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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之銘言: : 借標題確認一下 : 一、離職警員不會被免官沒錯吧?如果我30歲警正四階辭職,若干年後(37前)再重考 四 應該不會被免官 重考過四等後沒拿到新的任官令 |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條例第四條所定警察官職分立,凡現任警察人員經離職而未免官者,應不支俸 給。 俸給部分離職時不領回公保 重考後從原俸點開始跳 如果領回則從頭開始 : 二、行政轉水上要回警專重新受訓一年,比照三等領取全薪,但離職警員具警察官資 格未 : 三、海巡署編制複雜,但聽說警員還是可以內升,但查水警仍有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 例, : 出頭有點多,謝謝大家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28.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62996431.A.A90.html
Qsam: 所以是辭職後重考,年資俸點照算嗎,不用重新從零累積的意 09/13 12:44
Qsam: 思嗎 09/13 12:44
wizink: 出去後就別再進來了QQ 09/13 12:58
luciful3: 年資可以向人事買 09/13 16:06
nicholas0605: c大正解!俸點銜、退休年資都銜接。慰休年資則是重 09/13 22:30
nicholas0605: 新任用後隔年上完完整一年後也可銜接! 09/13 22:30
JKGOOD: 樓上沒錯,因為身邊有一個案例是他巧立名目向督察組檢舉 09/14 06:35
JKGOOD: 完原派出所全所的人然後馬上離職,隔年重考現在在金山 顆 09/14 06:35
JKGOOD: 顆 09/14 06:35
JKGOOD: 因為他檢舉同事的案件,不是不成案就是不起訴,用巧立名 09/14 06:38
JKGOOD: 目來行人應該不為過吧 09/14 06:38
JKGOOD: 原新北夕陽分局局下所 09/14 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