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lovesnow: 如果是檢舉案件應該不可能出來跪舔LP,但如果是正義感 11/17 18:17
→ ilovesnow: 爆發自主依法舉發違規,草擬馬四好誰叫你不佛起來 11/17 18:17
噓 SIGSauer: 得而已 還議處勒 廢物口 11/17 19:05
→ pei1006: 龜山法學你區區行政法院判決是可以質疑的嗎 11/17 19:24
噓 LeeFrank: 龜山破腦去路邊給狗啃啦 笑死 當了10幾年 從來沒在蓋所 11/17 19:46
→ LeeFrank: 章的 從來沒因為沒蓋章被申訴而撤單的 11/17 19:46
→ LeeFrank: 編號有寫不就好了 11/17 19:47
推 bagayellow: 得勸導 還不能開單 這議員官威可真大 11/17 20:22
→ bagayellow: 是說現在民眾一定要有標線才知道不能停車?書都讀到 11/17 20:23
→ bagayellow: 哪裡去了?這駕照到底是怎麼拿的? 11/17 20:23
推 iuexeyz: 標示單又不會產生任何作用,龜山人創這個鬼東西真的是給 11/17 21:23
→ iuexeyz: 基層找麻煩的 11/17 21:23
→ TheDivision: 說個笑話:臺灣是法治國家 但人民素質低落XD 11/17 21:38
推 s02070207: 我可以遠端檢舉1999分局撤單瀆職嗎?這件是民眾檢舉案 11/17 22:07
→ s02070207: 欸!不是員警主動欸 11/17 22:07
→ samnpc: 瀆職去地檢 11/17 22:15
噓 facebookig: 垃圾官 11/17 22:17
→ facebookig: 垃圾議員 11/17 22:18
推 TITANEX: 勸導個屁,駕駛或車主有在現場嗎?沒人我跟誰勸導 11/17 23:12
推 richardlala: 龜山法學派94不一樣 11/18 00:11
噓 jordonmi: 白單…嗯…你知我知 11/18 01:19
噓 warden: 這個撤銷才違法吧? 11/18 01:38
→ warden: 而且白單早就該廢了,兩小時內重複舉發系統都會提示,根 11/18 01:39
→ warden: 本寫心酸 11/18 01:39
推 smt3457: 有議員果然連法律都轉彎 11/18 02:29
噓 danielbillcm: 難看 11/18 08:05
噓 S42211: 得勸導還是應勸導?官是文盲? 11/18 08:59
噓 snoopyoh1224: 上了一課,以後半夜檢舉魔人跟他說明天請早 11/18 13:20
噓 LoveAsuka: 台中市的警官就是軟 11/18 15:02
噓 chiangchia: 龜山憲法大全 11/18 15:39
噓 jaggur: 意外嗎? 局長不是還把開罰單的學長調去偏遠地區嗎? 11/19 12:10
→ funmilk: 標示單是要議處什麼? 11/22 01:52
噓 JKGOOD: 得不是應,他媽的低能狗官 11/22 02:38
→ JKGOOD: 而且標示單是內部避免2小時內對民眾連續舉發用的,照中央 11/22 02:40
→ JKGOOD: 法規違規事實明確就能舉發了,這些低能狗官到底什麼時後才 11/22 02:40
→ JKGOOD: 會被抓去關? 11/22 02:40
噓 JKGOOD: 同項後段:「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11/22 04:27
噓 JKGOOD: 法律明確規範經民眾檢舉不適用勸導,狗官知法犯法還打自己 11/22 04:28
→ JKGOOD: 人,幹破你娘 11/22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