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ING0044: 法規又沒特別規定,本來就不用鳴槍啊,還不一堆恐龍律 10/19 21:12
→ BBING0044: 師法官在那邊亂講 10/19 21:12
推 LeeFrank: 我ok 你先開 10/19 21:18
噓 q7511966: 原版危急生命也可以直接用槍啊,有什麼毛病? 10/19 21:43
→ laup300687: 萬華已經開始槍戰了 10/19 21:47
推 Hankmaddog: 晚上萬華馬上用到 10/19 21:57
推 jaggur: 是可以用 別人一樣可以告 該賠的還是要賠 啥都沒變 10/19 21:59
推 pp096127: 我ok 你先開 10/19 22:16
噓 currry: 所以本來的不行嗎 幹話 10/19 22:23
→ TheDivision: 有點脫褲子放屁0.0 10/19 22:36
推 kmtkmtkmt: 重點就不是「可不可以開槍」 是免責 10/19 22:36
→ kmtkmtkmt: 跟AED一樣直接立法免責很難嗎? 10/19 22:37
→ kmtkmtkmt: 上面大大說的正確 原版早就危及生命可開槍啊 10/19 22:38
→ kmtkmtkmt: 懶趴趴爛不是一樣 10/19 22:38
→ knightking: 位階低於刑法,僅供參考,一樣上法院 10/19 22:38
噓 asd8563214: 你可以逕行射擊但一樣走法院謝謝指教 10/19 23:03
→ winger: 開槍無條件免責怎麼想都不可能好嗎? 10/19 23:37
噓 Sugimoto5566: O4O真的假的55555555 10/19 23:46
→ umaga1: 警察被告賠錢幫忙募資比較重要 10/19 23:52
→ umaga1: 人難免犯錯 一旦違法開槍打死人就要面臨幾百萬賠償金 10/19 23:54
→ umaga1: 或是開車不慎撞到路邊車輛 如林口女警事件 10/19 23:55
→ umaga1: 一次賠償都是數百萬 署不如想辦法用保險方式解決或民間募 10/19 23:56
→ umaga1: 資 10/19 23:56
→ umaga1: 近年來媒體才陸續報導警察開槍賠錢問題 10/19 23:57
→ umaga1: 但以前的學長早就賠一堆去了 如果長官沒幫忙募資 難以想 10/20 00:00
→ umaga1: 像數百萬要還多久 10/20 00:00
推 kmtkmtkmt: 免責怎麼會不可能?違法到一種程度被開槍自己就要承擔 10/20 00:21
→ kmtkmtkmt: 後果 立法就要往這去嚴謹定義 10/20 00:21
→ kmtkmtkmt: 而不是在那邊大膽用槍 但請自己去上法院 zzz 10/20 00:23
推 epson1017: 賠幾百萬的有例子嗎? 10/20 00:28
→ epson1017: 很多都是教官在唬爛的 10/20 00:29
推 pei1006: e大西門町那件就賠80喔,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10/20 00:42
噓 koreapig5566: 民事賠償問題根本沒解決 這才是重點 10/20 01:27
推 kwnbsfi2ga: 違法到一定程度被開槍自己就要承擔?我還以為在菲律賓 10/20 07:42
→ kwnbsfi2ga: ? 10/20 07:42
→ davhuang: 是可以用 別人一樣可以告 該賠的還是要賠 啥都沒變 10/20 09:22
→ davhuang: 刑事民事賠償問題根本沒解決 這才是重點 10/20 09:23
噓 currry: 重點應該是放在進地檢或法院不要在那是後檢視而是要用當下 10/20 09:24
→ currry: 情境去判斷 10/20 09:24
→ davhuang: 比例原則還是一樣啊... 10/20 09:24
→ currry: 媽蛋每個法官都上帝視角在看 要員警反應那0.1秒 10/20 09:25
→ davhuang: 大膽用槍 但請自己去上法院... 10/20 09:26
噓 kaplooiewei: 死了兩個人,「情況急迫」只好再玩一次文字遊戲 10/20 10:05
推 BuildMyDream: 開完一樣記得賠錢啊! 10/20 10:35
推 mlpnko: 怕的是民事「賠錢」兩個字而已... 10/20 14:35
→ smallpriston: 回某樓原本的用槍規定並不是在法律層級,現在才是真 10/20 14:45
→ smallpriston: 正的依法行政用槍 10/20 14:45
→ asrser: 在美國一樣會被告啊!而且金額更驚人~ 10/20 18:25
→ asf78609: 槍要用 法院要跑 錢要賠 10/24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