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ber16: 沒有令狀,還可以強採…真心佩服勇者學長姐 10/14 17:02
→ weber16: 開鑑定許可書有解吧? 10/14 17:02
推 lemon1123: 一直都不行吧...... 10/14 17:09
推 joe61715: 有開就沒事 沒開就不行 簡單說就是這樣 10/14 17:12
→ adoko: 會不會被反告強制順便撈筆回來 10/14 17:15
噓 kerbobo: 好啊好啊 順便檢討調驗率 10/14 17:19
→ vykxtoz: 看了司法院判決摘要,205-2僅能用非侵入式(摘要要旨2) 10/14 17:29
→ vykxtoz: ,縱使有鑑定許可書也只能用非侵入式(摘要要旨7) 10/14 17:29
→ violin37: 想知道非侵入式的強制採尿方式是什麼 吹口哨嗎 10/14 17:30
→ ea9715234: 灌水或單純等他想上廁所? 10/14 17:37
推 kindboxer: 請問侵入式的鑑定怎麼申請? 10/14 17:59
噓 janus83: 看主文是完全禁止侵入導尿 10/14 18:33
推 WilMyersSD: 檢察官都不願意背書了,幹嘛要硬來,莫名其妙 10/14 18:46
→ grumet: 檢察官的說法就很明顯在避重就輕不想擔責任啊……又是被績 10/14 18:54
→ grumet: 效逼到了嗎?真是勇敢 10/14 18:54
推 b7061334: 我可以想像那個哀嚎畫面...爽爽der 10/14 19:10
→ WilMyersSD: 照理來說比較有經驗的應該有辦法說服他尿尿,搞到被判 10/14 19:25
→ WilMyersSD: 違憲,也算是人生成就 10/14 19:25
推 ComfortPTT: 好奇強插的過程 痛痛的 10/14 19:40
推 WilMyersSD: 而且現在限縮在“非侵入性方式”,很讓人疑惑耶,如果 10/14 19:43
→ WilMyersSD: 是205-1取得許可,都可以抽血了,為何205-2就算取得許 10/14 19:43
→ WilMyersSD: 可,還要限縮非侵入性方式才能採尿?沒有道理啊 10/14 19:43
→ wizink: 真夭壽,什麼智商 10/14 20:32
推 high137: 強制採尿同意書呢,有點好奇毒蟲是怎麼上醫院的 10/14 20:53
→ high137: 應該沒有昏迷有行為能力可以拒絕吧 10/14 20:54
推 WiiSports: 唉,豬隊友一堆。警察越來越難幹了 10/14 20:55
推 high137: 那可不可卡醫師治療法醫療糾紛 10/14 20:55
噓 kloz: 移送書已經敘獎完畢,沒差 10/14 21:41
→ wim1990: 類似的狀況 只是一個是強制到場 一個是強制採尿 10/14 22:10
→ lancelot123: 205-1抽血是經法官檢察官許可,和現行205-2什麼背書 10/14 23:35
→ lancelot123: 都沒有差那麼多,哪能相提並論,何況205-1是鑑定人 10/14 23:35
→ kspp0903: 犯偵都有學過警察能強做的都是非侵入性的,到底誰那麼硬 10/15 06:26
→ kspp0903: 要 10/15 06:26
噓 qw5980162: 傳閱公文就問有多少基層員警會看 10/15 09:36
→ tino9808: 白話文:如果有票他不尿 拿公文去醫院導尿 但醫生如果 10/15 17:51
→ tino9808: 不要 就硬著頭皮去地檢請示檢座。 10/15 17:51
噓 minicat: 87..... 10/17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