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up300687: 老天開眼了 05/06 21:00
推 warden: 再嘴臭啊 05/06 21:20
推 loveIFC: 言語可以傷人 漂亮的話語可以讓你人生更順遂 05/06 21:26
推 leorzkid: 這種咖只會更仇警 05/06 21:32
推 lxa699: 舒服 05/06 21:33
推 siibouf: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再臭啊 05/06 21:34
推 LeeFrank: 大熱天 回去要狂擦蘆薈了 05/06 21:52
推 epson1017: 笑死 05/06 22:14
→ TheDivision: 仇警仔 哈哈 05/06 22:24
推 TCMango: 這個有笑到xD 05/06 23:20
推 pp096127: 笑死 05/06 23:50
→ wizink: 還睡 05/06 23:54
推 eo8h1: 活該 笑死 05/07 01:13
推 walkingdead: 舒服(*砥`꼪) 05/07 02:01
推 fireforce: 重點是內文那句啊 笑死 05/07 02:11
推 smallpriston: 三好加一好 05/07 02:27
推 Ximcra: 檢察官幫緩頰然後自己做死==? 05/07 03:41
推 JKGOOD: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05/07 04:29
→ JKGOOD: 112年度簡字第359號 05/07 04:29
推 johnny9667: 人家不幸當樂趣,活該 05/07 07:49
推 WeiKitten: 既然錢很多 繳國庫也不賴 05/07 08:13
推 shadleheart: 臭嘴仇警仔 可悲 05/07 08:40
→ knightking: 這種咖存款不知道有沒5萬 05/07 09:13
推 redbalon: 馬路柏油應該很燙,然後旁邊還有兩個年輕鄉民在看戲。 05/07 09:31
推 cottonoff: 夕鶴,一堆躲在螢幕後面的鍵盤俠 05/07 11:16
推 jz1017: 居然有人敢在巴哈姆特亂留言 05/07 11:32
→ wjun2525: 活該,求償一波 05/07 11:40
→ MrEDGe: 那老哥巴哈帳號也沒了欸 05/07 12:33
推 lovesm8627: 檢察官表示: 05/07 13:30
推 gjgj6666: 場外仔-1 05/07 14:35
推 BuildMyDream: 不管多仇一個職業,有辦法發文說這種話也是夠可憐 05/08 05:04
推 aika5512308: 哈哈哈 05/08 08:32
→ aika5512308: 告的好 05/08 08:32
推 cesarezhang: 再嘴啊 05/08 10:41
推 tsoumoo1988: 這就是所謂的「要用筆殺人,而且對方被殺了還無法還 05/08 11:41
→ tsoumoo1988: 擊」做得好啊。 05/08 11:41
推 imbester: 金逼哀 05/08 16:41
推 anklebreaker: 忘記自己在現實生活了,以為在法院失敗還可以重來 05/08 23:25
推 pitcher71322: 所以車在路邊被撞是警察的錯嗎 05/09 10:02
推 iamasoldier: 以為人生跟八卦版一樣嗎== 05/09 10:36
→ adoko: 記者都怕被告通通加正妹了 學著點 05/09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