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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367701 ---- 新聞內容:警偷發女友私密照!嗨喊「林口騷貨」下場超慘 111-10-28 圖、文/鏡週刊 分手就算無法好聚好散,也別讓自己吃上刑責。一名邱姓男警不滿女友A女提出分手,竟開設Instagram假帳號到處留言說「有認識A女嗎?有想跟她打砲嗎」,羞辱她的名聲,更假冒女友的名義開設臉書、LINE、推特等社群帳號,還用「林口騷貨」當暱稱,以「公車」「香爐」等詞形容A女,並外流A女的私密影像。邱男的行為不只同時觸犯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也犯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散布猥褻影像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出爐,五罪分別被判處二個月至五個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 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邱男不滿女友A女想要分手,去年三月起,在IG開設假帳號,到處留言:「有認識A女嗎?有想跟她打砲嗎?有機會能打就打砲 不打砲就可惜了真的夠騷夠會玩 一夜情3P樣樣來看私人訊息有圖有真相你應該是A女最愛的五年男友吧?你現任知道你偷吃」,供不特定人瀏覽,毀損A女之個人名譽、貶損其社會評價及人格尊嚴。 同年五月,邱男在未經A女的同意下,A女的名義開設臉書帳號,並用A女的照片當成大頭貼。A女的大學學長誤以為邱男開設之帳號真的是A女所有,遂向該帳號傳訊息,邱男假冒A女之名義回覆,內容包括「想打砲而已3P刺激」「我都無套阿無套男人也愛吧」,還傳送A女性愛的私密照片給A女學長,接著再將雙方對話截圖,在IG公開發表,寫道:「○○科技大學的學長看來也抵不過騷貨的誘惑就是愛約跑(砲)」。 邱男冒用A女名義開臉書後,公開發表貼文,自稱是「天生公車任人上天生香爐任人插」「就是喜歡跟有女友的男人約跑見三次做三次敢玩敢無套」「最愛的五年○○刑事警察局警官很抱歉誠實跟你說我給你戴綠帽過不溫暖只能往外找約跑天經地義吧」。 不只如此,邱男也分別在LINE、推特等社群軟體,假冒A女的名義開設新帳號,直接用A女本名加上「林口騷貨」為暱稱,並用A女照片為大頭照,傳訊息給其他人說「我愛約砲妳會覺得我很亂嗎」,並發送A女的私密性愛照;更甚者,還在推特上用各種淫穢字眼,諸如「小妹就是母狗」等字句,公開A女之私密照,還透露A女的出生日期、高中和大學畢業學校等資訊,在推特上累積破千名追蹤者,嚴重損害A女之名義。 A女向警方報案後,新北地檢偵查起訴,邱男透過IG、臉書、LINE、推特等社群網站,在不特定多數人可瀏覽的情況下,指涉A女私生活混亂,有人身攻擊之意味,構成誹謗及侮辱;且邱男未經同意使用A女之姓名、資料和照片,違反個資法,傳送A女的裸露照片,也損害A女的隱私權。 儘管他坦承犯行,也願意賠償A女,但未能達成調解。邱男犯案時為警察身分,法院認為,邱男身為執法人員,明知應以適當且合法方式解決感情糾紛,卻利用社群軟體侵害A女之名譽、社會評價、人格尊嚴及隱私權,其留言、貼文、散布之照片及影片數量不少,且前後時間長達將近半年,對於A女侵害甚深,且被告未與A女達成和解且取得諒解,駁回他的緩刑請求。 邱男被認定犯下五罪,其中部分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各從重依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斷。新北地院日前宣判,邱男依二個散布文字誹謗罪,各處有期徒刑二、三月、三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各處四、五、六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可上訴。 ---- https://bit.ly/2XVose2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U20 5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30.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67039295.A.B74.html
esspx: 有夠垃圾 10/29 18:54
Sugimoto5566: 警察素質真可悲 10/29 19:01
bsjimmy: 會以偏 全的人也蠻可憐的 10/29 19:21
bsjimmy: 以偏概全 10/29 19:21
knightking: 可憐2F 10/29 19:48
zxc90147: 不錯啦 還可以易科罰金 10/29 21:16
dinter5566: ID有5566的真可悲 等等 10/29 21:55
bin12: 異性戀(乙乙)真的比較不噁心耶 10/29 22:43
bin12: (根據以前類似文章的推文來看) 10/29 22:43
bin12: 希望大家看到同性戀(甲甲)新聞的時候 10/29 22:43
bin12: 不要雙重標準 10/29 22:43
bin12: 只會駡同性戀(甲甲)噁心 10/29 22:43
bin12: 但異性戀(乙乙)絕對不噁心 10/29 22:43
BBING0044: 刑事警察局的(?) 10/29 22:54
facebookig: 這帳號專門來貼警察負面新聞!不是不能貼,是貼了也不 10/29 23:50
facebookig: 討論射後不理來洗文章的! 10/29 23:50
jaggur: 你也可以貼一些撿鑰匙、餵阿貓阿狗的正面文章 10/30 00:59
adoko: 可以易科罰金很正面溫馨 算運氣好 10/30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