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tgo1207: 半夜也有檢察官值班 偵查隊就怕被罵而已 09/14 08:10
推 umaga1: 可以請示 法警跟偵查隊怕被罵而已 09/14 08:19
推 b7061334: 半夜當然可以請示,只是請示單出不了分局而已 09/14 09:20
→ currry: 直接打去地檢阿不用透過偵查隊也可以 只是後續會怎樣我不 09/14 09:28
→ currry: 知道 09/14 09:28
推 snoopyoh1224: 法規改車禍後強抽要報檢察官核發,好奇各地方深夜作 09/14 09:41
→ snoopyoh1224: 法。 09/14 09:41
推 tony870414: 我記得有緊急管道可以先抽 但可能各區不一樣? 09/14 09:41
→ tony870414: 白天事後補資料到地檢說有這件事就好 09/14 09:41
推 BBING0044: 半夜也有啊,但是偵查隊大部分都怕被罵 09/14 10:13
→ BBING0044: 偵查隊的水準大部分都差不多吧XD 09/14 10:13
推 epson1017: 偵查隊素質就這樣 09/14 11:11
→ wim1990: 先抽事後報檢察官追認即屬合法 09/14 11:17
推 littlenain: 署6月有公文,肇事拒測跟不能測有簡化成事前跟事後2 09/14 12:43
→ littlenain: 種表單,情況急迫,如醫療介入,可以先抽事後陳報, 09/14 12:43
→ littlenain: 如果A3,個人認為用事前的表單,報強制抽血 09/14 12:43
→ aika5512308: ory/7321/6125489 09/14 12:45
→ aika5512308: 新聞有寫到,提供各位先進參考。 09/14 12:45
推 snoopyoh1224: 半夜不是急迫情況的A2.3拒測有單位會用事後嗎... 09/14 13:03
推 JKGOOD: 請示,然後做公務電話紀錄,問偵查隊請示哪一股?哪個檢 09/14 16:17
→ JKGOOD: 察官?通常偵查隊這時候就會孬了 09/14 16:17
→ wim1990: 簡單說就是半夜先抽就對 之後報檢察官看他認不認這瓶血 09/14 17:29
→ wim1990: 不認就當沒事就好 09/14 17:29
推 forevernew: 其實幹嘛一定要測啊!?車禍當事人明示拒測,就開拒 09/14 18:43
→ forevernew: 測罰單、扣車 09/14 18:43
→ forevernew: 憲法法庭都要保障酒駕人的權利了 09/14 18:44
推 lxa699: 有值日檢察官 傳真過去就好了 09/14 19:24
推 JKGOOD: 車禍本來就不能拒測,你開了單也是被撤銷,到底是在當警 09/14 20:50
→ JKGOOD: 察還是大法官? 09/14 20:50
推 CBR500RIDER: 車禍沒辦法吹,叫醫院先抽血取得酒測值,之後打請示 09/14 23:10
→ CBR500RIDER: 單給偵查隊傳給地檢,等待地檢回傳,這份抽血酒測單 09/14 23:10
→ CBR500RIDER: 就是合法取得的證據。 09/14 23:10
推 Ximcra: 所以帶去醫院抽血時可以上銬嗎 09/14 23:44
→ sheen119: 真上銬就得戒護到出院了 09/15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