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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是在7月多跟我登記,然後九月初向竹縣申請結婚補助,沒多久統調到板橋。 竹縣跟配偶說要到新單位申請,結果板橋不同意,變成兩邊都不能申請,另外我自己打去問自己所屬的地方政府人事總處,是說碰到過類似情形是向新單位申請。 搞得我好煩啊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3.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65651723.A.3B0.html
kmtkmtkmt: 新單位 10/13 17:39
bsjimmy: 新單位 10/13 19:39
shinfat: 新單位 10/13 20:20
facebookig: 再問就是找議員 10/13 21:05
pengro: 有辦法申請配偶嗎(誤 10/13 21:26
wieter: 這個也可以擋,無言 10/14 10:52
adoko: 先離婚 找個朋友登記 請完假 再結回來 10/14 16:59
adoko: 男生也可結 記得要有約會紀錄 不算騙 10/14 17:02
b7061334: 你新單位的承辦人也太那個.... 10/14 19:11
jordonmi: 新單位啦 10/15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