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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服務於某鄉下分局內勤,因為月初有民眾檢舉「違規停車」案件,且註明要「電 話回覆報案人」,因為不想麻煩派出所同仁,本人以往都不會硬性要求同仁一定要電回報 案人,結果這幾天突然收到該民眾檢舉,表示到現在還沒接到派出所處理人員回覆電話。 本人想請問各位學長先進,目前有無明文規定,報案人如果有要求警察回覆處理情形,就 必須要回電報案人知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9.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675149563.A.6CE.html
jerry1919: 沒在鳥 01/31 15:28
weber16: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 01/31 15:38
facebookig: 警政署有通報過,報案人要求回覆就要回覆,我是都用簡 01/31 15:43
facebookig: 訊回覆,給你參考。 01/31 15:43
facebookig: http://i.imgur.com/fBjLPHz.jpg 01/31 15:47
facebookig: 基本上電話回覆有個好處,打打官腔民眾會比較有惻隱之 01/31 15:51
facebookig: 心,屢試不爽。 01/31 15:51
ImMyFriend: 我記得依照某條細則是有規範要恢復處理情形的 不知道 01/31 18:20
ImMyFriend: 有沒有記錯 01/31 18:20
tpc231250: 感謝以上學長姐回覆,謝謝 01/31 18:24
redbalon: 法條沒特別寫回覆方式,但分局交通局以公文回覆應較為 02/01 01:10
redbalon: 正式吧,只不過有那種一天打幾十通110檢舉的也要一件一 02/01 01:11
redbalon: 件回覆嗎?那整個交通組每天服務他一個就好啦。 02/01 01:11
Sugimoto5566: 口口帶頭作賤自己真棒 02/01 01:19
facebookig: 臺北市一件一件回覆民眾已是日常,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02/01 01:56
facebookig: 哈哈。 02/01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