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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來告訴你交通怎麼做】群組之所以能成立,全拜PTT論壇所賜。秉持「取之於PTT、回 饋於PTT」的理念,配合群組成立三週年、辦理了內部的徵文活動,並擇優發表於警專板 ,希望對於板上的學長學姊能有所助益。 文章內容係由群友就群組內所得,自行整理投稿,屬經驗分享之一種,非執法之依據。 板友如欲回應,歡迎留言指教。 發表之作品,經著作者同意,依著作權法第41條,僅於本板發表1次。 除有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對於作品之使用須經著作者同意, 始得為之。 ps.108年8月6日,群組正式命名為"鴿來告訴你交通怎麼做",並邀請第一位群友入群。 【特優】作品 當處理交通事故遇到酒駕…… https://i.imgur.com/YkxApUa.jpg https://i.imgur.com/42fewDv.jpg https://i.imgur.com/MZrViMo.jpg https://i.imgur.com/YLw7zpr.jpg https://i.imgur.com/Q64HPnS.jpg https://i.imgur.com/2Jg8jRz.jpg https://i.imgur.com/RLwlbS1.jpg https://i.imgur.com/5HlxR2p.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19.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59749773.A.0A2.html
lxa699: 沒遇到都不知道 推推 08/06 09:43
ykia: 推推 08/06 09:45
iuexeyz: 酗酒學長讚 08/06 09:46
john9222: 我還不推爆 08/06 11:33
kspp0903: 推,才剛遇到酒駕車禍要用公危函送,問了我的學長,幸好 08/06 12:07
kspp0903: 他給力沒有亂教 08/06 12:07
apie: 讚 08/06 13:06
adoko: 那酒駕致傷這條 是設計何時使用呢 08/06 13:29
nickstar1127: 有興趣加入,如何加入? 08/06 14:05
john511: 著作者主要表達的是,不要遇有【受傷+酒】就認定【酒駕致 08/06 14:16
john511: 人受傷】,而是要更嚴謹的就客觀查證的事實來認定。好比 08/06 14:16
john511: 酒駕的人停紅燈,遭後方車輛撞上,後方駕駛受傷,能論酒 08/06 14:16
john511: 駕致人受傷嗎?但如果車輛左偏右移,然後碰撞其他車輛, 08/06 14:16
john511: 他車有人受傷,此時論酒駕致人受傷就較無爭議了。若是高 08/06 14:16
john511: 速行駛或闖紅燈碰撞其他車輛且有人受傷,而駕駛人有酒駕 08/06 14:16
john511: ,究是因為酒精導致控制力、判斷力下降?還是單純搶快, 08/06 14:16
john511: 或因疲勞駕駛,而有違規行為?就必須進一步釐清,才能確 08/06 14:17
john511: 認是「酒駕致人受傷」還是其他「肇因致人受傷」。倘若第 08/06 14:17
john511: 一線處理人員經查證後確能判斷,直接開出「酒駕致人受傷 08/06 14:17
john511: 」,也無大礙。但著作者常遇到的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二, 08/06 14:17
john511: 「酒+傷」一律就是「酒駕致人受傷」。一但前端不嚴謹, 08/06 14:17
john511: 後端就不好收尾。 08/06 14:17
DaDaGG: 推 08/06 15:23
kissa8443: 推 08/06 16:42
facebookig: 推 08/06 22:48
h081296: 推 08/07 00:08
loveivan: 推 08/07 01:17
combo9527: 但我之前有遇過裁決處打來問我有沒有人受傷耶 跟我說下 08/07 03:45
combo9527: 次要記得註明 08/07 03:45
yi5566s: 推 08/07 13:17
Joe02: 推哦! 08/08 10:37
spy99915: 不好意思請問學長 所以一般遇到酒駕+受傷 第一時間要釐 08/10 16:41
spy99915: 清是否是酒駕導致事故發生 是要靠筆錄製作問進去嗎?提 08/10 16:41
spy99915: 問方法為何?假如對方答完全跟酒駕無關 可能扯疲勞駕駛 08/10 16:41
spy99915: 那不就都不能舉發酒駕致人受傷? 08/10 16:41
john511: 第一線處理的重點在紀錄,無法確定的狀況,不必勉強舉發 08/10 18:28
john511: 。處理規範也是說,明確違規不待分析研判直接舉發。如果 08/10 18:28
john511: 有疑慮的,送交大後,等他們分析研判後再依結果舉發。至 08/10 18:28
john511: 於後端交大的學長姊也是一樣,就案卷內容如不足以認定酒 08/10 18:28
john511: 駕即肇因,也不必勉強認定。至於當事人否認?這不管是不 08/10 18:29
john511: 是酒駕,都會遇到的。想表達什麼就讓他講吧,是不是酒駕 08/10 18:29
john511: 導致車禍,自然要從各項主、客觀事證來研判。 08/10 18:29
spy99915: 感謝學長 讚讚 08/11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