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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709/9CF8B1F518EAF5F9D7EB685722/ ---- 新聞內容:獨家踢爆|司機哀求「艱苦人」還敬禮 警心軟沒開紅單!下場慘了 111-07-09 地方中心王勇超/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卅三歲警察慘了!陳姓警員巡邏時發現吊車違停紅線,主動上前取締盤查,他拿出紅單本子準備開單,下車買便當的駕駛,苦苦哀求「我是艱苦人!」並答應立刻移車,陳警最後沒開單就讓司機離開,司機還開心向陳警敬禮致意。整個過程遭旁人側錄,質疑「警察受到關說?!」這名心軟的警察,如今面臨行政處分。 讀者向《蘋果新聞網》爆料,六月廿二日中午十二時許在三民區覺民路發現一輛吊車紅線違規停車,轄區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警員駕車經過發現,立即停車且走過馬路,找到下車買飲料、便當的吊車司機,準備開出交通違規罰單。 讀者表示,警員原本翻開紅單的簿冊準備開單,但司機把證件交給警員後,拿手機一直講電話,之後,警員把證件還給司機,沒開單就讓司機離開。 讀者說,吊車違停的地點劃設紅線,而且距離公車站十公尺內,「依規定不能勸導,但不知為何,警員卻沒有開單!」他質疑:「這名警察是否受到關說?!」 經查,這名警員是任職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的陳姓警員(卅三歲),從警的年資約三年半,一畢業就分發到高雄市警察局轄下警察單位上班,過去三年每年取締交通違規的件數大約在一百廿件左右。 警方指出,陳姓警員當天中午是執行巡邏勤務經過覺民路,發現有吊車違規停車,立刻主動盤查,「並非是一一○通報的違停案件!」 至於違規的吊車駕駛李姓男子(五十歲)違停是為了買飲料、便當,陳警要求李男拿出證件,李男回說:「稍等一下!」並開始看手機,陳警催促李男快點拿出證件,並警告:「先生!我叫你拿身分證件給我,你沒聽到是不是!」 李男回說:「等一下、等一下!」隨後開始講手機,並抽空對陳警說:「我買一下飯而已!」陳警說:「你在這邊停紅線,我都有錄影錄音,你證件拿出來,我一定開單!」並拿出紅單準備開單。 李男看到陳警翻開紅單簿冊,當場哀求:「賣阿捏啦!」、「我是艱苦人,買一下飯!」 陳警檢查李男的證件,確認他不是通緝犯,李男表示會立刻把吊車開走,陳警認為現場無造成交通危害之虞,告誡李男盡速駛離,以維持交通順暢,但未開出紅單。 警方說,整個吊車違停過程不到三分鐘。陳姓警員要離開時,見一輛白色汽車停下來拿飲料,也立刻上前取締,駕車的女子開窗讓店員送上飲料後立刻把車子開走。 三民二分局表示,經查紅線違規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所規定的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的輕微違規案件,陳姓警員執勤過程確有不當,將予以行政處分。 此外,將持續加強員警宣教相關交通法令規定,防止類似事件發生;警方事情也針對吊車紅線違規臨時停車的行為逕行舉發,可罰三百元至六百元。 一名不願具名的警官說,陳姓警員個性活潑開朗,「是一個樂於助人的年輕警察!」當天可能是聽到司機哀求:「我艱苦人!」一時心軟,加上司機也馬上把吊車駛離,才沒有開出紅單,卻沒想到這樣會害自己要被行政處分。 陳警多次與轄區銀行的行員配合,阻止民眾聽從詐騙集團指示匯出鉅額款項,今年五月八日與更成功攔阻二名車手提領被害人新臺幣一百七十九萬元,是長官眼中工作相當認真的警員。 ---- https://bit.ly/2XVose2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20 5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9.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57332996.A.65E.html
eateate04: 開起來 07/09 10:46
TCMango: 爆料的真的是有夠無聊,人生沒有其他事情可戀嗎 07/09 10:58
kabi5566: 他人違規,給我罰單開起來! 07/09 11:03
kabi5566: 自己違規,為什麼不能勸導!態度不佳 07/09 11:03
ImMyFriend: https://i.imgur.com/z6cAnHw.jpg 07/09 11:09
elaine90579: 爆料者一定是常常被開單 07/09 11:24
oris5: 每個都麻有苦衷,那都不要開,要交通法規幹嘛? 07/09 11:31
SmileBoy: 議員說自己有苦衷怎麼辦 07/09 11:39
yang1026: 每天都針對逕舉開單就好 要選舉了 這場戲蠻好看的 07/09 11:53
kerbobo: 以後卯起來照規定開嘿嘿 民代來關說就拿這篇給他看 07/09 12:14
WilMyersSD: 一堆仇警仔很喜歡偷拍執勤 07/09 12:25
jeff785chen: 一定又是XX粉專的 07/09 12:32
TheDivision: 可悲臺灣人QQ 07/09 12:58
PKmos: 初衷的火就是這樣慢慢受考驗 07/09 13:38
tino9808: 開勸導單的話勒? 07/09 14:55
BBING0044: 不開-被檢舉處分,開了-跟刁民吵架最後妨礙公務 _ 07/09 15:08
cesarezhang: 凌晨才遇到一個逆向無照仔,還好我直接開了 07/09 15:22
cesarezhang: 一樣就是求情,然後發現無效就各種酸警呵呵 07/09 15:22
Lai1234: 各位學長姐,紅線不在可勸導的範圍啊 07/09 16:35
LeeFrank: 紅線不能勸導? 那細則12寫假的? 本來就是看當下情況吧 07/09 18:00
LeeFrank: 還有後面寫補逕舉 人都離開了 還開臨停? 那是不是要順 07/09 18:09
LeeFrank: 便辦個圖利? 分局發新聞稿的人腦袋牛逼? 難怪被看笑話 07/09 18:09
LeeFrank: 低能 07/09 18:09
rd1210: 這職業真危險動不動就犯罪 07/09 18:50
Lai1234: 樓上學長細則12條哪一條可以勸導?而且人在現場沒有當場 07/09 19:36
Lai1234: 舉發,你回去逕舉一樣有問題,學長別亂教吧 07/09 19:36
Lai1234: 更正一下,這個情況根本不能勸導 07/09 20:06
LeeFrank: 我有說這個新聞的情況嗎 5款寫那麼清楚 上下客貨的情況 07/09 20:13
LeeFrank: 你的推文講的就像全部紅線都不行一樣 07/09 20:13
LeeFrank: 還有回去逕舉的部分 他現場怎樣乾我屁事 我質疑的點是人 07/09 20:13
LeeFrank: 不在車上 你怎麼會用臨停來逕舉 07/09 20:14
LeeFrank: 還是我推文寫不夠清楚? 07/09 20:14
LeeFrank: 你分局想要要補救 補開逕舉 結果還弄錯法條 我的問題不 07/09 20:15
LeeFrank: 就是這個? 有很困難嗎 07/09 20:15
Lai1234: 人不在車上為啥不能用臨停來逕舉,可隨時立即返回車輛行 07/10 00:41
Lai1234: 駛,且車輛停放道路未超過 3分鐘,都算臨停的範圍啊 07/10 00:41
f11299723: 活該 公車站還放人 07/10 01:47
LeeFrank: 他是買便當 又不是因上下客貨 07/10 02:12
LeeFrank: 臨停定義就寫因上下客貨 未滿三分鐘 07/10 02:14
LeeFrank: 他人不在車上又不是去上下客貨 是去買便當欸 07/10 02:14
LeeFrank: 我表達可能不夠清楚啦 法條在那邊自己慢慢查 07/10 02:17
wieter: 面對這個狗仔社會,老話一句,要開單就不要心軟。 07/10 08:58
Qsam: 補開單是幫日後可能被辦的圖利罪去做解套,之前有看過相關 07/10 11:39
Qsam: 判例,基本上只要事後有做補救的動作(例如補開單),就可 07/10 11:39
Qsam: 以無罪 07/10 11:39
Qsam: 至於 07/10 11:41
Qsam: 該台車輛應該不算臨停,參照交通部 109.11.23. 交路字第109 07/10 11:42
Qsam: 0014922號函,應該是算停車 07/10 11:42
leorzkid: 不意外有人會拍警察開單了…傻傻分不清楚 07/10 12:07
arcysaint: 全世界就台灣警察最難當 07/11 07:57
hk91e08: 撇開違停。這種右駕的吊車要請路權才能上路,而且還要有 07/11 23:51
hk91e08: 前導後護車,一堆違規可開他。是說派出所警察也沒再管這 07/11 23:51
hk91e08: 塊,超多堆高機在路上趴趴造警察也視而不見 07/11 23:51
facebookig: 紅明顯:我知道現場是刁民報案,我會用載具開勸導單, 07/12 01:10
facebookig: 幹嘛害自己被投訴。 07/12 01:10
facebookig: 地方民代天天關說違規罰單 07/12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