了 05/25 16:43
gn7722: 那是上一隻,可能還有下一隻吧,我猜的 05/25 16:44
gn7722: 你當然可以說不認識,就不要被抓到~ 05/25 16:45
Qsam: 至少圖利罪沒辦下去,一隻還可以啦… 05/25 16:57
leorzkid: 真的是一支嗎 我不這麼認為 05/25 17:25
currry: 圖利沒辦還敢叫欸 05/25 17:31
forevernew: 下次他還會po網嗎 05/25 20:12
A791027A: 不用圖利,瀆職還大剌剌讓人知道,乾脆直接起訴簡易判 05/25 20:15
A791027A: 決嚇死他 05/25 20:15
TheDivision: 反正官要整死他 很容易-.- 05/25 21:44
knightking: 才2支,可怕的是後面的手段 05/25 21:55
leasnar: 憑良心講,其實一支真的算很輕,路檢沒站或防彈衣沒穿也 05/25 22:42
leasnar: 是一支 05/25 22:42
b7061334: 鬧這麼大才1支,我是不太信拉,其實小過也不意外 05/26 00:22
WilMyersSD: 一兩個月風頭過後,看看會不會調地,得罪方丈了 05/26 00:40
BBING0044: 「強調公務員本來就這樣」XDDD官吶 05/26 01:51
wieter: 我也很想挺自己人,但這一件真的很...無言 05/26 11:38
willike: 這個會辦圖利罪嗎 05/26 16:04
CashHunter: 不是才一支,應該是這是第一支…..^_^ 05/26 16:23
JKGOOD: 肯定是第一支阿,北市的做法過不久就會調人走了,然後舊 05/27 06:17
JKGOOD: 單位跟新單位一起和風 05/27 06:17
curlymonkey: 密錄器影片出來了 各位怎麼看 05/27 21:56
WilMyersSD: 我是某某某/回去再講,我想基本上就讓這個學長感受到 05/27 22:27
WilMyersSD: 壓力了,所以才會叫他快滾 05/27 22:27
WilMyersSD: 一直不公布,果然是因為對議座的形象比較不好的內容, 05/27 22:29
WilMyersSD: 不意外 05/27 22:29
b7061334: 巧芯 這下GG........ 05/27 23:30
luciful3: 巧芯勇於認錯 05/28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