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PC_Pol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最近看到一些學長姐開單時 被路權仔還有桃園退警蕭要求「民眾異議紀錄表」 還有學長現場告知因為違規 所以依「警察職權行使法」查證身份??? 照理說警職法是適用在未生危害臨檢盤查 開罰單查證身份應該是用行政罰法第34條 https://i.imgur.com/dRuqBsb.jpg
一樣必要時可帶往指定處所 同法35條也有聲明異議的規定 但處罰行政違規本身就不是臨檢行為 https://i.imgur.com/PuVoXoy.jpg
現行民眾異議紀錄表應該是僅適用臨檢盤查的? 但如果已告知民眾是用行政罰法查證身份 行為人依35條聲明異議 有其他異議單嗎? 稍微查了一下好像僅有口頭或書面聲明異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29.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PC_Police/M.1706430083.A.C12.html
samnpc: 第五點其他,行政組講的。01/28 16:29
主旨就寫臨檢盤查了 分局行政組還是警察局行政科? ※ 編輯: JKGOOD (27.52.129.62 臺灣), 01/28/2024 16:30:46
LeeFrank: 開罰單就不是透過警職法來盤查身份的 本來就不用給 01/28 16:34
samnpc: 分局行政組。有爭論過這個問題,但人家是官。 01/28 16:39
atgo1207: 不給身份就逕舉再加一條拒檢逃逸 不用想這麼多 交通違規 01/28 17:20
atgo1207: 的救濟是申訴 異議單是警執法的救濟 官沒覽趴說要給是他 01/28 17:20
atgo1207: 的問題 01/28 17:20
atgo1207: 署的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有載明 當事人有異議是寫 01/28 17:26
atgo1207: 在通知單上 如果是非屬交通違規的稽查才是寫異議單 01/28 17:26
atgo1207: http://i.imgur.com/CdgiHNH.jpg 01/28 17:28
JKGOOD: 感謝樓上SOP支援 01/28 17:37
winger: 三年前不是有類似的文章了嗎? 01/28 21:32
funmilk: 回歸行政法的救濟 01/28 21:43
winger: https://imgur.com/dSUpRmq 01/28 21:58
winger: 法條上沒限制只能對臨檢異議 01/28 21:59
et22639643: 樓上有沒有看到「依本法」? 01/28 23:35
et22639643: 執行交通違規取締稽查不是「依警職法」吧? 01/28 23:35
winger: 我原本只是對異義是不是"僅適用臨檢盤查"這件事表達點意見 01/29 00:11
winger: 而且啦。那順便一提"依本法職權"第在二條是這樣寫的 01/29 00:16
winger: https://imgur.com/LvrKw7n 01/29 00:17
winger: 這也是三年前在本版就有討論的事 01/29 00:18
forevernew: 我們才遇到車主來報案,被現場開單的人冒用他的名字 01/29 02:09
forevernew: 騎乘他的機車被開單(很有可能冒用人是他弟弟,但他 01/29 02:09
forevernew: 裝傻) 01/29 02:09
ko847688: 回樓上,直接調閱當天監視器、車行軌跡或密錄器,確認是 01/30 00:54
ko847688: 他弟之後,直接用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還有偽造署押罪移送 01/30 00:54
ko847688: 他弟 01/30 00:54
asf78609: 不要想自己製造問題…不配合拒檢的開一開就回去吃飯了 02/01 17:11
asf78609: 規定不是都寫很明? 02/01 17:11
chiangchia: 如果是行人呢?連車牌都沒有如何開不服稽查呢 02/02 14:39