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ibouf: 支持提告!!07/30 09:25
推 kreuzritter: 這種事情檢舉似乎比較好@@?07/30 12:33
推 atgo1207: 跟督察組檢舉吧 至少會調查 然後全所吃和風套餐^^07/30 12:48
推 tsoumoo1988: 督察組講話能信?那中國共產黨最講民主了。07/30 13:39
→ tsoumoo1988: 警察的敵人是誰?政風跟調查局囉,那就去跟他們提告。07/30 13:39
推 LeeFrank: 看不懂 開完不是都入檔 電腦也都查得到07/30 13:52
→ LeeFrank: 還是都撕去給地方人士看07/30 13:53
電腦是找得到資料,但重點在紙本是公文書且有民眾的個資。
推 bsjimmy: 說實話分局層級的檢舉被河蟹的機率真的是有 如果認真要07/30 14:39
→ bsjimmy: 弄建議多方管道07/30 14:39
推 finalplayer: 誰手上一點錯都沒有就是聖人了,建議要搞人就不要怕07/30 18:13
→ finalplayer: 別人搞你。 07/30 18:13
→ facebookig: 應該是同事故意撕未開的逕行舉發單,然後會調查缺漏號07/30 18:20
→ facebookig: ,讓原波負行政責任? 07/30 18:20
沒錯,但是都開過的,且之後要繳回稽核的所以編號缺失很明顯。
※ 編輯: sambine (49.216.223.88 臺灣), 07/30/2023 18:42:15
推 DanDingLa: 我比較好奇什麼單位告發單竟然要用公用的 不都自己一人 07/30 19:14
→ DanDingLa: 一本嗎 07/30 19:14
→ adoko: 1.證據很重要 2.調查局找其他縣市 07/31 15:46
→ adoko: 3.檢舉人 被害人都常被調地 要想清楚 07/31 15:47
推 sexyboy5566: 支持提告,頻率不合當空氣就好,害人非常可恥 07/31 18:42
推 ComfortPTT: 真的告的時候不用到處張揚是你做的就好 07/31 19:35
推 funmilk: 對的事事情沒必要怕 08/01 18:35
推 fegu: 有事證就提告了啊,反正檢舉跟提告都會被弄, 08/02 17:35
推 jim810703: 也有遇過之前的同事自以為把別人資料夾全部刪除 找不到 08/30 15:16
→ jim810703: 是誰刪 後來還是被揪出來 08/30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