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ohn511: 懇請大家多多幫忙轉發徵人文!09/11 12:53
推 diablolove: 裡面可以問法條內容跟實務情形嗎09/11 13:25
推 iuexeyz: 可09/11 13:36
→ john511: 會有實質討論,有疑慮的會找函釋、裁判書、立法理由來做09/11 14:11
→ john511: 支撐。09/11 14:11
→ ugotnostyle: 沒想到加入三年了 裡面資訊量很大 管理者很有心!09/11 14:26
→ john511: 感謝學長不棄嫌,還幫忙推文!09/11 17:51
推 zxc90147: 已經有填了 可是還是沒辦法加入欸09/11 20:08
學長,有投單的會依作答的狀況,依序加好友做審查。如果大大還沒收到訊息,可能是還
沒加好友,或是大大阻擋了陌生訊息。
推 chunzheng: 請問加入如何不會被踢 我之前加入不知為何被踢了09/11 20:29
學長有入群過的話,可參閱簽署的群規第11-1點。
※ 編輯: john511 (1.200.115.1 臺灣), 09/11/2022 20:37:58
推 kevin2989: 超讚 在裡面加入一年半了 學了超多東西09/12 00:23
→ john511: 感謝學長的肯定!09/12 01:01
有位大大在今(12)日晚上18時投單,誤將line ID的欄位填入了line 名稱【潘○○(○歐
)】。醬小弟無法加你好友…
麻煩重新投單並寫上ID。
※ 編輯: john511 (1.200.80.169 臺灣), 09/12/2022 20:56:40
推 elaine90579: 被踢出去可以再加入嗎(之前忘記簽到09/13 00:29
→ john511: 原則上可以~ 09/13 01:16
這邊說明一下所謂的例外不得再入群的情況:
案例一:「4進4出不再受理」
這位大大總共入群4次,也被請退4次,因為每次入群後,只有一開始發言幾次,再來就是
潛水一季被請退(在群時間前後加起來約16個月,總發言則數不到30則)。4次入群都是如
此,所以不再給予入群機會。
案例二:「配合度差不予受理」
這位大大在第2次申請入群時,一句「晚點用」,小弟等了一年又三個月,才又說要繼續
審查程序。原本想說既然有心還是讓他入群,結果審查過程完全不用心,群規簽署後的小
考一錯再錯,根本沒有看群規也沒在意小弟的訊息。
這位大大將不再給予入群機會。
以上兩位個案,這次也都有投單。小弟沒有回覆你們,如果有看到這段文字,請兩位就此
打住吧。
※ 編輯: john511 (101.9.195.126 臺灣), 09/13/2022 08:15:09
※ 編輯: john511 (101.9.195.126 臺灣), 09/13/2022 08:17:42
※ 編輯: john511 (1.200.122.0 臺灣), 09/14/2022 00:47:28
有位大大在13日23:41投單,誤將line ID的欄位填入了line 名稱【謝○○】,醬小弟無
法加你好友…
麻煩重新投單並寫上ID。
※ 編輯: john511 (1.200.122.0 臺灣), 09/14/2022 01:14:41
【潘○○(○歐)】大大,你剛重新投單,但一樣沒填line id。不是填line名稱,要填l
ine id。
※ 編輯: john511 (1.200.122.0 臺灣), 09/15/2022 23:28:44
推 pkoo1012: 有填了 但沒收到邀請QQ09/17 17:50
已處理完畢,歡迎入群。
也恭喜【潘】大填單正確!
※ 編輯: john511 (36.232.147.79 臺灣), 09/20/2022 06:19:37
有位line id為「ar****0904」的大大在9/20投單,但你忘了開放id搜尋功能,小弟無法
加你好友。
如見此訊息,最遲於9/25前請開啟上述功能後,在此留言或站內信告知。謝謝~
※ 編輯: john511 (101.9.108.77 臺灣), 09/21/2022 09:19:42
※ 編輯: john511 (101.9.108.77 臺灣), 09/21/2022 09: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