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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amp/local/2025142 ---- 新聞內容: 台南一名蘇姓男大生走在182縣道,蜿蜒的山路旁,後方剛好有一輛警車要臨停路邊,按喇叭提醒讓開,但蘇先生認為自己已經靠路邊行走,還指控所長不尊重行人路權,憤而將影片PO上網,要求對方道歉,而警方也調出當天的行車紀錄器還原,蘇先生橫越馬路之後,一度走在路中央,期間還回頭看了2次警車。 機車的行車紀錄器,拍下男子回頭瞥一眼,一動也不動,只見警車馬上停在男子身後,一名員警走下車後,雙方起口角。 龍船派出所長vs.當事人蘇先生:「大哥!這條是馬路吧!我是行人餒!對啊對啊!我在這邊是能走,我也沒有,這個是道路,你可以靠邊一點可以走吧!沒有差這麼一點吧!」 兩人爭論不休,你一句我一句,誰也不讓誰,情況越演越烈。 龍船派出所長vs.當事人蘇先生:「我覺得你真的很找事欸!不是啊!你就是故意找人家麻煩!你動都不動!你警號給我,你倒大楣了!什麼倒大楣?你在恐嚇我是不是?什麼倒大楣?」 當事人蘇先生:「我當下是有滑手機,可是我確定我是靠著路邊走,他有直接跟我嗆聲說他是所長,我說好啊你是所長,那你倒大楣了,我去檢舉你。」 蘇先生指控所長不尊重行人路權,警方拿出行車記錄器,還原過程,18號早上10點多,就讀大學的蘇先生,直接橫越182縣道的山路,走到路口時回頭看了警車一眼,但他沒讓開,反而拿出手機邊滑邊慢慢走,直到車輛越逼越近,他再一次回頭看之後,繼續往前走,這時候警車也停下來了,所長走出車子。而大學生po上網的,就是從所長下車開始。 歸仁分局副分局長林逸新:「見2名民眾行走在車道中,故鳴按喇叭示意,惟其中1名民眾疑似觀看手機未能注意,致與員警有言語摩擦。」 其實這一條路,正是182縣道,很多重機騎士喜歡跑山的路段,不少年輕人也會聚集此處,當天蘇先生橫越馬路後,其實依照法規,行人在沒有劃設人行道的道路,應該要靠邊行走,否則除了造成危險之外,還得被依違反道交條例78條,會挨罰500元罰鍰,而爭議的地點,也確實沒有劃設斑馬線。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30.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74560291.A.DAA.html
jerry1919: 垃圾鯛意外嗎 直接開單不用吵 01/24 20:09
gn7722: 你警號給我,你倒大霉了,嘻嘻,大概前陣子看警察被開單 01/24 22:16
gn7722: 記申誡吧,繼續無限上剛行人路權啊 01/24 22:17
sharkhead: 呵呵 不知道有行車記錄器吼 01/24 23:20
leorzkid: 這種蜂鳴器給他歐下去 01/25 01:07
basara34598: 刁民只會無限上綱.就是想要藉機搞警察.這種應該對這 01/25 02:23
basara34598: 個民眾提告.至於告什麼.大概很多在職知道 01/25 02:23
TheDivision: 被打臉 01/25 02:28
Sugimoto5566: 重機素質嘖嘖嘖 01/25 03:18
ss87666: 看完行車記錄器 這可以開行人違規了吧 01/25 04:29
iuexeyz: 呵呵,半桶水的學生 01/25 06:43
WeiKitten: 禮讓行人不代表行人可以不著長眼 01/25 08:55
LeeFrank: 之前朋友騎車撞飛一個穿越馬路的 01/25 10:35
LeeFrank: 結果最後發院判朋友贏 真他媽舒暢 01/25 10:35
Lukegogo: 一堆行人任意穿越車道 01/25 11:33
bnb5566778: 走那什麼懶覺型 01/25 19:06
monkey870808: 不知道是不是那幾個路權網紅帶起來的風氣 01/25 23:20
monkey870808: 現在只看路權懶人包就自詡為高交通素養的半桶水交通 01/25 23:20
monkey870808: 白癡越來越多了 01/25 23:20
lemwsoyha: 這種行人遲早變成屍塊 01/26 09:43
imbester: 怎麼沒有酒駕的剛好直接衝過去 01/27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