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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186855 ---- 新聞內容:警官「撞癱老翁」只願賠十萬!警錯植現場圖 疑幫拍車損保險照 111-10-03 記者林意筑/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盧姓警官,在一百十年十一月時與妻子騎車外出,卻在重新提外便道超速撞上一名七十二歲老翁,導致老翁成為植物人至今。不料事後,盧姓警官及其他長官態度消極、連開庭未出席,甚至連警方繪製的事故初判表也出現與事實不符的狀況,不禁讓老翁家屬質疑警方為了包庇同僚,恐有著住肇事者有卸責、脫罪的可能。 據悉,一百十年十一月廿日下午五時許,一名拾荒老翁駕駛三輪機車行駛於重新堤外便道,因物品掉落,他先將車輛靠邊停放後下車撿拾,卻在折返回到車輛停靠處時,盧警與妻子雙載由後方超速行駛撞上老翁,老翁當場倒地不起,緊急被送往衛福部臺北醫院急救。 事後老翁家屬查看新北市交通大隊所製作的初判表,發現上面列示行人「疑涉不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只行走於機車專用道且未靠邊行走。不過根據現場情況及事故畫面影像發現,該處根本沒有人行道,也非機車專用道,他質疑警方刻意營造行人占用機車專屬路權,形成錯誤假象意圖卸責。 老翁家屬也指出,事故調查報告也未畫出車輛倒地滑行距離、未標示出人倒地位置,連機車最終倒地位置都有明顯誤植、刻意標示錯誤,對此質疑,是為了縮短可能的滑行距離計算,還是間接協助同事減輕超速責任。 老翁家屬說,事後拿到警方拍攝的事故照片共有十八張,其中有四張肇事地點道路全景照、八張車損,在重大車禍造成人員重傷瀕死的情況下,車損的照片竟比事故照片還多,明顯不合常理,對此家屬不禁質疑,難道是要拿來先幫盧警請保險。 事後家屬對盧警提告後,於一百十一年一月雙方談和解時,家屬對盧警提出賠償二千三百八十萬元的要求,但盧警聲稱說只能賠十萬,相比於植物人的龐大醫療費用來說,根本只是九牛一毛,明顯毫無和解意願。家屬也指出,車禍後半年多來,盧姓警官不聞不問,更未出席第一次偵查庭。 針對指控,新北市警局樹林分局表示,盧警於案件發生當日,在急診室即立即對傷者家屬表達歉意,老翁進行開刀治療,盧警也於醫院門口與家屬在場等候直到手術結束。另老翁術後養傷時,盧警一週約四到五次與老翁家屬聯繫、關心復原情形,也有前往醫院探視,並無不聞不問之情事。 警方指出,盧警曾於今年一月十二日與老翁家屬於新莊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老翁家屬提出賠償二千三百八十萬元的要求,雙方調解未果,對照當事人已於三月十三日至發生地所轄新莊分局交通分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業已函送新北地檢偵辦,盧警也已出庭應訊過。 ---- https://bit.ly/2XVose2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20 5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40.136.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64800128.A.8D3.html
Qsam: 還好我畫圖都前後左右各一張而已 10/03 20:47
bobgun1211: 果然是為了錢,最後的價值也要榨光 10/03 20:48
bobgun1211: 遇到這種獅子大開口的,走法院就好 10/03 20:49
HW33: 2380萬…很像是賣屋廣告的開價 10/03 20:51
CAMPER0519: 索賠2380萬...真的是吃人夠夠欸 10/03 21:52
open820518: 傻眼 真敢說 10/03 21:55
cesarezhang: 2380?知道對方是警察就開始敲竹槓了嗎 10/03 22:05
jjjjj18: 又一個來要錢的,警察好薛 10/03 22:07
jeff785chen: 2380 法官拍定成交價大概380 10/03 22:15
Giganoto: 看到那影片真的扯,走在馬路上越走越偏一邊 10/03 22:15
kerbobo: 警察真的很好薛...夢到同事也因涉案和接近談不攏 就利用 10/03 23:11
shutout5566: 2380萬乾脆去搶= = 10/03 23:21
BuildMyDream: 2380萬怎麼出來的?不要不小心把一部分寫成「買房 10/03 23:35
BuildMyDream: 基金喔」 10/03 23:35
Belphe: 好,所以這告訴我們,處理事故車損照片拍兩張就好了是吧 10/04 00:47
tony870414: 呵 人不用先送醫 先畫倒地位置啦 10/04 01:37
gn7722: 人都送醫了,還要標認倒地位置,嘻嘻 10/04 03:26
gn7722: 只能說處理這件車禍的人衰道姥姥家 10/04 03:27
gn7722: 車損包含超多位置以及遠跟近,路況就一邊一張,遠近各一 10/04 03:28
gn7722: 不然路況還要拍什麼 10/04 03:28
gn7722: 這個就是讓法院判就好了~堅守賠償底線不是不賠不和解就 10/04 03:29
gn7722: 好 10/04 03:29
gn7722: 然後這個標題是怎樣?一面之詞就可以當標題騙點閱嗎,無 10/04 03:30
gn7722: 恥 10/04 03:30
yeeily: 報導跟本欠噓,擺明要錢的,還怪警察 10/04 03:46
chene847: 這標題根本是仇警 10/04 04:31
shadleheart: 自己A一下樓主 他就專發警察負面新聞啊ㄏ 10/04 07:13
bsjimmy: 原來畫圖要畫這麼多東西呀 10/04 07:19
laup300687: 黑心台鯛聯手仇警記者,賺那個價差 10/04 07:28
banana246: 乾脆求償兩億 10/04 08:38
dinter5566: 以後開放國民交通警察好了,這麼會講自己來畫 10/04 09:35
aocboy: 警察應該直接開槍處理老害!!!! 10/04 11:18
smt3457: 不然照片要拍幾張? 10/04 14:03
TheDivision: 哈哈 又是敲竹槓的民眾 10/05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